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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3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以
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融资产开展债券业务合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就即将到期的“20 冠城 01”债券与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开展业务合作,确保
“20 冠城 01”债券的如期兑付,具体合作形式为公司将全部拟回售的“20 冠城 01”
债券(以下简称“转售债券”)转售给华融资产,在该等转售债券登记至华融资
产名下后双方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销该等转售债券,同时双方将公司对
华融资产的转售债券兑付兑息义务重组为华融资产对公司的债权。本次合作涉及
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7.3 亿元(含),期限不超过 2 年,资金成本不超过年利率
11%。同时,公司以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88.1 万股股份、大通(福
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9.08%股份、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69%
股份及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股权为上述债券业务合作提供质押
担保,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
受托进行一级开发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 D 区地块竞价出让后返还的土地
建设补偿款应收账款为上述债券业务合作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
就该具体合作事项与华融资产签署并履行相关合作协议。
       三、初步合作方案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发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7.30 亿元,债券期限为 2 年期,
到期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
    鉴于本期债券部分持有人申报债权要求提前清偿(详见 2022 年 6 月 14 日发
布的《冠城大通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公告》),公司本次与华融资产合作充分考虑
上述因素,初步设定如下合作方案:公司就本期债券增设回售、转售机制,由华
融资产在债券回售阶段根据实际回售结果以不超过 17.3 亿元资金用于收购回售
债券,回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该部分债券转售给华融资产,在该部分债券登记至
华融资产名下后双方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销该等转售债券,并将该部分
债务重组为华融资产对公司的债权,经华融资产同意公司可申请提前还款。
    目前公司与华融资产正在推进合作事项,相关合作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协商办理债券回售相关事
宜。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