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08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公司 2020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新租
赁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完善租赁的定义,增加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
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