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8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5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2 名,监事林常青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监事陈道彤先生代为表决。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道彤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
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2、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拟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期限,即自 2015 年 8 月 5 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期限,即自 2015 年 8 月 5 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