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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1-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03
转债代码:110028           转债简称:冠城转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向相关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大通
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向相关银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0万元提供担保,其中:为江苏大通向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为江苏大通向中国农业银
行淮安市城南支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为江苏大通
向中国银行淮安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组成的银团借
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为江苏大通向中国银行淮安分行
借款增加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
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1号
    法定代表人:韩孝捷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漆包线生产、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
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自营或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611,568,476.13        463,066,608.69
    负债                          446,004,626.71        314,420,512.22
    银行贷款总额                  153,144,518.59        213,570,384.98
    流动负债总额                  446,004,626.71        314,420,512.22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165,563,849.42        148,646,096.47
    者权益合计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142,189,447.20       1,530,041,272.47
    净利润                         16,917,752.95          9,392,007.90
    3、江苏大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35.957%
       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3.203%
             朗毅有限公司                21.456%
       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          19.384%
    上述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江苏大通向相关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期限均为一年,具体以借款单位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时间为准。担保方式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具体签署的担保
协议为准。
    四、其他股东担保内容
    2014年12月31日,清江投资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清江投资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江苏大通的股份比例为江苏大通向相关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对应的部分提供反担保,该《不可撤销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前述冠城大通为江苏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
民币9,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
失等)23.203%的份额;(2)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前述最后一笔
借款到期后两年内有效,期间如江苏大通申请延长借款合同有限期并经冠城大通
同意时,本担保函的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3)提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朗毅有限公司亦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朗毅有限公司以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江苏大通的股份比例为江苏大通向相关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相对应的部分提供反担保,该《不可撤销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1)
担保范围:前述冠城大通为江苏大通向银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
21.456%的份额;(2)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前述最后一笔借款到
期后两年内有效,期间如江苏大通申请延长借款合同有限期并经冠城大通同意时,
本担保函的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3)提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亦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冠城大通
(香港)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江苏大通的股份比例
为江苏大通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对应的部分提供反担保,该《不可撤销担
保函》主要内容如下:(1)担保范围:前述冠城大通为江苏大通向银行借款最
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
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19.384%的份额;(2)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签发之日
起,至前述最后一笔借款到期后两年内有效,期间如江苏大通申请延长借款合同
有限期并经冠城大通同意时,本担保函的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3)提供担保
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江苏大通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该公
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大通的其他股东均对各自持有股份比例相对应的借款
额度部分提供反担保。
    六、其它事项
    1、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韩国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事
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2、上述对外担保事宜自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
(含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上述对外担保事宜为公司拟实施的对外担保,公司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
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56,608.82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38%;公司为控股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150,808.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4%。无逾期对外
担保。
    八、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江苏大通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