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7-05-17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2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中期票据。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
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
3、发行方式
一次或多次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等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
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确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利率或其
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
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
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
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
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
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
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