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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光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06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等本次发
行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
行了将上述事项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电海康”)与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且中电
海康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所使用的部分
房产拟向控股股东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租赁,将构成关联
交易。
                            1
    3、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可上述议
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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