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19
转债代码:110028 转债简称:冠城转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独立董事许秀珠女士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白先生
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
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 2015 年经营计划》。
2、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6、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51,069,734.64 元 , 2014 年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723,637,323.75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72,363,732.38 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1,275,719,494.31 元,2014 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926,993,085.68 元。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利
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公司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
支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38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及转回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4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14
年度需提取和转回以下存货减值准备:母公司及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江
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的漆包线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合计需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 3,954,842.35 元;母公司及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的漆包线存
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的跌价风险消失,需将已经提取的存货减值准备转回,当年度
合计需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458,420.45 元。综上因素,2014 年度漆包线存货合计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净额 3,496,421.90 元,计入当期损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为满足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向银行借
款的需要,拟提议:
(1)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申请非专项类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5 亿元;
(2)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8 亿元;
(3)同意向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4)同意授权董事长韩国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借款事项相关的各项
法律性文件。
(5)上述借款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5、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6、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7、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8、审议通过《201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
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 2、3、5、6、7、8、
10、13 项议案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