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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1-07-10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公司将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

现行政策以及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资格。
    一、发行方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
成本,满足有息债务置换等相关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注册发行前最新政策予以

调整。
    (二)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
款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

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利息自首个起息
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

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
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包括回
售或到期的中期票据等)、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
经营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选择以自筹资金支付债务中已到期

的部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担保安排
    本次中期票据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审核、发
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注册等具体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

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
方案,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

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
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计回售条款以及相
关条款具体内容、偿债保障安排、投资者保护机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存续期
管理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或更换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存

续期管理的相关事宜;
    (三)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
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
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注册文件
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中期票据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中期票
据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五)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上市、存续期管理、
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
化,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进行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

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