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0-03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持股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公司电磁线板块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公司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分拆”)。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大通新材持股的,应当作为独立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薛黎曦女士通过朗毅有限公司持有大通新材 9.92%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未直接持股。公司
董事薛黎曦女士通过朗毅有限公司持有大通新材 9.92%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该持股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