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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分拆所属子公司大
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
    一、公司就推进本次分拆上市所做的工作
    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
法律法规,履行了下列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
所主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0-016、
临 2020-017)。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
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
临 2020-022、临 2020-023)。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
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
(公告编号:临 2020-035)。
    大通新材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01787 号)(公告编号:临 2020-038);此后陆续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问题,
并及时予以回复。
    大通新材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
请文件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
审查通知书》([2021]146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大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的审查。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公司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
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
推进本次分拆大通新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进程,并撤回相关上市申
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大通新材分拆上市,对公司及大通新材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
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阻碍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大通新材作为
电磁线领域重要参与者,有能力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形式融资实现募投项目的实
施,推动公司电磁线业务产能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含分拆上市)。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