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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7-16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一、《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 3

二、《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4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
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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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4:30 开始
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签到;
    二、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
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六、与会股东与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议案;
    七、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休会,等待接收网络投票结果;
    九、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
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通过会议决议;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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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报告,
提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公司将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政策以及
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资格。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认真审议。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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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报告,提请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
本,满足有息债务置换等相关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注册发行前最新政策予以调
整。
       (二)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

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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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包括回售
或到期的中期票据等)、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

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选择以自筹资金支付债务中已到期的
部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担保安排
    本次中期票据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审核、发行

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认真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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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为有效协调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注册等具体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
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
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

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
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计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
容、偿债保障安排、投资者保护机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存续期管理等与本次中
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或更换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存续
期管理的相关事宜;
    (三)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
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注册文件进行相应

补充或调整;
    (四)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中期票据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中期票据
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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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上市、存续期管理、还
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
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
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

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认真审议。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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