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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10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决定下
列经营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1、房地产项目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全权
决定与土地获取有关投资事宜,授权金额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累计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土地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参加公开市场
土地、股权招拍挂竞买及收购兼并等其他方式。
    2、新能源业务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新能源项目(含动力锂电池、电
解液添加剂及相关产业链项目)投资,授权金额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
计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3、投资理财: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在授权额度和实施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在授权期限内已投资的标的处置由经营层根据投资标的及市
场变化的具体情况决定,不受授权期限的约束。
    二、借款授信事项
    在新增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时,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金额不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全年实际借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资金拆入事项。
    三、关联交易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 12 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在人民币 2,000 万
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对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时。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
项,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授权公司总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我们未发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的现象。公司使用
暂时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