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12-31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9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福州大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已将旗下漆包线经营资产整合至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并完成对其增资工作,为确保公司漆包线业务做
大做强战略的顺利实施,满足福州大通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福州大通向相关
银行申请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
州分行申请授信1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授信0.7亿
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新增授信0.3亿元,并由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7号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注册资本:4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电
工器材、电线电缆和漆包线及其售后维护服务、五金、交电的批发(以上商品进
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
理的商品)。
2、福州大通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79.08%
郎毅有限公司 20.92%
3、福州大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30,621,715.82 488,453,014.42
资产净额 198,354,736.83 191,647,752.81
2015年1-9月 2014年1-12月
营业收入 688,500,341.94 1,108,278,438.09
净利润 6,706,984.02 11,356,901.25
上述福州大通2014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15年12月,福州大通增
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3,600万元增加至41,0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3,562万元。上
述2015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为增资前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福州大通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
期限和金额依据董事会的授权根据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最终签署
的担保合同确定。上述担保实施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期间,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合同约定实施。
四、其他股东担保内容
2015年12月30日,朗毅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朗毅有
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福州大通的股份比例为福州大
通向相关银行申请的借款相对应的部分提供反担保,该《不可撤销担保函》主要
内容如下:(1)担保范围:前述冠城大通为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
等)20.92%的份额;(2)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前述最后一笔借
款到期后两年内有效,期间如福州大通申请延长借款合同有限期并经冠城大通同
意时,本担保函的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3)提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冠城大
通(香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大通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受让郎毅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通21.456%
股权的议案》,对公司漆包线资产进行整合。目前,上述漆包线资产整合基本完
成,福州大通已成为公司漆包线业务经营的唯一平台。
鉴于本次福州大通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主要为满足整合后的日常经营需
要,因此公司为福州大通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专业化平台的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41,459.40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
担保总额35,659.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5%。无逾期对
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