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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1-06-18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拟通

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公司”)
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以外的股东
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

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源建设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
葛洲坝集团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
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能源
建设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中国能源建设原内资股将转换为 A 股并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中国能源建设及葛洲坝合并双方,相关资产规
模大、地域分布广、核查主体多,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
控工作的影响,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

各单位所采取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政策亦导致中介机构的工作效
率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尽职调查工作有所延
长。因此,公司申请本次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 1 个月,
即申请将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一、本次重组进程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
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日,葛洲坝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临时)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
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中国能源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625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
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
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公告。
    2021 年 3 月 19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葛洲坝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9 日,葛洲坝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9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

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议案。
    2021 年 4 月 20 日,葛洲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920),决定对中
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 年 5 月 21 日,葛洲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
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
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财务数
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交易涉及中国能源建设及
葛洲坝合并双方,相关资产规模大、地域分布广、核查主体多,受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
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导致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尽职调查工
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原因如下:
    1.今年春节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
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
工作主要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进行,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
    2.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涉及北京、广州、上海、武汉等地,疫情
以来至今,全国主要地区均制定了行程报备、限制出入、居家(集中)

隔离、核酸检测等不同程度的防疫措施,中介机构人员行程安排受限,
无法按原计划正常到位及时开展工作,导致本次交易相关财务资料更
新工作未能按计划顺利开展。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分布在全国各地,根据各资产、公司所在
地的政策,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其部分客户和供应商存在不同程度的
延期复工,包括询证函、现场尽调、实地走访等尽调程序均受到不同

程度的影响,其时间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
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但本次重组
的相关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
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
过一个月。”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
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
之相关规定:“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
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
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
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
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申请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合并双方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申

请出具日,合并双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
的经审计财务数据、《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
性。

    2.新冠疫情虽对公司本次交易更新财务资料的核查工作造成了
一定影响,但本次交易仍在有序推进中,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
公司将尽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
次交易有序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
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