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17-00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十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16,314,1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41.3048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韩 孝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韩国龙先生、韩孝煌先生、商 建光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林常青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16,314,167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韩孝煌 614,581,639 99.7188 是 2.02 韩孝捷 614,581,838 99.7189 是 2.03 刘华 614,581,839 99.7189 是 2.04 商建光 614,581,641 99.7188 是 2.05 薛黎曦 614,581,642 99.7188 是 2.06 肖林寿 614,581,643 99.7188 是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林湜 614,581,638 99.7188 是 3.02 陈玲 614,581,639 99.7188 是 3.03 吴清池 614,581,640 99.7188 是 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韩国建 614,539,638 99.7120 是 4.02 何珠云 614,623,639 99.725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修订<冠城 大通股份有限 134,287,194 100 0 0 0 0 公司章程>的议 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 (不含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1 韩孝煌 132,554,666 98.7098 2.02 韩孝捷 132,554,865 98.7099 2.03 刘华 132,554,866 98.7099 2.04 商建光 132,554,668 98.7098 2.05 薛黎曦 132,554,669 98.7098 2.06 肖林寿 132,554,670 98.7098 3.00 关于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1 林湜 132,554,665 98.7098 3.02 陈玲 132,554,666 98.7098 3.03 吴清池 132,554,667 98.7098 4.00 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 4.01 韩国建 132,512,665 98.6785 4.02 何珠云 132,596,666 98.7411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情况:本次会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结束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 分别选举韩孝煌先生、韩孝捷先生、刘华女士、商建光先生、薛黎曦女士、肖林 寿先生、林湜女士、陈玲女士、吴清池先生共 9 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其 中林湜女士、陈玲女士、吴清池先生为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韩国建先生、何珠云 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张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董事和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韩国龙先生、独立董事张白先生、独立董事许秀 珠女士、第九届监事会主席陈道彤先生、监事林常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壮大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期望韩国龙先生、张白先生、许秀 珠女士、陈道彤先生、林常青先生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发平、齐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