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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0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冠城大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公司为冠瑞置业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4亿元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瑞置业”)
提供担保是基于冠瑞置业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经董事会批准,担保决策程
序合理、合法、公允,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3、独立董事审查公司提交的《关于同意公司为冠瑞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担保的议案》,认为担保对象冠瑞置业是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同意董事会做出担保决议。


                                            独立董事:陈玲;吴清池;张白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