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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冠城瑞闽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签订共建新能源材料及器件研究实验室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4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城瑞闽与中国科学院
 海西研究院签订共建新能源材料及器件研究实验室
                      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研发项目实施尚需合作各方
进一步商议确定,故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框架协议签署对公司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
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
所)(以下简称“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签订《共建新能源材料及器件研究实
验室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冠城瑞闽拟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发
挥双方优势,联合组建“新能源材料及器件研究实验室”,将该实验室建设成国
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技术研发基地,同时,在双方合作基础上推进“新能源汽车
关键技术和材料研发平台”建设。本次院企合作旨在为冠城瑞闽的可持续发展以
及行业的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撑。
    (二)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由我国著名科学家、教育家卢嘉锡院士于 1960 年创
建,是中科院优秀研究所。经过 50 多年发展,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及中科院科
技进步特等奖等 230 多项重要科技成果和奖励,已成为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
的结构化学、新材料与器件集成与应用的综合研究基地。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
拥有“福建省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储电材料及应用技
术重大研发平台”、“福建省石墨烯储能与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三个省级研发平台,专业研发人员超过百人。
    (三)本协议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及内容
    冠城瑞闽为实验室提供日常运行经费并派员参与实验室日常管理,中国科学
院海西研究院指派团队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实验室采取自主研发的方
式,开展包括锂电新能源等化学储能领域的试验研究与开发应用,并使锂电池新
能源材料及器件研究成果在国际上具有技术领先优势。
    (二)实验室主要工作内容
    实验室主要工作内容是:开展锂电新能源等化学储能领域的试验研究与开发
应用(具体项目由双方另行商定);对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市场需求、行业趋势及
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行研究;协助冠城瑞闽制定新能源发展规划,为冠城瑞闽进
行技术及人才储备并协助冠城瑞闽将技术成果产业化。
    (三)协议的生效及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
意可续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冠城瑞闽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共建新能源材料及器件研究实验室符合
公司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规划,有助于公司充分吸收研究院所的科技力量和研
究成果,掌握新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协助公司开展技术创新、培养优秀人才,提
升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能力。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相关成果的产业化,存在研发成果不
确定等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