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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对外投资公告2015-10-14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7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充分把握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快公司产业转型,2015年10月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投资”)与福建省
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创投”)签署了《合作协议》,冠
城投资将与创新创投合作,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该股权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不低于1.5亿元,其中,冠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
资1.3亿元,其余出资额由创新创投所属或指定公司认缴并由其指定方作为股权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冠城投资出资入伙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该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华兴创业大楼C#楼一层A区
    法定代表人:王非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2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福建省投资开
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2、创新创投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其它关系。
    3、创新创投2014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5,508,137.05元,资产净额:
11,325,491.45元,营业收入21,672,854.85元,净利润6,048,121.58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冠城投资拟与创新创投合作成立的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不低于
1.5亿元,其中,冠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1.3亿元,其余出资额由创
新创投所属或指定公司认缴并由其指定方作为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
伙人。其他基本情况见下述“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合作模式:由乙方(含由乙方寻找其他投资方)与甲方共同发起设立有
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进行非证券类股权投资,获得合理投资收益。
    2、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及投资期限、投资方向
    (1)基金名称:福建冠城华汇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下简称“基金”);
    (2)经营范围:经营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投资期限:基金存续期限为10年,正式合伙协议约定可以提前解散事
项发生时按其规定办理。
    (4)投资方向: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包括对节
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
材料等领域的高科技成长企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抗风险能力较强的泛消费品行
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进行投资。
    3、基金规模、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
    (1)基金规模将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1.3亿元并
作为有限合伙人,其余出资额由乙方出资或负责募集,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将由乙
方或乙方寻找的投资方之一担任。
    (2)所有合伙人将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具体出资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合
伙协议或乙方通知确定。
    4、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基金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其投资管理事务。基金管
理人将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或普通合伙人担任。
    5、管理费、收益分成、亏损分担
    (1)管理费在签署正式合伙协议时,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市场行情共同协商
确定。
    (2)合伙企业获得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先返还本金,提取业绩报酬,后
按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式由正式合伙协议再行约定。
    (3)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
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6、投资决策: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构成,且乙方
保证甲方至少有推荐1名委员的权利。
    7、正式合伙协议的签署:双方同意,在基金认缴规模超过1.5亿元后且在乙
方正式确定基金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后,甲方应会同其他合伙人根据本合作协议
约定的内容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投资拟与创新创投合作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有利于公司充分把握不同产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放大
投资能力,寻求更好的投资标的,开拓公司投资渠道,探索不同产业领域的投资
机会,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存
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在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与投资各方通力合
作,审慎开展目标项目的尽职调查、决策等工作以及投资后的监督、管理,合理
降低投资风险,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该对外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