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2 月 15 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 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 新材”)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 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7 年;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 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1 年。 2、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 武创鑫”)经营需要,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 1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大通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漆包线生产、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 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89,514,621.53 787,004,944.65 负债合计 494,985,791.11 364,460,774.91 银行贷款总额 340,728,982.08 196,915,617.74 流动负债总额 395,249,716.43 362,536,068.00 净资产 494,528,830.42 422,544,169.7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026,604,187.53 1,822,908,095.26 净利润 71,984,660.68 72,795,712.54 注:上述江苏大通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江苏大通为大通新材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持有其 76.797%股权,江 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23.203%股权。 大通新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大通新材 90.08%股权。 2021 年 12 月 13 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大通新材出具了《不可 撤销担保函》,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就前述大 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 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及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 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23.203%的份额提供 担保。 2、邵武创鑫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肖林寿 注册资本:1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2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氯代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六氟环三磷 腈、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硫酸乙烯酯、亚硫酸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三(三 甲基硅烷)硼酸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甲烷二磺酸亚甲酯、双乙二酸硼 酸锂、三异丙烯氧基乙烯基硅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9,724,781.30 96,388,156.29 负债合计 37,442,378.03 119,757,181.22 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7,442,378.03 119,757,181.22 净资产 62,282,403.27 -23,369,024.93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0,400,404.32 25,126,838.12 净利润 -4,348,571.8 -12,689,352.07 注:上述邵武创鑫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股东情况: 邵武创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持有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1.36%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大通新材同意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 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同意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 保,具体担保开始时间、担保期限、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开始时间、担保期限、实际担 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协 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江苏大通、邵武创鑫的融资需求、资信和经营状况,大通新材为其控 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提供担保及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前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 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及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是基于江苏 大通、邵武创鑫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经董事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合理、 合法、公允,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3、独立董事审查公司 提交的《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邵武创 鑫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担保对象江苏大通、邵武创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前述担保有利于满足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正常经营发展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35,960.8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6%。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