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对外投资公告2015-05-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3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
准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规模预计 20 亿元人民币,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 注册地: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内。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加快公司进军新能源产业步伐,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
机遇,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5 日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
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投新能源
公司”)签署了《关于共同投资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之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司将与
福投新能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
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动力电池、电池组及充电技术
等研发、生产、销售运营管理,该项目投资规模总额预计约人民币 20 亿元。项目公
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与福投新能源公司各出资 2,500 万元,分
别持有项目公司 50%股权。
(二)公司出资设立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属
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未来将根据项目公司实际投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确认其具有签署与履行协议所需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直至协议履
行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能力。
(二)福投新能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 268 号兴业证券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李锦华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对能源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道路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仓储业、
建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投资;矿产品、建
材、化工产品。
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福投新能源公司着力于新能源、清洁能源等下游产业链
市场的投资开发运营,与中海油气电集团成立了中海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卫星站、船舶油改气、分布式能源、槽车运输、城市燃气等下
游产业链的投资运营管理。
3、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福投新能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66,525,809.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7,319,348.00
201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991,919,913.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447,357.25
5、福投新能源公司是省投资集团旗下专业从事清洁能源投资运营的控股子公
司。
省投资集团系福建省省属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以建设福建、服务海西为宗旨,
以实业与金融投资为主业,采用双轮互动、协调发展的经营模式,主要承担福建省
政府赋予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金融及金融服务业的投资、股权管理和资本运作
职能,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
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
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
理等。
三、项目对外投资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规模、首期投资金额及出资
本项目投资规模总额预计约为 20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进度将根据项目公司发
展目标的进展逐步投入。其中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双方各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 50%的股权。双方同意注册资本
金可以分期同步到位,但最迟应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全部到位。
(二)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项目公司名称: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核准名
称为准)。
住所:拟定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范围内。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电动汽车电池模组、储能电池及电源管理系
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开发利用(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部
门最后核准的为准)。
(三)组织机构
1、项目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冠城大通委派三名,福投新能源公
司委派二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福投新能源公司推荐的当选董事担任;董事
会设副董事长一名,由冠城大通推荐的当选董事担任。
2、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双方各推荐一名,职工监事
一名,经股东会选举后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福投新能源公司推荐的监事担
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项目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冠城大通推荐人选担任;副总经理二名,由双方
各推荐人选担任;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福投新能源公司推荐人选担任。总经理为项
目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双方同意冠城大通为项目公司的财务合并报表方;项目公司接受冠城大
通统一的业务及内控风险管理,按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编制月度、季度、
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项目公司发展目标
项目公司将致力于通过先进的电池技术,为全球绿色能源应用,提供高效的能
源存储解决方案。
1、第一阶段目标,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专业提供商。
2、第二阶段目标,建立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电池组完整的研发、制造能力,同
时投资自行生产电池电芯。
3、第三阶段目标,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拓展电池上游材料行业、废旧电池回
收利用。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锂电池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新能源行业,根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出台的《关
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
导意见》等文件,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在未来几年内将迎来快速发展。根据市场研究
公司 CCM 的研究,2014 年,我国共生产电动汽车 78,499 辆,较 2013 年增长逾 250%,
而 2015 年我国的电动汽车销量有望加速增长到 25 万辆。在这种高速成长的情况下,
到 2017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规模预计将爆增 400%。目前动力电池约
占纯电动汽车成本的近 50%,因此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暴增,动力电池产业链最为受
益。电动汽车市场预计将于 2016 年发展成为动力锂电池第一大细分市场,市场前景
广阔。
2014 年,福建省政府发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八条措施,促进汽车产业
转型升级,福建省将在 2014 年至 2015 年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10,000 辆。发展新
能源汽车,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弯道超车”的必然途径,也是培育福建省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的重要举措。
公司本次与福投新能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是公司基于对锂电池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判断,并考虑到充分利用国家和福
建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为公司快速切入汽车动力锂电池市场并赢得相应
的市场份额而作出的选择。项目公司将借助福投新能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方省投资
集团的背景,充分利用国家、福建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优势和发展机遇及
福建自贸区的政策,依托福建省汽车产业优势,以福建省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
城市物流配送、环保专用车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供应为切入点,快速占据
相应市场份额。
本次投资是公司向锂电池新能源领域转型的重要布局,也表明公司向新能源行
业转型的战略正有序落地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后,将优化公司未来产业结构、收
入结构及财务状况,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投产及运营可能存在未达目标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