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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1-20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7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
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
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冠城投资出资设立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投资”)出资人
民币 360 万元与相关方共同成立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福建
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900 万元,其中福建冠城
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60 万,占股比 40%;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360
万,占股比 40%;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团队出资 180 万,占股比
20%。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冠城投资出资与相关方合作成立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等相关方合作,共同发起设立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
该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 15.3 亿元,其中,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LP)
出资 7.5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49.0196%;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LP)
出资 7.5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49.0196%;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LP)出资 0.1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0.6536%;福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LP)出资 0.1 亿元,占
总出资份额的 0.6536%;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GP)出资 0.09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0.5882%;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出资 0.01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0.0654%。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国龙先生、韩孝煌先生、薛黎曦女士、商建
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名。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冠城投资将持有的冠城资产 20%股权转让给丰榕投资的议
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福建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冠城资产”)2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榕投资”),转让完成后,冠城投资持有冠城资产 40%股权,丰榕
投资持有冠城资产 60%股权。由于目前冠城投资与丰榕投资对冠城资产均尚未出资,
本次转让完成后,双方将按照实际的股权比例认缴相应出资额。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国龙先生、韩孝煌先生、薛黎曦女士、商建
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名。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冠城资产 20%股权的公
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州大通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福州大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借
款年利率为 8%。该议案的实施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经营及投资需要,董事会拟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与上述交易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国龙先生、韩孝煌先生、薛黎曦女士、商建
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名。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提供
借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