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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5-1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0-03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符
  1                                                              √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并至上
  2                                                              √
         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
  3                                                              √
         预案(修订稿)》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
  4                                                              √
         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上交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
  5                                                              √
         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7      《关于大通新材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8                                                              √
         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持股的
  9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
 10                                                              √
         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次(临时)会
议、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次(临时)
会议、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
4 月 21 日、5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其中议案 9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STARLEX LIMITED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67        冠城大通             2020/5/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26 日的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公司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8 层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
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
附件 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
        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并至上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
        上市的预案(修订稿)》
  4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上市符合<上
        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
        定>的议案》
  5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上交所主板上市有利
        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
        案》
  7     《关于大通新材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
        案》
  8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
         持股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