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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5-11-0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聘请肖林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
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请陈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免去其总裁助
理职务;同意聘请陈宝清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董事会上述任命。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张白;林湜;许秀珠
                                                       2015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