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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1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8 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为
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经营需
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
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大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漆包线生产、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
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34,623,836.02         787,004,944.65

      负债合计                    387,506,196.75         364,460,774.91

    银行贷款总额                  247,451,946.08         197,446,634.44

    流动负债总额                  385,644,367.25         362,536,068.00

       净资产                     447,117,639.27         422,544,169.74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89,915,540.51        1,822,908,095.26

       净利润                      24,573,469.53          72,795,712.54
    注:上述江苏大通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江苏大通为大通新材控股子公司,其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6.797%
 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3.203%
    大通新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大通新材 90.08%股权。
    2021 年 4 月 28 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大通新材出具了《不可撤
销担保函》,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就前述大通
新材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
失等)23.203%的份额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大通新材同意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提供最高
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具体担保开始时间、担保期
限、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以签署的具
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江苏大通日常融资需求、资信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融资提供前述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新
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是基于江苏大通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经董事会批准,
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3、
独立董事审查公司提交的《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认
为担保对象江苏大通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有利于
满足该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43,068.3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
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如本次董事会审议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为 252,076.3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1.37%。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