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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光学: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11-06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拟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进行了审阅,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
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本次
关联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
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拟分别与中
电科投资、中电海康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中电海康集团有
限公司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中电科投资控股公司与凤凰光学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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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和
签订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
议所约定的认购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关联委员章威回避表决,杨宁委员、冯华君委员同
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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