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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2021-11-02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修订稿)
      相关方                                       名称

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睿泛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盛鸿科技信息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盛芯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良茂
        对方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鸿基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汇得丰
                       投资有限公司、嘉兴磊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宝联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预案、本预案、重组预案     指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重组报告书                 指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向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出售其
本次重大 资产出 售/重大         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
                           指
资产出售                        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英锐科技 100%股权,凤凰光电 75%股权,
                                丹阳光明 17%股权,江西大厦 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上市公司拟向电科材料、中电信息、睿泛科技、盛鸿科技、盛芯科
                                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盛电子 100%股权,拟向电科材料、
本次发行 股份购 买资 产/
                           指   天创海河、良茂投资、鸿基控股、汇得丰投资、磊聚投资、宝联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股、中电信息及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普兴电
                                子 100%股权
本次募集 配套资 金/募集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
                           指
配套资金                        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包含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募集配套资
重组方案 /本次 重大资产    指
                                金的整体交易方案
重组
本次无偿 划转/ 本次股份         中电海康拟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74,970,155 股股份无偿
                           指
无偿划转/股份无偿划转           划转至电科材料
                                2019 年,凤凰光学向海康科技支付现金购买智能控制器业务相关的
前次重组                   指
                                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之事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西省国资委               指   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2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128 号文》            指
                             字[2007]128 号)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评估基准日              指   拟出售资产评估基准日及拟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
                             凤凰光学与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之
拟出售资产交割日        指
                             日
                             拟购买资产过户至凤凰光学名下之日,即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
拟购买资产交割日        指
                             拟购买资产过户的变更登记之日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拟出售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拟购买
过渡期间、过渡期        指
                             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
GP                      指   普通合伙人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Silicon Wafer,半导体级硅片,用于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等
半导体硅片              指
                             半导体产品制造的硅片
抛光片                  指   经过抛光工艺形成的半导体硅片
外延材料                指   在抛光片的基础上,经过外延工艺形成的半导体硅片

碳化硅                  指   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 SiC,第三代半导体材料

氮化镓                  指   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 GaN,第三代半导体材料
                             采用半导体工艺,将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
芯片                    指
                             布线集成在一起,实现特定功能的电路
IGBT                    指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
FRED                    指   超快恢复二极管
MOSFET                  指   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

HEMT                    指   高电子迁移率晶体管
WSTS                    指   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

SEMI                    指   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项目,次序排在国家重
02 专项                 指
                             大专项所列 16 个重大专项第 2 位
三、交易各方、标的资产及相关主体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电子                指   南京国盛电子有限公司


                                              3
普兴电子              指   河北普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标的公司        指   国盛电子、普兴电子
                           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资金、无
                           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英锐科技 100%股权,凤凰光电
拟出售资产/出售资产   指
                           75%股权,丹阳光明 17%股权,江西大厦 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
                           产及负债
拟购买资产/购买资产   指   国盛电子 100%股权、普兴电子 100%股权
标的资产              指   拟出售资产或拟购买资产
中国电科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电科材料              指   中电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中电海康              指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电科投资              指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凤凰控股              指   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江光总厂              指   江西光学仪器总厂,后更名为“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海康科技              指   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

国基南方              指   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电科研投              指   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投资有限公司

十三所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二所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

四十六所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
凤凰集团              指   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凤凰科技              指   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凤凰光学日本          指   凤凰光学日本株式会社
协益电子              指   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凤凰新能源            指   凤凰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英锐科技              指   江西英锐科技有限公司

凤凰光电              指   上海凤凰光电有限公司
丹阳光明              指   丹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江西大厦              指   江西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信息              指   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睿泛科技              指   上海睿泛科技有限公司
盛鸿科技              指   南京盛鸿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芯科技              指   南京盛芯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天创海河                指   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良茂投资                指   扬州良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鸿基控股                指   浙江鸿基控股有限公司
汇得丰投资              指   浙江汇得丰投资有限公司

磊聚投资                指   嘉兴磊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宝联控股                指   浙江宝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普兴电子的自然人股东,即刘志强、姜莉、刘国铭、胡传林、李伟
                             卿、姚鸿斌、李萍、沈振国、陈秉克、赵丽霞、祝明廉、薛宏伟、
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    指
                             袁肇耿、刘福海、高淑红、魏毓峰、李伟、陈振魁、田忠元、郝东
                             波、侯丽敏、胡显海、刘英斌、许斌武、高亚林、吴丽娜
中电基金                指   中电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电产业投资            指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融和                指   天津融和经济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润文                指   杭州润文科技有限公司
中电科成都              指   中电科(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电科国元              指   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电科国投              指   北京中电科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十五所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烁科晶体                指   山西烁科晶体有限公司

电科财务                指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中电晶华                指   中电晶华(天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凤凰光学向海康科技支付现金而取得的智能控制器业务相
智能控制器资产          指
                             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四、中介机构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拟购买资产审计机构/容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诚会计师
拟出售资产审计机构/大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会计师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注:本预案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5
                              声       明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

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
                                                        目 录
释     义............................................................................................................................2

声     明............................................................................................................................6

重大事项提示................................................................................................................8

重大风险提示............................................................................................................. 41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45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7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9

第四章 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 118

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 129

第六章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 ............................................................ 165

第七章 发行股份的情况 ........................................................................................ 171

第八章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77

第九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78

第十章 风险因素 .................................................................................................... 198

第十一章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202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04

第十三章 声明与承诺 ............................................................................................ 208




                                                                  7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由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

分组成。

(一)重大资产出售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向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截至评

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英锐科技 100%股权,凤凰光电 75%股权,丹阳光明 17%股权,江西大

厦 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电科材料、中电信息、睿泛科技、盛鸿科技、盛芯科技发行

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盛电子 100%股权,拟向电科材料、天创海河、良茂

投资、鸿基控股、汇得丰投资、磊聚投资、宝联控股、中电信息及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普兴电子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对应标的公司   序号           交易对方         本次转让所持标的股权比例
                 1            电科材料                 72.1872%

                 2            中电信息                 15.3885%
                 3            睿泛科技                   7.4167%
  国盛电子
                 4            盛鸿科技                   2.5809%
                 5            盛芯科技                   2.4266%
                           合计                          100%
                 1            电科材料                 50.0346%
  普兴电子
                 2            天创海河                   8.0277%


                                   8
对应标的公司   序号          交易对方          本次转让所持标的股权比例
                3            良茂投资                  8.0000%
                4            鸿基控股                  4.4983%
                5           汇得丰投资                 3.3737%
                6            磊聚投资                  2.7682%
                7            宝联控股                  2.6990%
                8            中电信息                  1.2734%

                9       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          19.3253%
                           合计                         100%


(三)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

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用于拟购买标的公司符合相关行业政策的项目建设、上

市公司或拟购买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

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若证券监管机构未来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监管

政策,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对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中,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互为前提条件,

任何一项未获得全部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该两项交易均不实

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易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预估值或拟定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评估

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各标的预估值情况如下:

   综合考虑拟购买资产的自身业务特点、经营情况、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

                                   9
定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范围约为 43-53 亿元,其中国盛电子预估值 21 亿元-26

亿元,普兴电子预估值 22 亿元-27 亿元;结合拟出售资产的资产情况,确定本

次交易拟出售资产预估值 6-8 亿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本次重组所涉

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

权国资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交易

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要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国盛电子 100%股权的发行对象为电科材料、中电信息、

睿泛科技、盛鸿科技、盛芯科技。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国盛电子股权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普兴电子 100%股权的发行对象为电科材料、天创海河、

良茂投资、鸿基控股、汇得丰投资、磊聚投资、宝联控股、中电信息及刘志强

等 26 名自然人。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普兴电子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

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10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14.56                    13.11
      前 60 个交易日              14.22                    12.80
     前 120 个交易日              14.37                    12.94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

12.8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作价尚未确定,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

量尚未确定。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于重

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股份发行数量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向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向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

量=向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之和。

    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去取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

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11
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普通股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中,股份锁定期主要安排如下:
   交易方                                    锁定期

               1.本公司/本企业以国盛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本企业认购
               的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电科材料、盛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鸿科技、盛芯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
科技         约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1.本企业以国盛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
中电信息、睿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泛科技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电科材料、磊   1.本企业/本人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聚投资、陈秉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克、薛宏伟、   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
袁肇耿、刘福   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
海、高淑红、   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企业/本人认购的股
魏毓峰、陈振   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魁、田忠元、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郝东波、许斌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
                                        12
   交易方                                   锁定期
武、高亚林、 约定。
吴丽娜
             3.若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1.就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本
             企业在取得新增股份时,如本企业持有普兴电子股权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
             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本企业在取得新增股份时,如本企业持有普兴电子股
             权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良茂投资     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天创海河、鸿 1.本企业/本人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基控股、汇得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丰投资、宝联 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控股、中电信
息、刘志强、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姜莉、刘国铭、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
胡传林、李伟 定。
卿、姚鸿斌、 3.若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
李萍、沈振国、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赵丽霞、祝明 见进行相应调整。
廉、李伟、侯
丽敏、胡显海、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刘英斌        有关规定执行。




                                       13
四、募集配套资金简要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与各方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

等规定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14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情形而新增获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

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用于拟购买标的公司符合

相关行业政策的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拟购买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

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

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的实施。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相关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公

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5
五、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为进一步理顺中国电科下属各业务板块产权管理关系,中电海康拟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74,970,155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电科材料,本次无偿划

转以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为压缩管理层级,提高决策运营效率,凤凰控股

拟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中电海康。

    针对上述股份无偿划转,各相关主体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海康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凤凰控股 100%股权,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电科材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

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电科材料预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出售其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

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英锐科技 100%股权,凤凰

光电 75%股权,丹阳光明 17%股权,江西大厦 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拟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对应财务指标的比例均超过 50%,本次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但预计拟购买的国盛电

子 100%股权、普兴电子 100%股权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以及营业收入将达到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16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委审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凤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电科投资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49.3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凤凰控股,间接控股股东为中电海

康,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本次交易完成后,电科材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科。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

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


九、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

    鉴于拟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

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和补偿具体方案将由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在审计、

评估工作完成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签署的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为准,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十、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对过渡期间损益

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将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

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正式约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十一、本次交易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17
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

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

约。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凤凰控股持有公司 93,712,694 股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的中电海康持有公司 39,077,954 股股份、电科投

资持有公司 6,012,480 股股份,凤凰控股、中电海康、电科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138,803,12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30%。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

电科材料为中国电科控制的公司,与凤凰控股、中电海康、电科投资为一致行

动人。本次重组后,电科材料预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因电科材料取得公司

向其发行的新股,电科材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增加。

       鉴于本次重组将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并且电科材料已承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通

过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后续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同意电科材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1. 本公司将及时向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包
                           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
                           保证,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
关于提供信                 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息真实性、准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
确性、完整性               2. 本公司向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
的承诺函                   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
                           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
                           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
                           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18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交易对方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
                       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
                       等)。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资料、文
                       件或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
                       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
                       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中国电科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 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
                        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
           凤凰控股、中 等)。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资料、文
           电海康       件或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
                       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19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
                        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 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
                        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人保证,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
                        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人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
                        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上市公司全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体董事、监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
           事、高级管理 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人员         大遗漏。

                        3.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20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 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
                          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
                          等)。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
                          文件或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
                          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
                          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国盛电子、普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兴电子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 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科材料、中   1. 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
           电信息、睿泛   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
           科技、盛鸿科   说明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
           技、盛芯科     言等)。本企业/本人保证,本企业/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

                                       21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技、天创海     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
           河、良茂投     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资、汇得丰投
                          2. 本企业/本人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
           资、鸿基控
                          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
           股、磊聚投
                          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
           资、宝联控股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
           及刘志强等
                          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26 名自然人
                          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本人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 本企业/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
                          的确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
                          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人保证,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
                          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盛电子、普
           兴电子的全     2. 本人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
           体董事、监     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事、高级管理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人员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
                          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3.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22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 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国盛电子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本企
                           业所持的国盛电子股权,本企业确认,本企业已依法履行对国
                           盛电子的出资义务,认缴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企业作为股东
                           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国盛电子合法存续
                           的情况。

                        2. 本企业合法拥有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拟向上市公司转让的
                        国盛电子股权的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股权
                        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形,未设置任何质押、留置等
           电科材料、中 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
           电信息、睿泛 制或禁止本企业转让的情形。
           科技、盛鸿科
           技、盛芯科技 3. 本企业承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及时办理国盛电
                        子股权的权属变更手续,且在权属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前,因本
关于标的资
                        企业原因出现的争议、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企业承
产权属情况
                        担。
的承诺函
                        4. 本企业拟转让的国盛电子股权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纠
                        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企业承担。

                           本企业承诺对与上述承诺函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
                           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电科材料、天   1. 普兴电子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企
            创海河、良茂   业/本人所持的普兴电子股权,本企业/本人确认,本企业/本人
            投资、汇得丰   已依法履行对普兴电子的出资义务,认缴的出资已全部缴足,
            投资、鸿基控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反
            股、磊聚投     本企业/本人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影
            资、宝联控     响普兴电子合法存续的情况。
            股、中电信息   2. 本企业/本人合法拥有本企业/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拟向上市公

                                       23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及 刘 志 强 等 司转让的普兴电子股权的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
              26 名自然人 存在股权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形,未设置任何质押、
                             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
                             管等限制或禁止本企业/本人转让的情形。

                           3. 本企业/本人承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及时办理
                           普兴电子股权的权属变更手续,且在权属变更手续办理完成
                           前,因本企业/本人原因出现的争议、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
                           由本企业/本人承担。

                           4. 本企业/本人拟转让的普兴电子股权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企业/本人承担。

                           本企业/本人承诺对与上述承诺函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
                           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
                           失。

                           除本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现作出如下声明与承
                           诺:

                           1.本公司合法拥有拟出售资产的完整权利,依法拥有该等资产
                           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2.拟出售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

                           3.本公司已就拟出售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
                           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
关于拟出售                 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资产权属完                 4.拟出售资产不存在影响本次拟出售资产转移的任何质押、留
整、不存在纠 上市公司      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
纷的声明与                 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强制执行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资产的情
承诺函                     形;

                           5.不存在以拟出售资产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重大诉讼、仲裁
                           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
                           拟出售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
                           的未决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
                           序;

                           6.拟出售资产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将依法履行债权人同意或
                           债务人通知的程序,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不存在争议或纠
                           纷。


关于无违法                 1. 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
违 规 行 为 的 上市公司
                           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
声明与承诺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24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函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
                         行为,诚信状况良好。

                         2.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
                         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
                         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3. 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
                         定的不得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1. 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
                         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国电科     2.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4.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
                         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
                         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1.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
                         条规定的行为。

                         2. 本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
            上市公司全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
            体董事、监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不存
            事、高级管理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
            人员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存
                         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 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
                         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
                         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25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1. 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
                          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凤凰控股、中
             电海康       2.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4.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
                          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
                          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1. 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
                          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电科材料     2.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4.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
                          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
                          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1.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
               电科材料、睿 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公司及本公
关 于 守 法 及 泛科技、鸿基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
诚 信 情 况 的 控股、汇得丰 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行为。
承诺函         投资、宝联控 2. 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
               股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3.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


                                       26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4.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等情况。

                        5.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
                        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
                        等内幕交易行为。

                        6.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
                        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行
                        为。

                        2. 本企业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3. 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
           中电信息、盛 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鸿科技、盛芯
                        4.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
           科技、天创海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
           河、良茂投
           资、磊聚投资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5.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
                        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6.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企业及
                        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
                        息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27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形。

                        1. 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人最
                        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
                        约行为。

                        2. 本人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
                        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3.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
                        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4. 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
           刘志强等 2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名自然人    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5. 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
                        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
                        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6. 本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
                        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且
                        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国盛电子、普
           兴电子       2.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员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
                        大失信行为。

                        3.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
                        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
                        等内幕交易行为。

                        4.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28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
                            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1. 本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国盛电子、普   2. 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
             兴电子的全     他重大失信行为。
             体董事、监     3. 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
             事、高级管理   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
             人员           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4. 本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
                            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1. 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电 科 材 料 的 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2. 本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人员           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 本公司/本企业以国盛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
关 于 股 份 锁 电科材料、盛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
                            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
定 期 的 承 诺 鸿科技、盛芯
                            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
函             科技
                            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
                            本企业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2.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

                                        29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 若本公司/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
                        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 本企业以国盛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
                        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
           中电信息、睿 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
           泛科技       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 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
                        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 本企业/本人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
           电科材料、磊 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
                        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
           聚投资、陈秉
                        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企业/本人认
           克、薛宏伟、
                        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袁肇耿、刘福
           海、高淑红、 2.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
           魏毓峰、陈振 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魁、田忠元、 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郝东波、许斌
           武、高亚林、 3. 若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
           吴丽娜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 就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
           良茂投资     司新增股份,本企业在取得新增股份时,如本企业持有普兴电
                        子股权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

                                     30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如本企业在取得新增股份时,如本企业持有普
                             兴电子股权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
                             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
                             限。

                             2.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
                             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
                             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 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
                             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天创海河、鸿   1. 本企业/本人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
              基控股、汇得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丰投资、宝联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
              控股、中电信   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息、刘志强、
              姜莉、刘国     2.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
              铭、胡传林、   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李伟卿、姚鸿   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斌、李萍、沈   3. 若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
              振国、赵丽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
              霞、祝明廉、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李伟、侯丽
              敏、胡显海、   4.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刘英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本次交
易 前 所 持 上 凤凰控股、中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市 公 司 股 份 电海康、电科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
锁 定 的 承 诺 投资         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函


关于保证上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
                             等方面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的
市 公 司 独 立 中国电科
                             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独立。
性的承诺函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

                                         31
  承诺事项    出具主体                             承诺内容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将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采取切
                          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
                          面的独立性。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
                          等方面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的
                          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独立。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
             电科材料     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采取切实有
                          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
                          独立性。


关于不存在 上市公司的
           全体董事、监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减持
减持计划的
           事、高级管理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承诺函     人员

                            除本次重组预案中披露的股份无偿划转计划外,自本次重组复
               凤凰控股、中
                            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
关 于 股 份 减 电海康
                            份的计划。
持计划的说
明与承诺函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
             电科投资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拟出售资产涉及的前次重组业绩承诺安排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海康科技购买其智

能控制器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交易对价合计 4.15 亿元。该次交易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完成资产交割。该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处于本次交易拟出售资

产范围内。

                                       32
    前次重组中,根据上市公司与海康科技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签署的《江西

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海康

科技承诺前次重组完成后,智能控制器资产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950.55 万元、3,739.07 万元、4,728.92 万元。如智能

控制器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一年度结束时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海康科技需根据协议的约

定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

中介机构对智能控制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期末

减值额>补偿期限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海康科技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该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尚未届满。本次交易中,针

对前次重组所作出的业绩承诺,海康科技已承诺:海康科技将继续履行前次重

组的《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海康科技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涉

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前次重组交易对方海康科技将继续履行前次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式及补

偿对象没有发生变化。

(二)拟出售资产涉及的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

    经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30 号)

核准,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4,410.14 万股,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38,859.62 万元。

    上市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拟用于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及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项目

实施主体凤凰科技处于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范围内。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市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21,294.27 万元,具体如下:


                                    33
                                      计划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募投项目
                                        (万元)                  (万元)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26,988.92                 14,319.84

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                    11,870.70                    6,974.42

             合计                               38,859.62                 21,294.27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初步协商,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的部分将保留在上市公司,不纳入拟出售资产范围。后续上市公司将履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决策程序,并在重

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1、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展、投入进度、形成的资产及

金额、是否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后续的处置计划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前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进展、投入进度、形成的资产及金额、是否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前次募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实施进展
前次募投                               入进度(%)                   形成的资产及
         项目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及是否达
  项目                                    (3)=                          金额
           总额   金额(1)   金额(2)              到可使用
                                         (2)/(1)
                                                      状态
                                                   本项目前
                                                   工程产线
车用高端
                                                   基本达产,
光学镜片                                                            形成固定资产
         11,870.70 8,558.02 5,485.80         64.10 其 余 部 分
智能制造                                                            5,206.36 万元
                                                   尚未达到
  项目
                                                   预计可使
                                                   用状态
                                                   本项目部
                                                   分环节已
高端光学                                           验收,其余
                                                                    形成固定资产
镜头智能 26,988.92 18,037.65 13,600.48       75.40 部 分 尚 未
                                                                    9,106.33 万元
制造项目                                           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
                                                   态
  合计    38,859.62 26,595.67 19,086.28            71.76     -          14,312.69
注: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投项目整体尚未完成,尚未达到标准产
                                        34
能的达产状态。

    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后续处置计划如下:

    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入的部分将保留在上市公司,不纳入

拟出售资产范围。后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相关决策程序,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本次出售募投项目的原因与合理性以及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审

慎性

    (1)本次出售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本次出售前次募投项目是中国电科产业发展整体部署的组成部分

    本次交易系中国电科产业发展整体部署,将原有光学产品、智能控制器产

品和锂电芯产品业务出售,同时将半导体外延材料业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有

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发展潜力,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半导体材料企

业。前次募投项目与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关联性较高,是拟出售资产中不可分

割及重要的部分。

    2)前次募投项目和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关联性较高

    上市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与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均包括光学产品相关,前次

募投项目和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关联性较高,属于拟出售资产业务开展的重要

组成部分。将上市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出售将有利于出售资产继续专注于从事光

学相关业务,将光学相关业务继续做优做强做大。

    同时,由于前次募投项目和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关联性较高,若保留前次

募投项目于上市公司体内将使得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光学产品行

业同业竞争情形。因此,将前次募投项目一同出售可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并保持

上市公司独立性。


                                 35
    3)前次募投项目与拟注入资产主营业务协同性较低

    本次拟注入资产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外延材料,前次募投项目与拟注入资产

主营业务协同性较低。本次出售前次募投项目可有效避免上市公司未来主业分

散,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集中公司资源发展优势产业,从而持续提升上市公

司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出售前次募投项目系本次重组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综

合考虑。以上安排有利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利

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出售前次募投项目具备合理性。

    (2)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过上市公司审慎决策

    上市公司筹划前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时,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光电智能影

像产业,凤凰光学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的两化

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彼时光电智能影像产业发展迅猛,市场快速增长,前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凤凰光学抓住行

业市场机遇,按照整体战略规划积极推动生产制造的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

智能化改造,实现智能制造和转型升级,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改善。

    前次非公开发行实施以来,伴随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

公司光学业务保持了增长态势,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中光

学业务收入分别为 48,272.27 万元、52,489.09 万元和 60,109.63 万元,复合

增长率为 11.59%,符合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时对光学行业和业务发展的整体预

期。

    此外,前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经过认真分析、审慎确定的结果。因此,

上市公司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决策过程合理、谨慎。




                                  36
十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

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

变动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战略性退出光学器材行业,公司未来业务将定

位于半导体外延材料,主要业务包括半导体外延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

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凤凰科技、凤凰光学日本、协益电

子、凤凰新能源的股权,国盛电子、普兴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在半导体外延材料领域具有领先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行业地

位,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完成战略转型,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

市公司资产质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

在预案出具后尽快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出具备考财

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审议,在重组报告书中

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十五、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凤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电

                                     37
科投资原则性同意。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2、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4、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5、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6、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7、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8、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或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

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凤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电科投资均已出具

说明,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根据凤凰控股、中电海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其自本次重组复牌之

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除已披露的无偿划转计划以外,不存在其他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电科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其自本次重

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8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其自

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


十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由于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完成对拟购买资产与拟出售资产的审计及评估

工作,因此本预案中涉及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

准。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和拟出售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备考财务数据、资

产评估结果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十八、独立财务顾问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十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对于本次重组,公司拟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

估机构对拟出售资产及拟购买资产进行专项审计、评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

对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

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上

市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39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

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

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已聘请或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

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

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

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并声明承担由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sse.com.cn)浏览本预案的全文。




                                  40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

十五、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需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涉及向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批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

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不

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

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

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

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

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以

                                  41
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为准。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

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存在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对价等

核心条款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涉及多个交易对方,若后续无法和任一交易

对方就交易作价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或将导致本次交易方案发生调整。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本次重组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从光学产品、智能控制器产品和

锂电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变更为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资产和人员等都较重组前有较大变化。如果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未能及时适应业务转型带来的各项变化,以及在管理制度、

内控体系、经营模式等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必要调整,可能会在短期内对重组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交易后上市公司相

关整合风险。


二、与拟购买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半导体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与宏观经济整体发展亦密切相关。如果宏

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半导体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响;

下游市场的波动和低迷亦会导致对半导体产品的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

利能力。




                                   42
(二)产业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所处半导体领域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的行

业,如果未来国家在半导体产业方面的政策有所调整,将会导致拟购买标的公

司未来经营前景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国内对半导体产品的需求迅速扩大,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吸

引了国内外企业进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国内半导体企业数量不断

增加;另一方面,国外领先的半导体企业对中国市场日益重视。在日趋激烈的

市场竞争环境下,如果拟购买标的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提高产品性能

与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与优化营销网络,可能导致拟购买标的公司产品失去市

场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技术创新和研发风险

   多年来,拟购买标的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进一步巩固自主化核心知

识产权,并致力打造行业领先的技术平台。半导体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具有工艺技术迭代快、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同时需要按照行业发

展趋势布局前瞻性的研发。如果拟购买标的公司未来不能紧跟行业前沿需求,

正确把握研发方向,可能导致工艺技术定位偏差。此外,如果拟购买标的公司

不能及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且具备成本效益的技术平台,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汇率风险

   拟购买标的公司的部分海外业务及出口业务以外币报价及结算。汇率随着

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实现销

售收入所在国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拟购买标的公司的业绩表现将面临影响。


三、其他风险

                                 43
(一)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其盈

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

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

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

正常现象。为此,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

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

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务院鼓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2020 年 10 月 5 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

意见》(国发〔2020〕14 号),明确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要

求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近年来,国务院持续大力推进央企改制上市,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

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国有控股公司把优质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下属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系中国电科落实国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兼并重组的

相关政策精神,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和调整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推动所属

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切实举措。

    2、中国电科促进资源整合,利用关键领域优势资源打造上市平台

    近年来,中国电科促进内部资源整合,积极打造关键领域优势企业上市。“产

业发展主阵地、资产保值增值主力军、对外融资主渠道、体制机制创新主平台”

系中国电科对下属上市平台的总体定位。

    同时,中国电科积极探索推进下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优化上市公司产业

结构、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强国有资本的活力、影响力、控制力

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系中国电科产业发展整体部署,将半导体外延材料业

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发展潜力,培育具有行

业竞争力的半导体材料企业。

    3、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市场竞争激烈,盈利能力有待提升

                                   45
    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光学镜片、光学镜头、精密加工、显微镜、智能控

制器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因传统单反数码相机等下游行业景气度回

落,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同时,我国劳动力成本已经步入上升通道,行业上

游原材料以及能源、环境成本也在提高,对利润空间造成一定挤压。上市公司

在 2019 年完成了智能控制器业务的收购,业绩水平有所上升,但上市公司总体

盈利能力尚待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仍需要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实现持续稳健经营。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践行国家战略,支撑我国半导体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014 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中指出,集成

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

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在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中央企业需要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能打仗、打胜仗”的要求,挺起民族脊梁、保障自主可控。2020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明确提出鼓励我国本土半导体材料和装备产业的发展,通过财税、投融资等组

合政策,改善半导体材料企业经营环境,推动半导体材料行业加速发展。2020

年 11 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将集成电路写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本

次重组旨在打造中国电科半导体材料上市平台,是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

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可有效支撑我国半导体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障国

家半导体工业体系安全。

    2、借助资本市场,打造我国半导体外延材料核心力量

    半导体材料行业的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均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具有

技术密集、资本密集、技术更新换代快、下游客户认证壁垒高等特点,企业核

心竞争力的形成需要技术、资本等的支持。随着近年来国内半导体产业链生态

的逐渐成型,行业内企业陆续通过资本市场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为后续


                                   46
发展提供动能。本次交易旨在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功能夯实拟购买标的公

司国盛电子、普兴电子自身实力,持续突破关键技术,做优做强做大优势业务,

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半导体材料国家队。

    3、完成战略转型,提高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水平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片、光学镜头、精密加工、显微镜、

智能控制器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系传统光学制造企业,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

务体量相对较小。本次重组拟注入的标的公司国盛电子、普兴电子在半导体外

延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较高的行业地位,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

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目标。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紧抓半导体产业发展机遇,利用 A 股资本市

场巩固和深化半导体外延材料的专业化能力,巩固、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保

持行业领先地位。同时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水平,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方案由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

分组成。

(一)重大资产出售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向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截至评

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英锐科技 100%股权,凤凰光电 75%股权,丹阳光明 17%股权,江西大

厦 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电科材料、中电信息、睿泛科技、盛鸿科技、盛芯科技发行

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盛电子 100%股权,拟向电科材料、天创海河、良茂
                                  47
投资、鸿基控股、汇得丰投资、磊聚投资、宝联控股、中电信息及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普兴电子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对应标的公司   序号           交易对方          本次转让所持标的股权比例
                 1            电科材料                 72.1872%
                 2            中电信息                 15.3885%
                 3            睿泛科技                  7.4167%
  国盛电子
                 4            盛鸿科技                  2.5809%

                 5            盛芯科技                  2.4266%
                           合计                          100%
                 1            电科材料                 50.0346%
                 2            天创海河                  8.0277%
                 3            良茂投资                  8.0000%
                 4            鸿基控股                  4.4983%
                 5           汇得丰投资                 3.3737%
  普兴电子
                 6            磊聚投资                  2.7682%

                 7            宝联控股                  2.6990%
                 8            中电信息                  1.2734%
                 9       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          19.3253%
                           合计                          100%


(三)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

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用于拟购买标的公司符合相关行业政策的项目建设、上

市公司或拟购买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

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若证券监管机构未来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监管

政策,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对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中,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互为前提条件,

任何一项未获得全部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该两项交易均不实
                                    48
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易的实施。


三、标的资产预估值或拟定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评估

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各标的预估值情况如下:

    综合考虑拟购买资产的自身业务特点、经营情况、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

定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范围约为 43-53 亿元,其中国盛电子预估值 21 亿元-26

亿元,普兴电子预估值 22 亿元-27 亿元;结合拟出售资产的资产情况,确定本

次交易拟出售资产预估值 6-8 亿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本次重组所涉

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

权国资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交易

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要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国盛电子 100%股权的发行对象为电科材料、中电信息、

睿泛科技、盛鸿科技、盛芯科技。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国盛电子股权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


                                    49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普兴电子 100%股权的发行对象为电科材料、天创海河、

良茂投资、鸿基控股、汇得丰投资、磊聚投资、宝联控股、中电信息以及刘志

强等 26 名自然人。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普兴电子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

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14.56                    13.11
      前 60 个交易日              14.22                    12.80
     前 120 个交易日              14.37                    12.94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

12.8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

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 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

为 K,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 P1 (调整值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50
    派息: P1 =P0  D


                                P0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 
                             (1  N )


                 P0  A×K
    配股: P1 
                  (1  K )


                            P0  D  A×K
    三项同时进行: P1 
                             (1  K  N )


(四)发行数量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作价尚未确定,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

量尚未确定。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于重

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股份发行数量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向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向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

量=向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之和。

    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去取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

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普通股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中,股份锁定期主要安排如下:
  交易方                                       锁定期

                                          51
   交易方                                   锁定期

             1.本公司/本企业以国盛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本企业认购
             的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电科材料、盛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鸿科技、盛芯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
科技         约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1.本企业以国盛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
中电信息、睿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泛科技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1.本企业/本人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
电科材料、磊 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
聚投资、陈秉 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企业/本人认购的股
克、薛宏伟、 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袁肇耿、刘福
海、高淑红、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魏毓峰、陈振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
魁、田忠元、 约定。
郝东波、许斌 3.若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
武、高亚林、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吴丽娜       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52
   交易方                                   锁定期

             1.就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本
             企业在取得新增股份时,如本企业持有普兴电子股权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
             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本企业在取得新增股份时,如本企业持有普兴电子股
             权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良茂投资     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天创海河、鸿 1.本企业/本人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基控股、汇得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丰投资、宝联 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控股、中电信
息、刘志强、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姜莉、刘国铭、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
胡传林、李伟 定。
卿、姚鸿斌、 3.若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
李萍、沈振国、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赵丽霞、祝明 见进行相应调整。
廉、李伟、侯
丽敏、胡显海、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刘英斌        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配套资金简要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53
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与各方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

等规定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54
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情形而新增获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

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用于拟购买标的公司符合

相关行业政策的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拟购买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

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

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若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不足以满足相关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

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

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


六、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为进一步理顺中国电科下属各业务板块产权管理关系,中电海康拟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74,970,155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电科材料,本次无偿划

转以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为压缩管理层级,提高决策运营效率,凤凰控股

拟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中电海康。

    针对上述股份无偿划转,各相关主体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5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海康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凤凰控股 100%股权,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电科材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

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电科材料预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出售其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

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英锐科技 100%股权,凤凰

光电 75%股权,丹阳光明 17%股权,江西大厦 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拟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对应财务指标的比例均超过 50%,本次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但预计拟购买的国盛电

子 100%股权、普兴电子 100%股权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以及营业收入将达到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委审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九、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凤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电科投资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49.3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凤凰控股,间接控股股东为中电海

康,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本次交易完成后,电科材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科。


                                  56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

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


十、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

    鉴于拟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

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和补偿具体方案将由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在审计、

评估工作完成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签署的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为准,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十一、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对过渡期间损益

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将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

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正式约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十二、本次交易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

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

约。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凤凰控股持有公司 93,712,694 股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的中电海康持有公司 39,077,954 股股份、电科投

资持有公司 6,012,480 股股份,凤凰控股、中电海康、电科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138,803,12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30%。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

电科材料为中国电科控制的公司,与凤凰控股、中电海康、电科投资为一致行

动人。本次重组后,电科材料预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因电科材料取得公司
                                   57
向其发行的新股,电科材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增加。

    鉴于本次重组将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并且电科材料已承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通

过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后续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同意电科材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十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拟出售资产涉及的前次重组业绩承诺安排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海康科技购买其智

能控制器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交易对价合计 4.15 亿元。该次交易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完成资产交割。该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处于本次交易拟出售资

产范围内。

    前次重组中,根据上市公司与海康科技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签署的《江西

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海康

科技承诺前次重组完成后,智能控制器资产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950.55 万元、3,739.07 万元、4,728.92 万元。如智能

控制器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一年度结束时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海康科技需根据协议的约

定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

中介机构对智能控制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期末

减值额>补偿期限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海康科技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该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尚未届满。本次交易中,针

对前次重组所作出的业绩承诺,海康科技已承诺:海康科技将继续履行前次重

组的《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海康科技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涉
                                    58
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前次重组交易对方海康科技将继续履行前次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式及补

偿对象没有发生变化。

(二)拟出售资产涉及的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

    经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30 号)

核准,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4,410.14 万股,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38,859.62 万元。

    上市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拟用于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及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项目

实施主体凤凰科技处于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范围内。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市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21,294.27 万元,具体如下:

                                  计划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募投项目
                                    (万元)               (万元)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26,988.92              14,319.84

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                11,870.70                 6,974.42

            合计                            38,859.62              21,294.27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初步协商,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的部分将保留在上市公司,不纳入拟出售资产范围。后续上市公司将履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决策程序,并在重

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1、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展、投入进度、形成的资产及

金额、是否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后续的处置计划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前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进展、投入进度、形成的资产及金额、是否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59
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前次募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实施进展
前次募投                               入进度(%)                  形成的资产及
         项目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及是否达
  项目                                    (3)=                         金额
           总额    金额(1) 金额(2)               到可使用
                                         (2)/(1)
                                                      状态
                                                   本项目前
                                                   工程产线
车用高端
                                                   基本达产,
光学镜片                                                            形 成 固定 资产
         11,870.70 8,558.02 5,485.80         64.10 其 余 部 分
智能制造                                                            5,206.36 万元
                                                   尚未达到
  项目
                                                   预计可使
                                                   用状态
                                                   本项目部
                                                   分环节已
高端光学                                           验收,其余
                                                                    形 成 固定 资产
镜头智能 26,988.92 18,037.65 13,600.48       75.40 部 分 尚 未
                                                                    9,106.33 万元
制造项目                                           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
                                                   态
  合计    38,859.62 26,595.67 19,086.28           71.76      -          14,312.69
注: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投项目整体尚未完成,尚未达到标准产
能的达产状态。

    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后续处置计划如下:

    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入的部分将保留在上市公司,不纳入

拟出售资产范围。后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相关决策程序,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本次出售募投项目的原因与合理性以及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审

慎性

    (1)本次出售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本次出售前次募投项目是中国电科产业发展整体部署的组成部分

    本次交易系中国电科产业发展整体部署,将原有光学产品、智能控制器产


                                        60
品和锂电芯产品业务出售,同时将半导体外延材料业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有

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发展潜力,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半导体材料企

业。前次募投项目与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关联性较高,是拟出售资产中不可分

割及重要的部分。

    2)前次募投项目和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关联性较高

    上市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与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均包括光学产品相关,前次

募投项目和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关联性较高,属于拟出售资产业务开展的重要

组成部分。将上市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出售将有利于出售资产继续专注于从事光

学相关业务,将光学相关业务继续做优做强做大。

    同时,由于前次募投项目和拟出售资产主营业务关联性较高,若保留前次

募投项目于上市公司体内将使得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光学产品行

业同业竞争情形。因此,将前次募投项目一同出售可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并保持

上市公司独立性。

    3)前次募投项目与拟注入资产主营业务协同性较低

    本次拟注入资产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外延材料,前次募投项目与拟注入资产

主营业务协同性较低。本次出售前次募投项目可有效避免上市公司未来主业分

散,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集中公司资源发展优势产业,从而持续提升上市公

司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出售前次募投项目系本次重组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综

合考虑。以上安排有利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利

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出售前次募投项目具备合理性。

    (2)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过上市公司审慎决策

    上市公司筹划前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时,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光电智能影

像产业,凤凰光学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的两化


                                  61
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彼时光电智能影像产业发展迅猛,市场快速增长,前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凤凰光学抓住行

业市场机遇,按照整体战略规划积极推动生产制造的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

智能化改造,实现智能制造和转型升级,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改善。

    前次非公开发行实施以来,伴随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

公司光学业务保持了增长态势,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中光

学业务收入分别为 48,272.27 万元、52,489.09 万元和 60,109.63 万元,复合

增长率为 11.59%,符合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时对光学行业和业务发展的整体预

期。

    此外,前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经过认真分析、审慎确定的结果。因此,

上市公司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决策过程合理、谨慎。


十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

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

变动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战略性退出光学器材行业,公司未来业务将定

位于半导体外延材料,主要业务包括半导体外延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

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凤凰科技、凤凰光学日本、协益电

子、凤凰新能源的股权,国盛电子、普兴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62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在半导体外延材料领域具有领先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行业地

位,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完成战略转型,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

市公司资产质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

在预案出具后尽快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出具备考财

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审议,在重组报告书中

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十五、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凤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电

科投资原则性同意。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2、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4、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5、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6、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7、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8、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或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
                                  63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原因与必要性

(一)前次购买智能控制器资产的背景

   前次实施购买智能控制器资产交易之前,由于光学行业下游景气度回落,

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劳动力成本与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传
统光学制造业务利润空间受到挤压。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上市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233.52万
元、-1,588.65万元、-2,067.83万元。为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
2019年12月,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康科技智能控制器资产,以整
合海康科技的制造能力、技术资源、市场资源及人力资源,形成布局更为合理
的产业结构,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类型、拓宽上市公司业务领域,进而形成新的

利润增长点。

(二)本次出售智能控制器资产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重组中,凤凰光学将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

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英锐科技100%股权,凤凰光电
75%股权,丹阳光明17%股权,江西大厦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本
次拟出售资产中包括前次重组收购的智能控制器资产,其原因及必要性具体如

下:

   1、智能控制器资产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有限

   前次智能控制器资产收购完成后,尽管智能控制器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对上

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但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仍然较弱。
上市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实现的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3,302.44万元、-524.92万元、711.52万元,智能控制器资产对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有限。

   2、中国电科通过内部资源整合,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

                                 64
的半导体材料企业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标的公司国盛电子、普兴电子主要从事半导体外延材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早从事硅外延材料研究的单位之一,技术水平
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地位。本次交易系中国电科通过内部资源整合,向上
市公司注入优质半导体外延材料业务,并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培育具有行业竞争
力的半导体材料企业,彻底改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3、上市公司原有业务与半导体硅外延材料业务协同性较弱,资产置出可

集中上市公司资源发展优势产业

   上市公司原有业务体量相对较小,与本次拟注入的半导体硅外延材料业务

关联性较低,本次出售相关资产可有效避免上市公司未来主业分散,进而降低

管理成本、集中公司资源发展优势产业,从而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与盈
利能力。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收购智能控制器资产之后其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有限,而本次重组将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的半导体硅外延材料业务资产,并将
与拟购买资产关联性较低的包括智能控制器资产在内的上市公司部分原有业务
及资产出售,有助于上市公司集中公司资源发展优势产业,相关安排具有合理
性与必要性。

(三)上市公司筹划重组交易具有审慎性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业务将从光学产品、智能控制

器产品和锂电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变更为半导体外延材料业务,上市公
司的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均将有效改善。同时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
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水平,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是各方经过充分论证,审慎决策的结果。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凤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电科投资原则性同意,本次重
组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65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筹划本次重组交易具有审慎性。




                             66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705740527M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1,573,889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宗年

   成立日期        1997 年 5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1997 年 5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 197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 197 号

   邮政编码        334100

   联系电话        0793-8259547

   传真号码        0793-8259547

                   光学镜头、照相器材、望远镜、钢片快门、水晶饰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
                   备、光学原材料、仪器零配件的制造、批发、零售,光学加工、机械加工、
                   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
   经营范围        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除外)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

     1、公司设立的批准

     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办公室于 1997 年 1 月 7 日出具《关于同意筹建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赣股办[1997]01 号),批准由江光总厂独家

 发起以募集方式筹建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于
                                          67
1997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赣

股[1997]02 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赣股(1997)02 号《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批准,公司设立。其中江光总厂以其经评估并经国资监管机构确认的光学元件、

照相机、望远镜、钢片快门等业务的经营性净资产 5,121 万元出资,按 65.61%

的折股比例折成 3,36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0.43%;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2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9.57%。

    2、国有股权管理

    根据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

案的批复》(1997 赣国资企字 7 号),江光总厂持有凤凰光学的股份被界定为

国有法人股,占凤凰光学总股本的 60.43%。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997 年 4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筹)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7]191 号)、《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筹)A 股发行方案的批复》(证监发字[1997]192 号)的批准,凤凰光学

股份有限公司(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5.60 元。

1997 年 5 月 2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凤凰光学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凤凰光学”,股票代码:600071。

    4、验资及资产评估

    江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赣会师评字[1997]第 003 号),

以 199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江光总厂投入到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总资产为 13,217.28 万元,负债总额为 8,096.28 万元,净资产为 5,121.00 万元,

上述评估结果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181 号文确认。根据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华业字(97)第 104 号),江光总厂投入公司

的资本为 5,121.00 万元,其中,股本 3,360.00 万元,资本公积 1,761.00 万元,

                                    68
折股比例为 65.61%。截至 1997 年 5 月 20 日,社会公众股的募集资金 119,504,000

元(已扣除股票承销费用 3,696,000 元)已全部到位,其中 22,000,000 元作为股

本,其余 97,504,000 元作为资本公积。

    5、创立大会

    凤凰光学于 1997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情况报告》《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

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报告》等决议,选举了凤凰光学第一届董

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6、工商登记

    1997 年 5 月 23 日,凤凰光学在上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

册号为 15831058-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凤凰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
   股份类型              持有人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发起人股              江光总厂                 3,360.00              60.43%
              社会公众股                          2,200.00              39.57%

                总股本                            5,560.00                  100%


(二)1998 年 4 月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98 年 4 月,根据凤凰光学 199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一九九

七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份的预案》,以公司截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55,600,000 股为基数,以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送 1 股、转增 6 股,共计派送、转增 38,920,000 股。

    1998 年 12 月 2 日,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办公室以赣股办[1998]14

号文批准本次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本次凤凰光学以派送红

股和资本公积新增股本 38,920,000 元,已经南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8)洪会

验字第 41 号《验资报告》审验。1998 年 5 月 8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9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完成后,凤 凰光学总股本变更为

94,520,000 股,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江光总厂                       5,712.00        60.43%   国有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3,740.00        39.57%   社会公众股
         合计                          9,452.00         100%       ——


(三)1999 年 10 月配股

    1999 年 10 月,根据凤凰光学 199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8 年度配

股方案变更暨 1999 年度配股议案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93

号《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财政部财管字[1999]81 号

《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凤凰光学以

截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45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配售股份。江光总厂实际认购其可认购股份的 10%,即 171.36 万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实际认购 1,122 万股。

    本次凤凰光学配股新增股本 12,933,600 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华业字(99)第 1140 号《验资报告》审验。1999 年 11 月 9 日,本次配股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配股完成后,凤凰光学总股本变更为 107,453,600 股,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江光总厂                        5,883.36        54.75%   国有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4,862.00        45.25%   社会公众股
         合计                         10,745.36          100%      ——


(四)2001 年 4 月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1 年 4 月,根据凤凰光学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00 年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

                                      70
联审小组办公室以赣股办[2001]16 号文批准,凤凰光学以截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745.3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3 股的比例派送红股,

按每 10 股送 0.75 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按每 10 股转增 4 股比例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凤凰光学以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新增股本 75,217,520 元,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业字(2001)第 873 号《验资报告》审验。2001 年 5 月

31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完成后,凤 凰光学总股本变更为

182,671,120 股,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江光总厂                     10,001.71         54.75%   国有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8,265.40         45.25%   社会公众股
         合计                        18,267.11          100%       ——


(五)2001 年 10 月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1 年 10 月,根据凤凰光学 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 2001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经江西省股份制改

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办公室以赣股办[2001]32 号文批准,凤凰光学以截至

200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8,267.11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1 股

的比例派送红股,按每 10 股送派 0.25 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凤凰光学以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新增股本 54,801,336 元,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业字(2001)第 1146 号《验资报告》审验。2001 年 11

月 6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1 年 11 月,凤凰光学发起人江光总厂实行“债转股”后更名为“凤凰光学

控股有限公司”,即凤凰控股。


                                     71
    本次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完成后,凤 凰光学总股本变更为

237,472,456 股,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凤凰控股                     13,002.22         54.75%   国有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10,745.02         45.25%   社会公众股
         合计                       23,747.24          100%       ——


(六)2006 年 5 月股权改革分置

    2006 年 5 月,根据凤凰光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经

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赣

国资产权字[2006]29 号)的批准,凤凰光学实施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

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06 年 5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3.1 股

的对价股份,共计支付 3,330.9562 万股。在上述支付完成后,凤凰光学的非流

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凤凰光学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凤凰控股                      9,671.26        40.726%   国有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14,075.97        59.274%   社会公众股
         合计                       23,747.24          100%       ——


(七)2015 年 3 月,凤凰集团持有股权整体无偿划转给中电海康

    2015 年 3 月,凤凰集团与中电海康正式签署《关于凤凰控股之企业国有产
权划转协议》。凤凰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凤凰控股 100%的股权整体无偿划转

给中电海康,中电海康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接收被划转产权。本次凤

凰控股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国资委变

更为中国电科。

(八)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 年 4 月 9 日,凤凰光学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30 号)核

                                    72
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49.45 万股新股。凤凰光学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中电海康、 电科投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01,433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81,573,889 股。本

次非公开发行后,凤凰光学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凤凰控股                     9,371.27          33.28%   国有法人股
       中电海康                     3,907.80          13.88%   国有法人股
       电科投资                         601.25         2.14%   国有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14,277.08          50.70%   社会公众股
         合计                      28,157.39            100%      ——


三、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019 年收购海康科技智能控制器业务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学元件加工和

锂电芯加工。收购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光学产品、智能控制器产品和

锂电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1、光学产品业务

    公司是一家拥有五十余年历史的综合光学元件及产品的生产商,近年来成

为集研发、设计、制造一体化的精密加工、光学组件国内重要供应商,主要产

品包括光学组件,精密加工,光学仪器等。其光学组件产品主要用于安防视频

监控、车载等;精密加工产品主要用于照相机、投影机、车载等产品的金属结

构件精密加工和光学镜片精加工;光学仪器产品主要用于普教、工业、研究院

所等领域的光学显微镜。

    2、智能控制器产品业务

    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提供控制器设计、制造、测试、认证的一站式服务,

依托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以及丰富的电器控制器设计经验,提供满足客户需求、

高品质的节能环保控制器产品,涵盖家用电器、工业控制等多个领域,是众多

国际一流企业的长期核心供应商。
                                   73
       3、锂电芯产品业务

       锂电芯是锂电池的核心组成部分,公司生产的锂电芯产品包括方型铝壳锂

 电芯和聚合物锂电芯,产品主要应用于功能手机及智能手机售后更换电池市场。


 四、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281,573,889 股,前十大股东及其

 持股情况如下表: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1                 凤凰控股                      93,712,694        33.28                       -

 2                 中电海康                      39,077,954        13.88           38,588,754
 3                 电科投资                       6,012,480         2.14            5,512,679

 4                      徐铭                      3,680,000         1.31                       -
 5         上海大东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49,090         0.69                       -

 6                  邱爰玲                        1,869,551         0.66                       -
 7         北京奥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98,600         0.46                       -
 8                  李成雨                        1,095,000         0.39                       -

 9                  闫庆林                           977,000        0.35                       -
 10                 汤英友                           906,649        0.32                       -

                 合计                           150,579,018        53.48           44,101,433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凤凰光学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报表)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76,807.99             169,326.14         149,862.91

负债合计                                116,348.71             109,822.94          92,492.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459.28              59,503.20          57,370.80

                                           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1,990.22           51,003.97           49,493.99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3,101.04          127,267.68          112,792.71

营业成本                              71,993.74          126,871.67          111,857.34

营业利润                                 923.52              335.44              -48.77

利润总额                                 964.91            1,397.37               36.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93.85            1,431.89              443.74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2.64            2,246.48            7,472.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514.23            6,182.73           15,626.24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5.81               64.86               61.72

毛利率(%)                               14.74               13.96               13.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5                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                2.85                0.58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股本;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
 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上表 2019-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凤凰控股,间接控股股东为中电海

 康,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中国电科是国务院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

 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为:




                                         75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凤凰控股

    凤凰光学的控股股东为凤凰控股,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6,375.7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 197 号
   法定代表人       王俊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71658390X6
                    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咨询及技术和管理培训服务;智慧城市基础设
                    施的运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施工;信息化规划设计
                    与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遥感技术的设计、开发、集成、销售、安
                    装与运行维护;大数据处理及服务;智能卡的开发及应用服务管理;
    经营范围
                    工程监理;城市建设工程;光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及
                    服务,照相器材、光学仪器仪表、影视设备的研制、开发、销售及
                    修理,对光学行业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不动产经营、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电海康

    凤凰光学的间接控股股东为中电海康,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6,000 万元人民币


                                          76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宗年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306073XD
                    实业投资,环保产品、网络产品、智能化产品、电子产品的研究开
    经营范围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商务咨询服务,自有房屋
                    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凤凰光学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中国电科是国务院国资委出资设立的

国有独资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法定代表人       陈肇雄

    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9498G
                    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
                    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
                    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
                    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经营范围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
                    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

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为凤凰控股,间接控股股东为中电海康,实际控制人为中

国电科。

                                          77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海康科技购买其智

能控制器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交易对价合计 4.15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该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构成《重组管理办法》及相

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中涉

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尚未最终确定。

因此目前尚无法准确计算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待上述

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测算并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

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科,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




                                    78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

(一)中电海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宗年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306073XD
                    实业投资,环保产品、网络产品、智能化产品、电子产品的研究开
    经营范围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商务咨询服务,自有房屋
                    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海康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79
        1                   中国电科                 66,000.00        100.00%
               合计                                  66,000.00        100.00%


     3、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海康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国盛电子的全体股东和普兴

电子的全体股东。

     各交易对方持有国盛电子股权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电科材料                          15,000.00       72.1872%
 2                 中电信息                           3,197.63       15.3885%
 3                 睿泛科技                           1,541.14        7.4167%
 4                 盛鸿科技                            536.29         2.5809%
 5                 盛芯科技                            504.24         2.4266%
               合计                                  20,779.29        100.00%


     各交易对方持有普兴电子股权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股)        股权比例
 1                 电科材料                           7,230.00       50.0346%

 2                  刘志强                            1,270.00        8.7889%
 3                 天创海河                           1,160.00        8.0277%
 4                 良茂投资                           1,156.00        8.0000%
 5                 鸿基控股                            650.00         4.4983%
 6              汇得丰投资                             487.50         3.3737%
 7                 磊聚投资                            400.00         2.7682%
 8                 宝联控股                            390.00         2.6990%
 9                   姜莉                              330.00         2.2837%


                                       80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股)       股权比例
 10                   刘国铭                   250.00         1.7301%
 11                   胡传林                   212.50         1.4706%
 12                 中电信息                   184.00         1.2734%
 13                   李伟卿                   140.00         0.9689%
 14                   姚鸿斌                   110.00         0.7612%
 15                   李萍                     110.00         0.7612%

 16                   沈振国                   100.00         0.6920%
 17                   陈秉克                    76.00         0.5260%
 18                   赵丽霞                    30.80         0.2131%
 19                   祝明廉                    30.00         0.2076%
 20                   薛宏伟                    27.00         0.1869%
 21                   袁肇耿                    16.00         0.1107%
 22                   刘福海                    16.00         0.1107%

 23                   高淑红                    15.00         0.1038%
 24                   魏毓峰                    12.80         0.0886%
 25                   李伟                        7.80        0.0540%
 26                   陈振魁                      6.00        0.0415%
 27                   田忠元                      5.00        0.0346%
 28                   郝东波                      5.00        0.0346%
 29                   侯丽敏                      5.00        0.0346%

 30                   胡显海                      5.00        0.0346%
 31                   刘英斌                      5.00        0.0346%
 32                   许斌武                      4.60        0.0318%
 33                   高亚林                      2.00        0.0138%
 34                   吴丽娜                      1.00        0.0069%

                合计                         14,450.00        100.00%


(二)国盛电子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电科材料

      (1)基本情况


                                 81
     企业名称       中电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樊元东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3MA06KLNM5B
                    电子材料、半导体制造、销售;电子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经营范围       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电科材料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电科材料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国基南方                           32,184.25         32.18%
 2                 电科研投                           30,938.03         30.94%
 3                  十三所                            20,195.74         20.20%

 4                   二所                              6,149.22          6.15%


                                         82
  5                   四十六所                       6,113.05                6.11%
  6                   中国电科                       4,419.72                4.42%
                  合计                             100,000.00            100.00%


      (3)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科持有国基南方和电科研投 100%股权,十三

所、二所和四十六所均为中国电科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国电科直接和间接持有

电科材料 100%股权,为电科材料的实际控制人。

      2、中电信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2,626,700.00 万元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312
      注册地址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电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ERAH58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信息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83
     2)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信息出资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1            中电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200.00      0.24%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
2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9.04%
                    限合伙)
3      杭州公望元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9.04%
4           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9.04%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9.04%
                      伙)
6           北京瀚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00      15.23%
        青岛黄河三角洲股权投资母基金企业
7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81%
                  (有限合伙)
8        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81%
9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76%
       天津融和经济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10                                            有限合伙人        500.00       0.02%
                     合伙)
                          合计                             2,626,700.00    100.00%


     (3)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信息无实际控制人。
                                         84
      (4)根据中电信息的工商登记资料、合伙协议及其出具的说明,并经公

开渠道查询,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信息的上层股东信息穿透如下:
序号     出资层级            各层合伙人/出资人/股东                   类型
  1          1        杭州公望元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2         1-1       杭州公望润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3        1-1-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4        1-1-2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5        1-1-3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        1-1-4            华融公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7         1-2             上海銮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8          2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9         2-1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         2-2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1         2-3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事业单位
 12         2-4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事业单位
 13         2-5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事业单位

 14         2-6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事业单位
 15         2-7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           事业单位
 16         2-8          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7         2-9              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8        2-1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             事业单位
 19        2-1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事业单位
 20        2-12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事业单位
 21        2-13         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2        2-14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事业单位
 23        2-15            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4          3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25         3-1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6         3-2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7          4              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8          5              北京瀚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9          6      青岛黄河三角洲股权投资母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85
  30         6-1             北京瀚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1         6-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2         6-3        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3          7           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4          8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5          9               中电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6         10       天津融和经济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37        10-1                       汪满祥                        自然人
  38        10-2                       熊程程                        自然人
  39        10-3                        张锐                         自然人
  40        10-4                        向阳                         自然人

  41        10-5                       高良才                        自然人
  42        10-6                       李新颖                        自然人
  43        10-7                       房海强                        自然人
  44        10-8                       常培培                        自然人
注:穿透原则为:穿透合伙企业各层权益持有者至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对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仅持有1家企业权益的公司,
基于谨慎性原则,亦进行穿透披露。

       (5)关于中电信息是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是否与实际控制人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的说明

       1)中电信息是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根据中电信息及其普通合伙人中电基金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及重大事项

决策机制等情况,中电信息不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控制,具体如

下:

       ① 中电信息的基本情况、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A、基本情况

       根据中电信息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以及工商档案资料,并经本次重

组的中介机构核查,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信息的基本情况如下:

                                      86
            名称           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ERAH58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312
        主要营业场所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电基金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7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28 年 9 月 6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电信息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核

     查,中电信息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EN382,中电信息的基金管理

     人中电基金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0141。

         B、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根据中电信息的合伙协议、中电信息的工商档案资料以及中电信息出具的

     说明,并经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核查,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信息的合伙人

     及出资比例如下:
                                                                                    持有份额比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例(%)
 1                      电科投资                     普通合伙人       6,200.00          0.2360
 2       杭州公望元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9.0353
 3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9.0353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
 4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9.0353
                          合伙)
 5             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9.0353
 6             北京瀚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00         15.2282
 7          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8071
        青岛黄河三角洲股权投资母基金企业(有限
 8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8071
                        合伙)
 9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7614
10                      天津融和                     有限合伙人          500.00         0.0190

                                               87
                        合计                         2,626,700.00        100.00


       ② 中国电科在中电信息的出资份额情况

       根据中电信息普通合伙人中电基金的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本次重组的中

介机构核查,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科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电科投资持

有中电信息的普通合伙人中电基金的 40%股权;中电基金持有中电信息 0.2360%

的出资比例。

       根据中电产业投资的合伙协议等资料,并经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核查,中

国电科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电科投资为中电产业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中电产

业投资持有中电信息 19.0353%的出资比例。

       除上述情况之外,中国电科不存在通过其他路径持有中电信息份额的情

况。

       ③中电信息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

       根据中电信息的合伙协议、中电基金的公司章程等资料以及中电信息、中

电基金的说明,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电科投资无法对中电基金的股东会、董

事会实施控制;中电信息独立、自主进行基金运作,亦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国电科控制。具体分析如下:

       A、中电信息的基金管理人中电基金不受中国电科控制

       a、中电基金的股权结构

       根据中电基金的公司章程以及中电基金的说明等资料,并经本次重组的中

介机构核查,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电科投资                          2,000.00    40.00%
 2                     杭州润文                          1,500.00    30.00%

 3                     天津融和                          1,050.00    21.00%
 4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00      5.00%

                                       88
 5       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00%

 6             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00%
                     合计                              5,000.00   100.00%


     如上表所示,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电科投资持有中

电基金 40%股权;而中电基金的其他五家股东与电科投资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其对中电基金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不受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的控制。

     b、中国电科无法对中电基金的股东会实施单一控制

     根据中电基金的公司章程,该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

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表决通过。”

     根据中电基金的公司章程、中电基金的说明等资料,并经本次重组的中介

机构核查,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电科投资持股比例为 40%,低于三分之二,电

科投资无法对中电基金的股东会实施控制。

     如前所述,中电基金的其他股东与电科投资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其对中

电基金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不受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的控制。因此,中国电科

无法基于全资子公司电科投资持有中电基金 40%股权而对中电基金的股东会实

施单一控制。

     c、中国电科无法对中电基金的董事会实施单一控制

     根据中电基金的公司章程,中电基金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其中电科投资提名 2 名董事,杭州润文提名 2 名董事,天津融和提名 1 名董事;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中电基金的

说明,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基金的董事会系按其公司章程的上述规定所组

建。

     由于电科投资有权提名的董事人数低于全体董事三分之二,故电科投资无
                                      89
法对中电基金的董事会实施控制,中国电科亦无法基于全资子公司电科投资持

有中电基金 40%股权而对中电基金的董事会实施单一控制。

    d、电科投资未将中电基金纳入合并报表核算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1-03408 号)及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1-02760 号),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电科投资未将中电基金纳入合并报表核算,中电基金

不属于电科投资所控制的下属企业。

    e、电科投资与天津融和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中电基金的股东天津融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汪满祥存在在电科投资对外

投资的公司中电科成都、中电科国元、中电科国投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上述

情形不会导致电科投资与天津融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I、天津融和与电科投资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其

他类似安排

    根据天津融和的合伙协议、天津融合及其全体合伙人的书面确认,天津融

和是中电基金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为中电基金的员工,天津融和的设

立目的是为全体合伙人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天津融和独立、自主地进行运作,

天津融和与电科投资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其他类似安

排。

    II、汪满祥曾在电科投资任职并担任电科投资所投资公司董事的情形不会

导致天津融和与电科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电科投资于 2018 年 10 月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汪

满祥与中电基金之间的劳动合同等资料、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对汪满祥的访谈

情况以及汪满祥的书面确认,汪满祥在 2018 年下半年之前曾在电科投资任职,


                                   90
与电科投资存在劳动关系;汪满祥于 2018 年下半年与电科投资解除劳动关系,

并与中电基金订立劳动关系,转至中电基金任职。

    根据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对汪满祥的访谈情况以及汪满祥的书面确认,汪

满祥在电科投资任职期间,由电科投资委派至中电科成都、中电科国元、中电

科国投担任董事职务。根据电科投资提供的电科投资向中电科成都、中电科国

元、中电科国投出具的书面函件,电科投资已向这三家公司通知更换其推荐的

董事人选,决定汪满祥不再担任这三家公司的董事。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述

董事更换事项正在办理董事改选以及工商变更手续相关事宜。

    根据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对汪满祥的访谈情况以及汪满祥的书面确认,

汪满祥与电科投资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且电科投资已作出汪满祥已不再担任中

电科成都、中电科国元、中电科国投董事职务的决定,汪满祥将不再担任这三

家公司的董事职务。根据天津融和的合伙协议、天津融和及其合伙人的书面确

认、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对汪满祥的访谈情况以及汪满祥的书面确认,汪满祥

作为天津融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决策、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在中电基金层面

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使均以天津融和及其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使天津融

和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为原则和目的,不会受到汪满祥在 2018 年下半年之前

与电科投资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汪满祥担任中电科成都、中电科国元、中电科国

投的董事等情况的影响,不会导致天津融和与电科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B、中电信息独立、自主进行基金运作

    根据中电信息的财务报表、合伙协议等资料以及中电信息的说明,中电信

息独立、自主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决策不受中国电科控制,不存在与中国电科

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控制关系的情形;除投资国盛电子、普兴

电子外,中电信息还对其余多家企业进行了股权投资。

    综上所述,虽然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电科投资持有中电信息的基金管理

人中电基金的 40%股权,但无法对中电基金实施控制;且中电信息独立、自主


                                  91
进行基金运作,除投资国盛电子、普兴电子外,还存在其他多家企业的股权投

资,因此,中电信息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

    (2)中电信息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①《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

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

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二)

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

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四)投资

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五)银行以

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六)

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七)持有投资者 30%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八)在投资者任职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九)持有投

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

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十)在上市公司任职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

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②中电信息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电信息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不构成一致行动


                                  92
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A、中电信息没有与中国电科共同控制上市公司的意图

    根据中电信息的合伙协议,中电信息的目的为:“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各

类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从事股权投资活动,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

伙人创造投资回报。”根据中电信息的书面确认,中电信息投资国盛电子、普

兴电子系为了取得股权投资回报的财务性投资,除投资国盛电子、普兴电子外,

还存在对其他多家企业的股权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电信息没有与中国

电科共同控制上市公司的意图。

    B、中电信息独立、自主进行基金运作,中电信息及其基金管理人中电基

金不受中国电科控制

    如前所述,虽然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电科投资持有中电信息的基金管理

人中电基金的 40%股权,但无法对中电基金实施控制;且中电信息独立、自主

进行基金运作,除投资国盛电子、普兴电子外,还存在其他多家企业的股权投

资,因此,中电信息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

    C、中电信息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之间未达成过任何与一致行动有关

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根据中电信息出具的书面确认,中电信息与中国电科之间未达成过任何与

一致行动有关的协议或其他安排,不存在通过本次交易与中国电科共同扩大其

所能够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任何行为或者事实。

    D、中电信息历史决策情况

    根据中电信息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及中电信息的

书面确定,中电信息对投资国盛电子、普兴电子相关事项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等

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由中电信息按照其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独立形成决议。

    基于上述客观实际情况,以及中电信息出具的说明,中电信息与公司实际

                                  93
控制人中国电科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中电信息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中电信息就其以国盛电子、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安排承诺如下:“1.本企业以国盛电子、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

不受此限。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

定。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

之一的,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

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鉴于:(1)中电信息并非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2)中电信息未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权;(3)中电信息分别于 2019 年 2 月、2019 年 1 月取得用于认购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国盛电子、普兴电子相应股权,其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因此,中电信息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六条的规定。

    3、睿泛科技


                                   94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睿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5 幢 5547 室(上海新村经济小
     注册地址
                         区)
     法定代表人          刘斌
     成立日期            2019 年 1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K2MX16E
                         从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网络设备、通讯器材、
     经营范围            机电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
                         金属材料、家用电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睿泛科技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睿泛科技主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斌                               4,800.00          40.00%

 2                   陈积裕                                 3,600.00          30.00%

 3                   钱步信                                 2,520.00          21.00%

 4                   叶礼树                                 1,080.00              9.00%

                  合计                                     12,000.00         100.00%

                                              95
       4、盛鸿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京盛鸿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2,493.74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恒盛路 5 号 4 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龙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8MA1YF63FXQ
                        科技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2)产权结构及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盛鸿科技为国盛电子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盛鸿科技出资

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龙             普通合伙人                 357.70           14.34%
  2          谭卫东            有限合伙人                 274.91           11.02%
  3           任凯             有限合伙人                 274.91           11.02%
  4          夏灿明            有限合伙人                 271.45           10.89%
  5          王银海            有限合伙人                 128.85            5.17%
  6          仇光寅            有限合伙人                 128.85            5.17%
  7          石卓亚            有限合伙人                 116.84            4.69%

  8           韩笑             有限合伙人                  83.40            3.34%
  9           王政             有限合伙人                  77.33            3.10%
  10          何晶             有限合伙人                  70.25            2.82%
  11          骆红             有限合伙人                  70.25            2.82%
  12          甘勇             有限合伙人                  52.66            2.11%
  13         潘文宾            有限合伙人                  52.66            2.11%
  14         冯永平            有限合伙人                  52.66            2.11%

  15         魏建宇            有限合伙人                  43.92            1.76%


                                             96
 16         尤晓杰             有限合伙人                 43.92             1.76%
 17          陈浩              有限合伙人                 43.92             1.76%
 18          张伟              有限合伙人                 43.92             1.76%
 19         于成山             有限合伙人                 30.89             1.24%
 20          韩旭              有限合伙人                 26.33             1.06%
 21          高健              有限合伙人                 26.33             1.06%
 22          李俊              有限合伙人                 26.33             1.06%
 23          刘巍              有限合伙人                 26.33             1.06%

 24          黄健              有限合伙人                 17.54             0.70%
 25          陈礼              有限合伙人                 17.54             0.70%
 26         王宁林             有限合伙人                 17.54             0.70%
 27          裴煜              有限合伙人                 17.54             0.70%
 28         童婷婷             有限合伙人                 17.54             0.70%
 29          曹强              有限合伙人                 17.54             0.70%
 30         杨玉琴             有限合伙人                 17.16             0.69%

 31         李国鹏             有限合伙人                 13.75             0.55%
 32         刘小青             有限合伙人                 12.36             0.50%
 33         黄宇程             有限合伙人                 10.31             0.41%
 34         蔡志强             有限合伙人                 10.31             0.41%
                 合计                                  2,493.74           100.00%


      5、盛芯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京盛芯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2,344.71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恒盛路 5 号 4 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龙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8MA1YF5XX59
                        科技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97
       (2)产权结构及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盛芯科技为国盛电子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盛芯科技主要

出资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龙       普通合伙人                359.20         15.32%
  2           杨帆       有限合伙人                281.00         11.98%

  3          李国鹏      有限合伙人                263.41         11.23%
  4          马利行      有限合伙人                245.88         10.49%
  5           孙健       有限合伙人                105.38          4.49%
  6          邓雪华      有限合伙人                105.38          4.49%
  7           张菊       有限合伙人                 87.79          3.74%
  8           陈煜       有限合伙人                 87.79          3.74%
  9          叶龙涛      有限合伙人                 70.25          3.00%

  10         肖战武      有限合伙人                 70.25          3.00%
  11         马梦杰      有限合伙人                 70.25          3.00%
  12          肖健       有限合伙人                 52.66          2.25%
  13          葛华       有限合伙人                 43.92          1.87%
  14         袁夫通      有限合伙人                 43.92          1.87%
  15         陈德龙      有限合伙人                 43.92          1.87%
  16          陶骞       有限合伙人                 30.75          1.31%
  17          刘勇       有限合伙人                 30.75          1.31%

  18         顾海权      有限合伙人                 26.33          1.12%
  19         巩冠军      有限合伙人                 26.33          1.12%
  20          许京       有限合伙人                 26.33          1.12%
  21          朱杰       有限合伙人                 26.33          1.12%
  22          谢进       有限合伙人                 25.76          1.10%
  23         侯大勇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24         周海枫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25         李树平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26          唐敏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27         陶开鹏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98
  28           陶涛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29          吴震华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30          杨玉琴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31          钟桂平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32           虞健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33          任东方           有限合伙人                  17.54                 0.75%
  34          谭卫东           有限合伙人                    6.09                0.26%
  35           任凯            有限合伙人                    6.09                0.26%

  36          夏灿明           有限合伙人                    5.71                0.24%
  37          王银海           有限合伙人                    2.86                0.12%
  38          仇光寅           有限合伙人                    2.86                0.12%
  39          石卓亚           有限合伙人                    2.28                0.10%
  40           王政            有限合伙人                    1.71                0.07%
  41           韩笑            有限合伙人                    0.60                0.03%
                   合计                                  2,344.71           100.00%


(三)普兴电子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电科材料

       电科材料基本情况参见本预案“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 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二)国盛电子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1、电科材料”。

       2、天创海河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400,000.00 万元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进道 88 号商务中
       注册地址
                          心 806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天创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MA0696X16E


                                                99
                       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天创海河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天创海河出资人基本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额(万元)
 1           天津天创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4,000.00     1.00%
 2             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97,030.08     49.26%
 3                天津盛创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5.00%
 4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0,000.00     20.00%
 5      天津天创沐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260.00     1.57%
 6      天津天创汇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00%


                                          100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额(万元)
 7      青岛天创泉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400.00          0.85%
 8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6.72          0.50%
 9      青岛天创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900.00          0.48%
        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0                                                有限合伙人     1,303.20          0.33%
                         合伙)
        天津盛旭宇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11                                                有限合伙人      100.00           0.03%
                         合伙)
                             合计                               400,000.00    100.00%


       (3)根据天创海河的工商登记资料、合伙协议及其出具的说明,并经公

开渠道查询,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天创海河的上层股东信息穿透如下:
序号    出资层级               各层合伙人/出资人/股东                        类型
  1         1                 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         2                     天津盛创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         3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4        3-1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5        3-2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         4         天津天创沐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7        4-1                            刘小芳                           自然人
  8        4-2            天津滨海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9        4-3                            马俊萍                           自然人
 10        4-4              天津平禄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1        4-5            青岛天创聚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         5         天津天创汇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13        5-1         天津市汇泽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14       5-1-1                           高继松                           自然人
 15       5-1-2                           高敏珍                           自然人
 16       5-1-3                           杨晨                             自然人
 17        5-2              天津天创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8         6               天津天创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9         7         青岛天创泉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101
序号   出资层级             各层合伙人/出资人/股东                   类型

 20       7-1                       程东海                          自然人
 21       7-2             天津汇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2       7-3                       魏宏锟                          自然人
 23       7-4              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4        8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5        9        青岛天创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26       9-1                        高梅                           自然人

 27       9-2                        洪雷                           自然人
 28       10      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29      10-1                        洪雷                           自然人
 30      10-2       青岛天创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31      10-3       共青城天创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32     10-3-1                       高梅                           自然人
 33     10-3-2                       洪雷                           自然人
 34      10-4     宁波泰鑫龙盛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35     10-4-1                       高梅                           自然人
 36     10-4-2             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7     10-4-3                       洪雷                           自然人
 38      10-5                        高梅                           自然人
 39      10-6                       谷文颖                          自然人
 40      10-7                        李莉                           自然人
 41      10-8                       魏宏锟                          自然人

 42       11      天津盛旭宇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43      11-1             义乌市宁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4     11-1-1                      韦敏俭                          自然人
 45     11-1-2                       曾芳                           自然人
 46      11-2            天津天创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注:穿透原则为:穿透合伙企业各层权益持有者至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对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仅持有1家企业权益的公司,
基于谨慎性原则,亦进行穿透披露。

      3、良茂投资


                                      102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扬州良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32,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何桥村 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瑶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354931443B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资产管理。(经营范围不含工商登记前需许可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良茂投资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良茂投资出资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梁瑶              普通合伙人                1,620.00          5.00%
 2                梁勤              有限合伙人               29,160.00         90.00%
 3                魏燕              有限合伙人                1,620.00          5.00%
                         合计                                32,400.00        100.00%


     4、鸿基控股

                                               103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鸿基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西路 3-1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寒艳
     成立日期            1996 年 4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147752311Q
                         对外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停车服务;润滑油零售;农
     经营范围            产品、饲料、建材、金属材料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机
                         械设备租赁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鸿基控股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鸿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姜艳萍                                  2,500.00         25.00%
 2                    蒋美姣                                  2,500.00         25.00%
 3                    姜寒艳                                  2,500.00         25.00%

 4                    姜艳钦                                  2,500.00         2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5、汇得丰投资


                                              104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汇得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加会村绍齐公路两侧 2 幢 3 楼
     法定代表人          成超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26671023200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中介等国家控制项目)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鸿基控股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鸿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成德荣                                   2,000.00         40.00%
 2                   成超                                     1,500.00         30.00%
 3                   成颖                                     1,500.00         30.00%
                  合计                                        5,000.00        100.00%


     6、磊聚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嘉兴磊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2,7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43 室-79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秉克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CX4WW86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2)产权关系结构及主要出资人基本情况

      磊聚投资为普兴电子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磊聚投资出资人

基本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1           陈秉克              普通合伙人                455.60             16.75%
  2           刘福海              有限合伙人                496.40             18.25%
  3           薛宏伟              有限合伙人                340.00             12.50%
  4           袁肇耿              有限合伙人                208.08              7.65%
  5           高淑红              有限合伙人                170.68              6.27%
  6           魏毓峰              有限合伙人                138.72              5.10%
  7           郝东波              有限合伙人                138.72              5.10%

  8               吴昊            有限合伙人                102.68              3.78%
  9               王平            有限合伙人                 90.44              3.33%
 10           田忠元              有限合伙人                 48.28              1.78%
 11           周晓龙              有限合伙人                 48.28              1.78%
 12           李志强              有限合伙人                 48.28              1.78%
 13           陈振魁              有限合伙人                 34.68              1.28%
 14           许斌武              有限合伙人                 34.68              1.28%
 15           张绪刚              有限合伙人                 34.68              1.28%

 16           李永辉              有限合伙人                 27.88              1.03%
 17           张志勤              有限合伙人                 27.88              1.03%
 18           高亚林              有限合伙人                 27.88              1.03%


                                              106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19           孟雪           有限合伙人                 20.40             0.75%
  20           谷鹏           有限合伙人                 20.40             0.75%
  21          任丽翠          有限合伙人                 20.40             0.75%
  22          吴会旺          有限合伙人                 13.60             0.50%
  23          仇根忠          有限合伙人                 13.60             0.50%
  24           王刚           有限合伙人                 13.60             0.50%

  25          张佳磊          有限合伙人                 13.60             0.50%
  26           米姣           有限合伙人                 13.60             0.50%
  27          赵叶军          有限合伙人                    7.48           0.28%
  28           高勇           有限合伙人                    7.48           0.28%
  29           杨龙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0          张未涛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1          王肖波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2          张双琴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3          冯聚坤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4          吴晓琳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5          刘永超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6          魏桂忠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7          石巧曼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8          杜国杰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39          李伟峰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40          张国良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41          李召永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42           李西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43           王毅           有限合伙人                    6.80           0.25%
                      合计                            2,720.00           100.00%
注:2021 年 8 月,磊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发生了变更。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磊聚投资有限
合伙人的变更已通过内部决议并签署了合伙协议,正在办理工商变更。

       7、宝联控股

       (1)基本情况

                                       107
       企业名称          浙江宝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瑞晶国际商务中心 1604 室
    法定代表人           吴啸川
       成立日期          2007 年 7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662337139C
                         实业投资;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宝联控股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宝联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吴宝才                              3,100.00         51.67%
   2                     吴啸川                              2,900.00         48.33%

                  合计                                       6,000.00        100.00%


    8、中电信息

    中电信息基本情况参见本预案“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 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二)国盛电子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2、中电信息”。


                                             108
      9、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
序号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1        刘志强     无      男    中国                    无

 2         姜莉      无      女    中国                    无
 3        刘国铭     无      男    中国                    无
 4        胡传林     无      男    中国                    无
 5        李伟卿     无      男    中国                    无
 6        姚鸿斌     无      男    中国                    无
 7         李萍      无      女    中国                    无
 8        沈振国     无      男    中国                    无
 9        陈秉克     无      男    中国                    无

 10       赵丽霞     无      女    中国                    无
 11       祝明廉     无      男    中国                    无
 12       薛宏伟     无      男    中国                    无
 13       袁肇耿     无      男    中国                    无
 14       刘福海     无      男    中国                    无
 15       高淑红     无      女    中国                    无
 16       魏毓峰     无      男    中国                    无

 17        李伟      无      女    中国                    无
 18       陈振魁     无      男    中国                    无
 19       田忠元     无      男    中国                    无
 20       郝东波     无      男    中国                    无
 21       侯丽敏     无      女    中国                    无
 22       胡显海     无      男    中国                    无
 23       刘英斌     无      男    中国                    无

 24       许斌武     无      男    中国                    无
 25       高亚林     无      男    中国                    无
 26       吴丽娜     无      女    中国                    无


(四)各交易对方取得置入资产股份的时间、是否实缴、对价及取得原因

      1、国盛电子交易对方



                                     109
            根据国盛电子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相关股东会决议、历次增资/股权

        转让涉及的协议及验资报告、出资凭证等资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电

        科材料、中电信息、睿泛科技、盛鸿科技、盛芯科技等国盛电子全体股东均已

        履行对国盛电子的实缴出资义务,均系在最近 36 个月内(2018 年 10 月至今)

        取得国盛电子股权,其取得国盛电子股权的时间、对价及取得原因情况如下:
                                                      对应国盛电
       持有对国盛电   持股
交易                            取得股   取得对价     子 100%股权                            对价支付
       子的出资额     比例                                                取得原因
对方                            权时间   (万元)         价值                                 时间
         (万元)     (%)
                                                        (万元)
                                                                    电 科材料 股东以 国盛
                                                                    电子 72.1873%股权作
                                                                                             国盛电子
                                                                    价出资至电科材料。该
                                                                                             的
                                                                    次 出 资对 国盛 电子
                                                                                             72.1873%
                                                                    100%股 权价 值进 行了
电科                                                                                         股 权 于
       15,000.0000    72.1873   2020.4   115,160.99   159,524.85    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材料                                                                                         2020 年 4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
                                                                                             月变更至
                                                                    盛电子 100%股权评估
                                                                                             电科材料
                                                                    值 为 159,524.85 万
                                                                                             名下
                                                                    元,上述评估结果已取
                                                                    得中国电科评估备案
                                                                    增资。该次增资对国盛
                                                                    电子 100%股权价值进
                                                                    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18 年 4 月 30     中电信息
中电                                                                日,国盛电子 100%股      于 2018 年
        3,197.6295    15.3885   2019.2   16,598.72    107,864.19
信息                                                                权评估值为 77,864.19     12 月实缴
                                                                    万 元 ( 增 资 后 为     增资款
                                                                    107,864.19 万元),
                                                                    上 述评估 结果已 取得
                                                                    中国电科评估备案
                                                                                             睿泛科技
                                                                                             于 2019 年
睿泛
        1,541.1379    7.4167    2019.4   12,008.40    161,910.28          股权转让           2 月完成股
科技
                                                                                             权转让对
                                                                                             价的支付
                                                                                             盛鸿科技
                                                                                             于 2019 年
盛鸿
          536.2880    2.5809    2019.7    2,483.79     96,238.17          股权转让           6 月完成股
科技
                                                                                             权转让对
                                                                                             价的支付




                                                110
                                                             对应国盛电
       持有对国盛电     持股
交易                              取得股     取得对价        子 100%股权                              对价支付
       子的出资额       比例                                                     取得原因
对方                              权时间     (万元)            价值                                   时间
         (万元)       (%)
                                                               (万元)
                                                                                    盛芯科技
                                                                                    于 2019 年
盛芯
          504.2380    2.4266 2019.7     2,335.35     96,238.17       股权转让       6 月完成股
科技
                                                                                    权转让对
                                                                                    价的支付
        注:取得股权时间以工商登记完成时间为准;取得对价为交易对方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持有
        的股权数量对应的对价;对应国盛电子 100%股权价值=取得股权对价/取得股权比例。

             2、普兴电子交易对方

             根据普兴电子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历次

        增资/股权转让的协议及验资报告、出资凭证等资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对方电科材料、天创海河、良茂投资、鸿基控股、汇得丰投资、磊聚投资、宝

        联控股、中电信息及刘志强等 26 名自然人等普兴电子全体股东均已履行对普

        兴电子的实缴出资义务,其中电科材料、天创海河、良茂投资、磊聚投资、姜

        莉、刘国铭、中电信息、姚鸿斌存在于最近 36 个月取得普兴电子股权的情形,

        其余股东均系于 36 个月以前取得普兴电子股权;普兴电子股东最近 36 个月取

        得普兴电子股权的时间、对价及取得原因情况如下:
       持有普兴                                          对应普兴电
交易   电子股份     持股比      取得股     取得对价      子 100%股权
                                                                            取得原因             对价支付时间
对方   的数量(万   例(%)     权时间     (万元)          价值
         股)                                              (万元)
                                                                       电科材料股东以普兴
                                                                       电子 50.0346%股权作
                                                                       价出资至电科材料。
                                                                       该次出资对普兴电子
                                                                                                 普 兴 电 子 的
                                                                       100%股权价值进行了
                                                                                                 50.0346% 股 权
电科                                                                   评估,截至评估基准
          7,230     50.0346     2020.4     72,263.96     144,426.82                              于 2020 年 4 月
材料                                                                   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
                                                                                                 变更至电科材
                                                                       普兴电子 100%股权评
                                                                                                 料名下
                                                                       估值为 144,426.82 万
                                                                       元,上述评估结果已
                                                                       取得中国电科评估备
                                                                       案
                                                                                                 天 创 海 河 于
天创                                                                                             2020 年 8 月完
          1,160      8.0277     2020.8     16,704.00     208,080.00         股权转让
海河                                                                                             成股权转让对
                                                                                                 价的支付
                                                       111
       持有普兴                                      对应普兴电
交易   电子股份     持股比    取得股   取得对价      子 100%股权
                                                                          取得原因          对价支付时间
对方   的数量(万   例(%)   权时间   (万元)          价值
         股)                                          (万元)
                                                                                            良 茂 投 资 于
                                                                                            2021 年 2 月支
                                                                                            付股权转让对
良茂
          1,156      8.0000   2021.2   32,400.00     405,000.00           股权转让          价 4,860 万元、
投资
                                                                                            2021 年 6 月支
                                                                                            付股权转让对
                                                                                            价 27,540 万元
                                                                                            磊 聚 投 资 于
磊聚                                                                                        2019 年 9 月完
             400     2.7682   2019.9    2,648.00         95,659.00        股权转让
投资                                                                                        成股权转让对
                                                                                            价的支付
                                                                                            姜莉于 2018 年
                                                                                            8 月支付股权转
                                                                                            让对价 380 万
                                                                     股权转让(取得 80 万
                              2018.8      560.00         80,850.00                          元,于 2021 年
                                                                             股)
                                                                                            7 月支付股权转
                                                                                            让对价 180 万
                                                                                            元
                                                                                            姜莉于 2019 年
姜莉         330     2.2837                                                                 7 月支付股权转
                                                                                            让对价 350 万
                                                                     股权转让(取得 100
                              2019.7      700.00     101,150.00                             元,于 2019 年
                                                                           万股)
                                                                                            8 月支付股权转
                                                                                            让对价 350 万
                                                                                            元
                                                                                            姜莉于 2020 年
                                                                     股权转让(取得 150
                              2020.3    1,125.00     108,375.00                             8 月完成股权转
                                                                           万股)
                                                                                            让对价的支付
                                                                                            刘国铭于 2019
刘国                                                                                        年 6 月完成股
             250     1.7301   2019.6    1,750.00     101,150.00           股权转让
  铭                                                                                        权转让对价的
                                                                                            支付
                                                                     增资。该次增资对普
                                                                     兴电子 100%股权价值
                                                                     进行了评估,截至评
                                                                     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普兴电子 中 电 信 息 于
中电
             184     1.2734   2019.1    1,285.47     100,950.95      100% 股 权 评 估 值 为 2019 年 1 月实
信息
                                                                     80,690.89 万元(增资 缴增资款
                                                                     后 为 100,950.95 万
                                                                     元),上述评估结果
                                                                     已取得中国电科评估
                                                                     备案


                                                   112
       持有普兴                                        对应普兴电
交易   电子股份     持股比     取得股     取得对价     子 100%股权
                                                                          取得原因        对价支付时间
对方   的数量(万   例(%)    权时间     (万元)         价值
         股)                                            (万元)
                                                                                  姚鸿斌于 2019
姚鸿                                                                              年 3 月完成股
            110    0.7612 2019.3        770.00 101,150.00         股权转让
  斌                                                                              权转让对价的
                                                                                  支付
        注:取得股权时间以工商登记完成时间(增资)或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时间(转让)为准;
        取得对价为交易对方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持有的股权数量对应的对价;对应普兴电子 100%股
        权价值=取得股权对价/取得股权比例。

        (五)历史取得对价与本次置入资产的预估值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国盛电子100%股权预估值范围为

        210,000.00 万 元 -260,000.00 万 元 , 普 兴 电 子 100% 股 权 预 估 值 范 围 为

        220,000.00万元-270,000.00万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

        未完成,上述预估值范围与后续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最近36个月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取得拟购买

        标的公司股权的对价情况与拟购买资产预估值对比及差异原因如下:

             1、国盛电子交易对方
                                  对应国盛电子
                      取得股                          本次交易预
         交易对方                 100%股权价值                         主要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权时间                            估值
                                    (万元)
                                                                     该次出资对国盛电子100%股权
                                                                     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
                                                                     准日2019年4月30日,国盛电子
                                                                     100%股权评估值为159,524.85
         电科材料      2020.4           159,524.85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取得中
                                                                     国电科评估备案。后续国盛电
                                                      210,000.00     子经营业绩及行业整体估值水
                                                         万元        平有所提升,故估值存在一定
                                                           -         差异
                                                      260,000.00     该次增资对国盛电子100%股权
                                                         万元        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
                                                                     准日2018年4月30日,国盛电子
                                                                     100%股权 评估值 为77,864.19
         中电信息      2019.2           107,864.19
                                                                     万元(增资后为107,864.19万
                                                                     元),上述评估结果已取得中
                                                                     国电科评估备案。后续国盛电
                                                                     子经营业绩及行业整体估值水

                                                     113
                        对应国盛电子
             取得股                      本次交易预
交易对方                100%股权价值                      主要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权时间                        估值
                          (万元)
                                                     平有所提升,故估值存在一定
                                                     差异
                                                     睿 泛 科技 为国 盛电 子 外部股
                                                     东,所持有的国盛电子股权受
睿泛科技      2019.4      161,910.28
                                                     让自中电信息,该次交易对价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盛鸿科技为国盛电子员工持股
                                                     平台,涉及员工激励。同时取
                                                     得国盛电子股权时间较早,后
盛鸿科技      2019.7        96,238.17
                                                     续国盛电子经营业绩及行业整
                                                     体估值水平有所提升,故估值
                                                     存在一定差异
                                                     盛芯科技为国盛电子员工持股
                                                     平台,涉及员工激励。同时取
                                                     得国盛电子股权时间较早,后
盛芯科技      2019.7        96,238.17
                                                     续国盛电子经营业绩及行业整
                                                     体估值水平有所提升,故估值
                                                     存在一定差异
注:取得股权时间以工商登记完成时间为准;对应国盛电子100%股权价值=取得股权对价/
取得股权比例。

    2、普兴电子交易对方
                        对应普兴电子
             取得股                      本次交易预
交易对方                100%股权价值                      主要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权时间                        估值
                          (万元)
                                                       该次出资对普兴电子100%股权
                                                       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
                                                       准日2019年4月30日,普兴电子
                                                       100%股权评估值为144,426.82
电科材料      2020.4       144,426.82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取得中
                                                       国电科评估备案。后续普兴电
                                                       子经营业绩及行业整体估值水
                                         220,000.00    平有所提升,故估值存在一定
                                            万元       差异
                                              -        天创海河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270,000.00    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所持
                                            万元       有的普兴电子股权受让自外部
天创海河      2020.8       208,080.00
                                                       股东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该次交易对价由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
                                                       良 茂 投资 为普 兴电 子 外部股
                                                       东,所持有的普兴电子股权受
良茂投资      2021.2       405,000.00
                                                       让自中电信息,交易对价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


                                        114
                        对应普兴电子
             取得股                      本次交易预
交易对方                100%股权价值                      主要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权时间                        估值
                          (万元)
                                                      磊聚投资为普兴电子员工持股
                                                      平台,涉及员工激励。同时取
                                                      得普兴电子股权时间较早,后
磊聚投资      2019.9        95,659.00
                                                      续普兴电子经营业绩及行业整
                                                      体估值水平有所提升,故估值
                                                      存在一定差异
                                                      姜莉非普兴电子员工,该交易
                                                      涉及的普兴电子股权受让自普
              2018.8        80,850.00
                                                      兴电子外部股东鸿基控股,交
                                                      易对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姜莉非普兴电子员工,该交易
                                                      涉及的普兴电子股权受让自普
  姜莉        2019.7      101,150.00
                                                      兴电子外部股东汇得丰投资,
                                                      交易对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姜莉非普兴电子员工,该交易
                                                      涉及的普兴电子股权受让自普
              2020.3      108,375.00
                                                      兴电子外部股东汇得丰投资,
                                                      交易对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刘国铭非普兴电子员工,所持
                                                      有的普兴电子股权受让自普兴
  刘国铭      2019.6      101,150.00                  电子外部股东浙江铭穗实业有
                                                      限公司,该次交易对价由交易
                                                      双方协商确定
                                                      该次增资对普兴电子100%股权
                                                      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
                                                      准日2017年12月31日,普兴电
                                                      子 100% 股 权 评 估 值 为
                                                      80,690.89 万 元 ( 增 资 后 为
中电信息      2019.1      100,950.95
                                                      100,950.95万元),上述评估
                                                      结 果 已取 得中 国电 科 评估备
                                                      案。后续普兴电子经营业绩及
                                                      行业整体估值水平有所提升,
                                                      故估值存在一定差异
                                                      姚鸿斌非普兴电子员工,所持
                                                      有的普兴电子股权受让自普兴
  姚鸿斌      2019.3      101,150.00                  电子外部股东深圳市金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该次交易对价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注:取得股权时间以工商登记完成时间(增资)或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时间(转让)为准;
对应普兴电子100%股权价值=取得股权对价/取得股权比例。

(六)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交易对方及相关交易对方最终出资人持有的合伙企

业份额的锁定安排


                                        115
      1、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盛鸿科技、盛芯科技、良茂投资、磊聚投资虽非

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但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外,不存在其

他对外投资,该等交易对方情况如下:
                                                      是否专为本次 是否有其他对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性质         设立时间
                                                        交易设立     外投资
  1       盛鸿科技      有限合伙企业         2019.5       否            无
  2       盛芯科技      有限合伙企业         2019.5       否            无
  3       良茂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         2015.9       否            无
  4       磊聚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         2019.9       否            无


      2、相关交易对方最终出资人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的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盛鸿科技、盛芯科技、良茂投资、磊聚投

资虽非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但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持有拟购买标的公司股

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基于谨慎性原则,该等交易对方参照专门为本次

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最终出资的法人、自然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进行穿透锁

定,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的出资人                      承诺内容
             合伙人:金龙、谭卫东、
                                     在盛鸿科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
             任凯、夏灿明、王银海、
                                     份锁定期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
             仇光寅、石卓亚、韩笑、
                                     盛鸿科技的财产份额,或要求盛鸿科技回购本人
             王政、何晶、骆红、甘勇、
                                     持有的盛鸿科技财产份额;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潘文宾、冯永平、魏建宇、
                                     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
 盛鸿科技    尤晓杰、陈浩、张伟、于
                                     享有本人通过盛鸿科技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
             成山、韩旭、高健、李俊、
                                     份有关的权益。
             刘巍、黄健、陈礼、王宁
                                     若本人作出的上述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林、裴煜、童婷婷、曹强、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杨玉琴、李国鹏、刘小青、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黄宇程、蔡志强
             合伙人:金龙、杨帆、李 在盛芯科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
             国鹏、马利行、孙健、邓 份锁定期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
             雪华、张菊、陈煜、叶龙 盛芯科技的财产份额,或要求盛芯科技回购本人
             涛、肖战武、马梦杰、肖 持有的盛芯科技财产份额;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盛芯科技
             健、葛华、袁夫通、陈德 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
             龙、陶骞、刘勇、顾海权、享有本人通过盛芯科技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
             巩冠军、许京、朱杰、谢 份有关的权益。
             进、侯大勇、周海枫、李 若本人作出的上述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116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的出资人                      承诺内容
            树平、唐敏、陶开鹏、陶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涛、吴震华、杨玉琴、钟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桂平、虞健、任东方、谭
            卫东、任凯、夏灿明、王
            银海、仇光寅、石卓亚、
            王政、韩笑
                                    在良茂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
                                    份锁定期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
                                    良茂投资的财产份额,或要求良茂投资回购本人
                                    持有的良茂投资财产份额;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
                                    享有本人通过良茂投资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
            合伙人:梁瑶、梁勤、魏 份有关的权益。
 良茂投资
            燕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良茂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之日,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人持有的良茂投资的财产份额,或要求良茂投
                                    资回购本人持有的良茂投资财产份额。
                                    若本人作出的上述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合伙人:陈秉克、刘福海、
            薛宏伟、袁肇耿、高淑红、
            魏毓峰、郝东波、吴昊、
                                    在磊聚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
            王平、田忠元、周晓龙、
                                    份锁定期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
            李志强、陈振魁、许斌武、
                                    磊聚投资的财产份额,或要求磊聚投资回购本人
            张绪刚、李永辉、张志勤、
                                    持有的磊聚投资财产份额;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高亚林、孟雪、谷鹏、任
                                    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
 磊聚投资   丽翠、吴会旺、仇根忠、
                                    享有本人通过磊聚投资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
            王刚、张佳磊、米姣、赵
                                    份有关的权益。
            叶军、高勇、杨龙、张未
                                    若本人作出的上述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涛、王肖波、张双琴、冯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聚坤、吴晓琳、刘永超、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魏桂忠、石巧曼、杜国杰、
            李伟峰、张国良、李召永、
            李西、王毅


三、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117
                第四章 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向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截至评

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英锐科技 100%股权,凤凰光电 75%股权,丹阳光明 17%股权,江西大

厦 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尚未完成,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最终

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

    本次重组未出售的部分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包括英锐科技 100%股权、

凤凰光电 75%股权、丹阳光明 17%股权及江西大厦 5.814%股权。保留本次未出

售的部分子公司的主要考虑如下: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正在对英锐科技及凤凰光电办理注销手续,

计划于 2021 年底前完成注销清算;正在筹划出售所持有的丹阳光明 17%股权,

并已启动该交易事项的审计、评估程序;江西大厦存在一宗土地的用地性质为

划拨地的情形,相关土地涉及评估程序所需时间较长。基于以上原因,上市公

司在本次交易中保留上述子公司。


二、拟出售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凤凰科技 100%股权、凤凰光

学日本 100%股权、协益电子 40%股权、凤凰新能源 49.35%股权。




                                  118
(一)凤凰科技 100%股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 197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 197 号
法定代表人         熊诗雄
注册资本           13,488.0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7697724480
                   光学仪器及配件、光电子器件及其电子器件、各类光学镜头及模组产
                   品、各类控制器产品、摄影器材、照相器材及配件、各类光学镜片、
                   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影像领域及光电产品
                   零部件和整机性能的相关综合检测与校准;弱电工程,安防产品、仪
经营范围           器仪表、控制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
                   市场开发及销售;从事光学产品技术、电子产品技术、计算机软硬件
                   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凤凰科技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

电科。

   3、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凤凰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光学镜片、精密金属加工件、光学镜头、光学仪器、

光电模组、红外镜头等光学产品和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

   (2)主要盈利模式

   凤凰科技盈利主要来源于光学产品与智能控制器业务,通过研发、制造、

                                        119
销售光学零部件、光学镜头、控制器等系列产品获取利润。

    4、主要财务数据

    凤凰科技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19,756.27            109,602.92               99,216.45
 负债合计                    101,292.55              93,787.61              87,411.10
 所有者权益                   18,463.72              15,815.30              11,805.36
   收入利润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8,034.45              94,843.60              85,226.56
 营业成本                     48,895.61              81,008.74              72,775.26
 营业利润                      2,627.90               3,114.54               4,491.60
 利润总额                      2,648.42               3,962.70               4,608.77
 净利润                        2,648.42               4,009.94               4,091.38
注:上表中 2019-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5、两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向智能控制器资产提供资助或投资的情形

    2019年12月,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康科技智能控制器资产,
智能控制器资产承接主体为凤凰科技杭州分公司。智能控制器资产也属于本次
拟出售资产范围内。前次重组完成后至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向智能控制器资

产的资助或投资的情形如下:

    为支持智能控制器资产日常经营,自2021年6月起,凤凰科技向智能控制器
资产提供了部分流动性借款支持。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剩余借款余额为1,900万
元。除上述情形外,前次购买智能控制器资产交割完成后至本预案签署日,上
市公司不存在直接向智能控制器资产提供财务资助或追加投资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提供担保的情形。

    此外,上市公司对智能控制器资产持有主体凤凰科技存在提供担保、反担

保的情形。具体详见本章“三、拟出售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及担保


                                          120
情况”中“(二)上市公司向拟出售资产中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解除担保的承诺函》,上市公司将于本次重组

拟出售资产中的下属子公司股权交割日前解除对拟出售资产中的下属子公司的

担保,或由第三方继续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不再承担上述担保责
任。

(二)凤凰光学日本 100%股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凤凰光学日本株式会社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日本琦玉县川国市坂下町一丁目 9 番 1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日本横滨市

法定代表人         高波
注册资本           294.6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30001113244
                   产品设计技术、制造技术的开发、管理以及品质管理的指导及咨询,
                   光学仪器、通信仪器的开发及制造,在国内外销售和进出口光学仪器、
经营范围           通信仪器,市场调查以及销售路线的开拓业务,在日本国内买卖和进
                   出口材料、零件、产品、设备等,日语、外国语的教育、翻译以及翻
                   译业务,以上内容有关联的一切事业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凤凰光学日本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中国电科。

   3、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凤凰光学日本的主营业务为委托研发、高端人才引进、销售代理等。

   (2)主要盈利模式

                                       121
    凤凰光学日本盈利主要来源于设计研发与销售代理佣金,通过设计研发、

销售代理佣金等形式获取利润。

    4、主要财务数据

    凤凰光学日本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34.01                      98.94                   59.69
负债合计                         39.99                      21.45                   33.76
所有者权益                       94.01                      77.49                   25.93
  收入利润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56.91                     333.08                   119.23
营业成本                         13.21                      11.95                   19.99
营业利润                         27.93                      38.71                -187.85
利润总额                         27.93                      54.48                -184.24
净利润                           24.12                      54.48                -184.24
注:上表中 2019-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益电子 40.00%股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 1801 号庞金工业坊 07 幢
 主要办公地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 1801 号庞金工业坊 07 幢
 法定代表人         刘锐
 注册资本           7,218.718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739435221F
                    生产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电源供应器、工业控制机;
 经营范围           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驱动面板、导光板;宽带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
                    ADSL(非对称数位用户回路系统)、ISDN(整体服务数位网络)、


                                         122
                    ADSI(非对称数位用户回路界面系统)、通讯数据机、扫描仪;激光
                    打印机组件:碳粉匣;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器;
                    数字照相机;精密型腔模及其塑胶制品;各类基板的插件与组立;各
                    类精密光学镜头及光学镜头模组;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学仪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协益电子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

科,协益电子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3、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协益电子的主营业务为车载镜头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

    (2)主要盈利模式

    协益电子盈利主要来源于车载镜头系列产品,通过研发、制造、销售车载

镜头系列等产品获取利润。

    4、主要财务数据

    协益电子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219.71               7,766.74               7,981.09

                                       123
负债合计                     4,068.14                  2,813.20              2,725.93
所有者权益                   5,151.57                  4,953.54              5,255.15
  收入利润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516.13                 11,020.69              5,928.52
营业成本                     6,667.05                 10,271.75              5,850.98
营业利润                       193.33                   -322.17               -864.40
利润总额                       198.03                   -301.62               -849.77
净利润                         198.03                   -301.62               -849.77
注:上表中 2019-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凤凰新能源 49.35%股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凤凰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惠阳区秋长街道办白石村塘井组志荣工业园 D 栋
 主要办公地址       惠阳区秋长街道办白石村塘井组志荣工业园 D 栋
 法定代表人         罗小春
 注册资本           7,800.7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3572413783T

                    设计、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电芯、锂离子电池、充电器、储能
                    电池、动力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手机及其配件、电子产品、通
 经营范围
                    讯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凤凰新能源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

电科,凤凰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124
    3、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凤凰新能源的主营业务为主要为锂电池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

    (2)主要盈利模式

    凤凰新能源盈利主要来源于消费电子类铝壳、聚合物电芯及派克系列产品,

通过研发、制造、销售消费电子类铝壳、聚合物电芯及派克系列产品获取利润。

    (四)主要财务数据

    凤凰新能源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8,753.61               20,886.70                 19,462.47
负债合计                     8,048.84                9,889.64                 10,235.61
所有者权益                  10,704.77               10,997.07                  9,226.86
  收入利润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8,520.26               22,266.43                 21,779.10
营业成本                     7,830.66               19,336.01                 19,773.46
营业利润                      -287.84                     386.64                -619.97
利润总额                      -292.30                     493.80                -713.52
净利润                        -292.30                     493.80                -713.52
注:上表中 2019-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125
三、拟出售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及担保情况

(一)拟出售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拟出售资产中子公司与上市公司

母公司的资金往来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母公司向子公司支付增资款、子公司从母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

等。上述各期末,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日期          交易对方     核算科目       期末余额

                                         凤凰科技   应收账款              16.38
                   2021 年 6 月 30 日    凤凰科技   其他应收款           420.02
  母公司应收                             协益电子   其他应收款             0.3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凤凰科技   其他应收款           560.3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凤凰科技   其他应收款        12,000.77
                   2021 年 6 月 30 日    凤凰科技   其他应付款        11,738.61
  母公司应付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凤凰科技   其他应付款        13,628.2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凤凰科技   其他应付款        25,856.7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各期末,上市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往来余额较大的科目主要包括母公

司 2019 年向子公司凤凰科技增资但未实际支付形成的各期末的其他应付款,

以及因凤凰科技向母公司的借款而形成的 2019 年末的其他应收款。

(二)上市公司向拟出售资产中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向拟出售资产中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

体情况如下:
                                                     最高额担保的债权发 担保是否
                                         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权人     担保形式                      生期间/       已履行完
                                         (万元)
                                                        债权履行期间       毕
               中 国 电 科 租 最高额保              2019 年 6 月 14 日至
 凤凰科技                                 5,000                          执行中
               赁有限公司       证                  2019 年 12 月 13 日
               上 饶 银 行 股 最高额保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凤凰科技                                 3,500                          执行中
               份 有限 公司     证                  2022 年 6 月 21 日

                                         126
                                                    最高额担保的债权发         担保是否
                                         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权人     担保形式                     生期间/              已履行完
                                         (万元)
                                                      债权履行期间               毕
               信州支行

               上 饶银 行股
                              最高额保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凤凰新能源     份 有限 公司               2,450                                执行中
                                证                  2022 年 6 月 21 日
               信州支行
               上 海浦 东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最高额保              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凤凰科技                                 4,000                                执行中
               有 限公 司南     证                  年 6 月 3日
               昌分行
               杭 州银 行股
 凤凰科技      份 有 限 公 司 最高额保    5,500
                                                    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2
                                                                               执行中
                                证                  年 6 月 3日
               保俶支行
               上 饶银 行股
                            最高额保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凤凰科技      份 有限 公司               5,000                                执行中
                              证                    2024 年 6 月 15 日
               信州支行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凤凰科技       中电海康       保证       12,000                               执行中
                                                    2022 年 6 月 21 日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凤凰科技       中电海康      反担保      35,000                               执行中
                                                    2022 年 3 月 21 日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母公司与拟出售资产中的下

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大额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拟出售资产相关其他安排

(一)人员安置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拟出售资产涉及的上市公司本部的人员将由重

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承接并负责安置。

    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人员安置方案尚待提交上市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

(二)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拟出售资产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上市公司将依法履行债权人同意或债

务人通知的程序,并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债权债务转移相关情况,保证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程序合法合规。

                                         127
(三)解除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解除担保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承诺:“本公

司于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中的下属子公司股权交割日前解除对拟出售资产中

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或由第三方继续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不再

承担上述担保责任。”

(四)避免资金占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对拟出售资产中的下属子公司的

非经营性应收科目余额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日期           交易对方   核算科目     期末余额
                                      凤凰科技   其他应收款      420.02
 上市公司应收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协益电子   其他应收款        0.3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电海康出具的《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中电海康承诺:“本

公司承诺于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中的下属子公司股权交割同时偿还对上市公

司的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归集、代垫费用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凤

凰光学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或资源。” 因此,交易完成后不会

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128
                   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盛电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国盛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 16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 166 号
法定代表人           铁斌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779.293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754121757B
成立日期             2003 年 10 月 27 日
                     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研制、开发、生
                     产、加工、销售、测试、检测、化验、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金属材料、磁性原料、机电设备、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
经营范围
                     件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国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电科材料                           15,000.00       72.1872%
   2                  中电信息                            3,197.63       15.3885%
   3                  睿泛科技                            1,541.14        7.4167%
   4                  盛鸿科技                             536.29         2.5809%
   5                  盛芯科技                             504.24         2.4266%
                   合计                                  20,779.29        100.00%


                                           129
    (2)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国盛电子的产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国盛电子的控股股东为电科材料,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科。

    3、主要财务数据

    国盛电子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32,569.22           120,278.27            107,923.33
负债合计                          27,746.97            28,413.65             22,104.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4,822.26            91,864.61             85,818.65
     收入利润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2,506.95            70,466.14             79,361.84

                                       130
营业利润                             13,236.69          13,553.17         14,166.70
利润总额                             13,241.95          13,571.66         14,172.4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763.66          12,276.66         12,898.7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普兴电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北普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 21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 21 号
法定代表人           殷毅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14,4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000601172836B
成立日期             2000 年 11 月 21 日
                     集成电路外延材料、电子产品材料及相关部件、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

       2、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普兴电子控股股东为电科材料,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

科。普兴电子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电科材料                           7,230.00          50.0346%
  2                   刘志强                            1,270.00          8.7889%
  3                  天创海河                           1,160.00          8.0277%
  4                  良茂投资                           1,156.00          8.0000%
  5                  鸿基控股                            650.00           4.4983%
  6                  汇得丰投资                          487.50           3.3737%

  7                  磊聚投资                            400.00           2.7682%
  8                  宝联控股                            390.00           2.6990%
  9                    姜莉                              330.00           2.2837%
  10                  刘国铭                             250.00           1.7301%


                                           13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11                 胡传林                       212.50        1.4706%
 12                中电信息                      184.00        1.2734%
 13                 李伟卿                       140.00        0.9689%
 14                 姚鸿斌                       110.00        0.7612%
 15                    李萍                      110.00        0.7612%
 16                 沈振国                       100.00        0.6920%

 17                 陈秉克                        76.00        0.5260%
 18                 赵丽霞                        30.80        0.2131%
 19                 祝明廉                        30.00        0.2076%
 20                 薛宏伟                        27.00        0.1869%
 21                 袁肇耿                        16.00        0.1107%
 22                 刘福海                        16.00        0.1107%
 23                 高淑红                        15.00        0.1038%

 24                 魏毓峰                        12.80        0.0886%
 25                    李伟                        7.80        0.0540%
 26                 陈振魁                         6.00        0.0415%
 27                 田忠元                         5.00        0.0346%
 28                 郝东波                         5.00        0.0346%
 29                 侯丽敏                         5.00        0.0346%
 30                 胡显海                         5.00        0.0346%

 31                 刘英斌                         5.00        0.0346%
 32                 许斌武                         4.60        0.0318%
 33                 高亚林                         2.00        0.0138%
 34                 吴丽娜                         1.00        0.0069%

                合计                          14,450.00        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普兴电子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132
3、主要财务数据

    普兴电子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5,456.24            94,486.49             82,057.45
负债合计                            34,073.42            30,403.50             24,845.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382.82            64,082.99             57,211.54
     收入利润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9,483.52            70,915.89             73,387.12
营业利润                            14,689.75            12,296.95              9,950.46
利润总额                            14,747.52            12,303.31              9,889.91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901.91            10,844.22              8,841.4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购买标的公司各自的收入构成、成本构成、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

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133
    1、拟购买标的公司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

    (1)国盛电子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

    1)收入构成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1,959.66    98.71%    69,765.99      99.01%    76,199.43   96.02%
 其中:外延片
                38,354.81    90.23%    63,872.31      90.64%    72,359.01   91.18%
 产品
       外延加
                 3,604.85     8.48%     5,893.68       8.36%     3,840.42    4.84%
 工服务
 其他业务收入      547.29     1.29%          700.15    0.99%     3,162.41    3.98%
                                                                            100.00
 营业收入合计   42,506.95    100.00%   70,466.14      100.00%   79,361.84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国盛电子主要从事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包

括外延片产品收入及外延加工服务收入。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02%、99.01%和 98.71%,

主营业务突出。国盛电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其他半导体材料销售、技术服务

等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较低。

    2020 年度,国盛电子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下降 11.21%,主要原因为受下

游行业景气度及新冠疫情影响,国盛电子外延片产品和外延加工服务平均价格

有所下降。2021 年 1-6 月,随着下游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国盛电子营业收

入较同比有所上升。

    2)成本构成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34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5,097.53     99.96%   47,396.73      99.39%      55,128.68   96.44%
 其中:外延片产
                  23,715.31     94.45%   44,955.35      94.27%      53,060.66   92.82%
 品
       外 延 加
                   1,382.23      5.51%     2,441.38         5.12%    2,068.01    3.62%
 工服务
 其他业务成本         10.51      0.04%         291.84       0.61%    2,037.92    3.56%
 营业成本合计     25,108.04    100.00%   47,688.56      100.00%     57,166.60 10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96.44%、99.39%和 99.96%,与收入结构一致。

    国盛电子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具体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5,476.24     61.66%   28,251.21      59.61%      33,187.20   60.20%
   直接人工          951.70      3.79%     1,627.31         3.43%    1,637.08    2.97%
   制造费用        8,669.59     34.54%   17,518.21      36.96%      20,304.40   36.83%

 主营业务成本     25,097.53    100.00%   47,396.73      100.00%     55,128.68 10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占比整体稳定。

    (2)普兴电子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

    1)收入构成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9,068.46    99.16%    67,807.59      95.62%      66,579.98      90.72%

                                         135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中:外延片
                44,287.68    89.50%    57,109.51    80.53%    66,431.59      90.52%
 产品
       外延加
                 4,780.78     9.66%    10,698.08    15.09%       148.39       0.20%
 工服务
 其他业务收入      415.06     0.84%     3,108.31     4.38%     6,807.14       9.28%
 营业收入合计   49,483.52    100.00%   70,915.89   100.00%    73,387.12    10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普兴电子主要从事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半导

体外延片,并提供半导体外延加工服务,主营业务收入由外延片产品收入及外

延加工服务收入构成。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主营

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72%、95.62%和 99.16%,主营业务突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外延加工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0.20%、15.09%和 9.66%,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外延加工服务收入

占比较 2019 年有所提升。普兴电子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其他半导体材料销售、

技术服务等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规模逐年减小,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较

低。

    2020 年度,普兴电子整体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下降 3.37%,主要原因系

其他业务收入较 2019 年度下降 54.34%。2020 年度,普兴电子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9 年度上升 1.84%,主要原因为普兴电子外延加工服务收入有所上升。2021

年 1-6 月,随着下游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普兴电子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上升。

    2)成本构成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30,955.76    98.98%    50,439.57    96.35%   52,762.62    91.45%
 其中:外延片
                29,974.06    95.83%    45,412.37    86.73%   52,698.52    91.34%
 产品

                                       136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延加
                   981.70     3.14%     5,027.20     9.60%       64.1      0.11%
 工服务
 其他业务成本      319.11     1.02%     1,908.47     3.65%    4,932.85     8.55%
 营业成本合计   31,274.87    100.00%   52,348.04   100.00%   57,695.47   10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91.45%、96.35%和 98.98%,与收入结构保持一致。

    普兴电子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具体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21,369.14    69.03%    30,426.70    60.32%   34,229.97    64.88%
   直接人工        558.43     1.80%     1,123.96     2.23%    1,156.01     2.19%
   制造费用      9,028.19    29.16%    18,888.91    37.45%   17,376.64    32.93%

 主营业务成本   30,955.76    100.00%   50,439.57   100.00%   52,762.62   10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上升至 69.03%,

主要原因系 2021 年以来半导体行业回暖,外延片产品销量增加,相应直接材

料占比上升。2019 年度、2020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占比较高,

分别为 64.88%和 60.32%,其中,2020 年度直接材料的金额和占比有所下降的

主要原因为普兴电子为客户提供的外延加工服务占比上升,原材料采购金额下

降。

    2、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客户或

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1)国盛电子的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137
    1)国盛电子主要供应商情况

    国盛电子的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同一控制下供应商合并计算,下同)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占总采购
   期间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额比例
                              供应商A                  5,365.91   20.76%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3,287.90   12.72%

                              供应商B                  2,560.03    9.91%
2021年1-6月
                              供应商C                  2,498.22    9.67%
                              供应商D                  1,668.81    6.46%
                               合计                   15,380.87   59.52%
                              供应商A                  9,619.34   23.16%
                              供应商B                  6,484.71   15.61%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5,377.73   12.95%
 2020年度
                              供应商C                  4,371.75   10.52%
                              供应商D                  3,629.30    8.74%
                               合计                   25,853.53   62.24%
                              供应商B                  7,221.96   17.10%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6,628.89   15.70%
                              供应商A                  5,668.05   13.42%
 2019年度
                              供应商D                  5,414.77   12.82%
                              供应商C                  4,760.89   11.27%

                               合计                   24,933.67   59.0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除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以外,其余主要供应商与国盛电子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均小于 50%,不存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2)国盛电子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138
                                                                 占营业收
   期间                        客户                  销售金额
                                                                 入比例
                               客户A                 8,958.71      21.08%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4,300.32      10.12%
                               客户B                 4,292.13      10.10%
2021年1-6月
                               客户C                 3,171.49       7.46%
                               客户D                 2,973.95       7.00%
                               合计                  23,696.60     55.75%
                               客户A                 15,468.03     21.95%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6,212.39       8.82%

                               客户C                 5,603.09       7.95%
 2020年度
                               客户B                 5,138.88       7.29%
                               客户E                 5,010.12       7.11%
                               合计                  37,432.50     53.12%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18,774.34     23.66%
                               客户A                 14,458.80     18.22%
                               客户F                 4,041.39       5.09%
 2019年度
                               客户B                 3,997.99       5.04%

                               客户D                 3,994.12       5.03%
                               合计                  45,266.65     57.04%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除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外,其余主要客户与国盛电子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

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均小于 50%,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2)普兴电子的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1)普兴电子主要供应商情况

    普兴电子的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同一控制下供应商合并计算,下同)情况

如下:
                                       139
                                                               单位:万元
                                                                   占总采购
    期间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额比例
                               供应商E                  7,207.23    23.55%
                               供应商B                  5,618.41    18.36%
                               供应商D                  5,452.84    17.82%
 2021年1-6月
                               供应商F                  1,987.61     6.50%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1,850.96     6.05%
                                合计                   22,117.05    72.28%
                               供应商E                  9,917.94    22.37%

                               供应商B                  8,132.58    18.35%
                               供应商D                  6,300.04    14.21%
  2020年度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4,859.91    10.96%
                               供应商G                  3,435.18     7.75%
                                合计                   32,645.66    73.65%
                               供应商D                 10,614.35    22.69%
                               供应商E                  7,946.32    16.99%
                               供应商B                  7,089.85    15.16%
  2019年度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5,725.57    12.24%
                               供应商H                  4,298.59     9.19%
                                合计                   35,674.67    76.2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除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以外,其余主要供应商与普兴电子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均小于 50%,不存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2)普兴电子主要客户情况

    普兴电子的各期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客户合并计算,下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
    期间                       客户                   销售金额
                                                                   入比例
 2021年1-6                     客户G                  7,166.23      14.48%

                                       140
                                                                  占营业收
    期间                       客户                   销售金额
                                                                  入比例
       月                      客户H                  6,053.24      12.23%

                               客户I                  4,696.35       9.49%
                               客户J                  4,434.55       8.96%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3,458.31       6.99%
                               合计                   25,808.68     52.16%
                               客户G                  11,931.83     16.83%
                               客户I                  10,565.44     14.90%
                               客户H                  7,545.10      10.64%
 2020年度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          6,931.53       9.77%
                               客户K                  5,505.12       7.76%
                               合计                   42,479.02     59.90%
                               客户I                  19,421.01     26.46%
                               客户G                  10,245.71     13.96%
                               客户H                  9,067.25      12.36%
 2019年度
                               客户K                  5,840.51       7.96%
                               客户L                  4,848.78       6.61%

                               合计                   49,423.27     67.3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除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以外,其余主要客户与普兴电子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

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均小于 50%,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

    (四)国盛电子、普兴电子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变化与同期归母净利润的匹配情况

    1、国盛电子、普兴电子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1)国盛电子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41
量净额分别为 612.92 万元、30,682.37 万元和 11,402.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692.97        47,532.50     30,478.48

收到的税费返还                               81.9         247.71        538.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5.25        722.13        746.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190.12        48,502.34     31,763.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21.84         7,828.83     19,625.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89.54         5,499.21      5,048.1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32.15         3,390.40      5,321.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3.95      1,101.52      1,154.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787.49        17,819.97     31,15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2.64        30,682.37        612.92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普兴电子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3,866.31 万元、3,934.38 万元和 10,358.77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473.54         20,260.51     20,450.6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0.29        767.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30       1,311.35      4,08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528.85         21,682.15     25,299.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88.19          7,284.32     17,706.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67.02          6,440.96      7,177.2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97.17          3,122.03      2,799.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7.70            900.45      1,482.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70.08         17,747.77     29,166.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58.77          3,934.38     -3,866.31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2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变化与同期归母净利润的匹配情况

       (1)国盛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与同期归母净利润的匹

配情况

       国盛电子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11,763.66   12,276.66         12,898.76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99.53            570.71
信用减值损失                                      -32.44     -328.76            455.5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2,560.06     5,266.30         4,351.55
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485.88               -                -
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5.87      251.61            234.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97         0.62            129.37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78       869.32           -160.6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10.59        92.92          -130.39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58.14   -3,110.64          2,384.7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693.71     4,300.30       -16,694.09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2,216.14     9,517.21        -5,199.86
列)
其他                                            1,584.43      847.31          1,77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2.64   30,682.37            612.92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2,898.76 万元、12,276.66 万元和 11,763.6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 612.92 万元、30,682.37 万元和 11,402.64 万元,二者差异分别

为-12,285.83 万元、18,405.71 万元和-361.02 万元。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规模基本

匹配。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国盛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


                                         143
润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1)2019 年,国盛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产生差异的

主要原因

    ①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16,694.09 万元

    2019 年,国盛电子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16,694.09 万元,主要原

因为 2019 年度半导体行业景气度较低,国盛电子客户使用票据支付款项的情

况较多,当年的应收票据增加较多,导致当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②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5,199.86 万元

    2019 年,国盛电子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5,199.86 万元,主要原

因为 2019 年下半年国盛电子采购金额下降,导致 2019 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2)2020 年,国盛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产生差异的

主要原因

    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266.30 万元

    2020 年,国盛电子固定资产折旧为 5,266.30 万元,影响当期净利润,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无影响。

    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4,300.30 万元

    2020 年,国盛电子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4,300.30 万元,主要原

因为 2020 年度国盛电子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当年应收票据相应减少,导致当

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③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9,517.21 万元

    2020 年,国盛电子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9,517.21 万元,主要原

因为 2020 年下半年半导体行业回暖,国盛电子采购金额随之同比上升,未到

                                  144
期的供应商货款有所增加,导致 2020 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较大。

       综上所述,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

润基本匹配。2019 年和 2020 年,国盛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

化与同期归母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国盛电子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

折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2)普兴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与同期归母净利润的匹

配情况

       普兴电子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12,901.91         10,844.22        8,841.47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2.52            386.29          188.9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2,616.15          4,149.84        3,248.18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22.11             35.89           18.9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8.05            151.99           68.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0.88            -79.49         -868.15
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69.51
财务费用                                    26.01            234.43          -53.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        -51.72          122.56
号填列)
存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98.16          2,062.63        3,162.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6,458.88        -17,425.29      -10,465.04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3,669.93          3,264.78       -8,290.79
“-”号填列)
其他                                                -        360.81           90.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58.77          3,934.38       -3,866.31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8,841.47 万元、10,844.22 万元和 12,901.9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5
净额分别为-3,866.31 万元、3,934.38 万元和 10,358.77 万元,二者差异分别

为-12,707.78 万元、-6,909.84 万元和-2,543.14 万元。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和净利润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

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普兴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产生差异的

主要原因

    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248.18 万元

    2019 年,普兴电子固定资产折旧为 3,248.18 万元,影响当期净利润,但

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无影响。

    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10,465.04 万元

    2019 年,普兴电子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10,465.04 万元,主要原

因为 2019 年度半导体行业景气度较低,行业内部分客户资金周转放缓,导致

当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③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8,290.79 万元

    2019 年,普兴电子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8,290.79 万元,主要原

因为 2019 年下半年采购金额下降,导致 2019 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2)2020 年,普兴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产生差异的

主要原因

    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149.84 万元

    2020 年,普兴电子固定资产折旧为 4,149.84 万元,影响当期净利润,但

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无影响。

    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17,425.29 万元

                                   146
    2020 年,普兴电子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17,425.29 万元,主要原

因为 2020 年下半年行业景气度开始回升,普兴电子下半年营业收入较高,当

年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随之上升。2020 年,普兴电子经营性应收项

目变动情况与国盛电子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国盛电子达到满产状态的时间

较早,2020 年下半年营业收入的上涨幅度小于普兴电子。

    ③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3,264.78 万元

    2020 年,普兴电子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3,264.78 万元,主要原

因为 2020 年下半年半导体行业回暖,普兴电子采购金额随之上升,导致 2020

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较大。

    3)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产生

差异的主要原因

    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616.15 万元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固定资产折旧为 2,616.15 万元,影响当期净利

润,但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无影响。

    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6,458.88 万元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6,458.88 万元,

主要原因为 2021 年半导体行业进一步向好,普兴电子销售金额随之上升,导

致 2021 年 1-6 月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金额较大。

    ③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3,669.93 万元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3,669.93 万元,

主要原因为 2021 年半导体行业进一步向好,普兴电子采购金额随之上升,导

致 2021 年 1-6 月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较大。

    综上所述,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与同期归母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普兴电
                                  147
子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折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五)国盛电子、普兴电子净利率增速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增长是

否具有可持续性

    1、国盛电子净利率变动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主要利润率指标变动情

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40.93%                  32.32%                  27.97%
   营业利润率                    31.14%                  19.23%                  17.85%
     净利率                      27.67%                  17.42%                  16.2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净利率呈上升趋势,主

要系综合毛利率和营业利润率上升所致。

    其中,国盛电子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外延片产品          38.17%            8.55%       29.62%        2.95%       26.67%
   外延加工服务         61.66%            3.08%       58.58%        12.42%      46.15%
  主营业务毛利率        40.19%            8.12%       32.06%        4.41%       27.6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国盛电子 2020 年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度上升 4.41%,主要原因

为 2020 年外延片产品销售数量较 2019 年度大幅上升导致产能利用率提升,单

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下降。同时,国盛电子 2020 年度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

价格较 2019 年度有所下降。根据 SEMI 数据统计,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全

球半导体硅片平均价格分别为 0.95 美元/平方英寸和 0.90 美元/平方英寸,

2020 年度半导体硅片平均价格较 2019 年度有所下降。以国盛电子主要原材料

6 英寸硅抛光片的采购价格为例,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平

                                          148
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97.21 元/片、80.11 元/片和 82.70 元/片。

    国盛电子 2021 年 1-6 月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上升 8.12%,主要

原因为 2021 年 1-6 月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 2020 年度有所上升。同时,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销售数量较 2020 年同期上升,产能利用率始终保持高位,

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进一步下降。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328.01       0.77%      739.08      1.05%    676.35      0.85%
   管理费用     1,487.54       3.50%    2,895.48      4.11%   1,890.60     2.38%
   研发费用     2,457.30       5.78%    4,309.87      6.12%   4,350.45     5.48%
   财务费用      -126.71      -0.30%      769.71      1.09%   -215.63     -0.27%
     合计       4,146.14       9.75%    8,714.15     12.37%   6,701.78     8.44%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保持稳定。2020 年度管理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9 年度上升,主要原因为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上升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财务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一定

波动,主要原因为外汇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益波动。2020 年度,国盛电子期

间费用率较 2019 年度有所上升,对净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国盛电子在上述期间内净利率等利润指标增速较快的主要原因

为受行业因素影响导致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变化以及期间费用变化,具有合

理性。

    自 2020 年下半年起,随着新冠疫情逐渐控制,半导体市场全面复苏,回

暖向好,以车用功率半导体为代表的半导体产品市场需求强劲,叠加全球晶圆

制造产能供应紧张,半导体市场供不应求。根据赛迪顾问统计,2019 年中国大

                                        149
陆半导体硅外延市场规模约 13.2 亿美元,预计到 2024 年,中国大陆半导体硅

外延材料市场规模将达到 18.4 亿美元。国盛电子作为国内领先的硅外延材料

研发生产企业,受益于整体市场的增长,预计未来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2、普兴电子净利率变动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主要利润率指标变动情

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6.80%                     26.18%                  21.38%
   营业利润率                      29.69%                     17.34%                  13.56%
     净利率                        26.07%                     15.29%                  12.0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净利率呈上升趋势,主

要系综合毛利率上升所致。

    其中,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外延片产品           32.32%          11.84%         20.48%          -0.19%        20.67%
  外延加工服务          79.47%          26.46%         53.01%          -3.79%        56.80%
 主营业务毛利率         36.91%          11.30%         25.61%           4.86%        20.7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普兴电子各期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9,068.46      99.16% 67,807.59          95.62% 66,579.98          90.72%
其中:外延片产
               44,287.68         89.50% 57,109.51          80.53% 66,431.59          90.52%
品
      外延加工
                4,780.78           9.66% 10,698.08         15.09%       148.39        0.20%
服务
其他业务收入        415.06         0.84%    3,108.31          4.38%    6,807.14       9.28%

                                            150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合计   49,483.52     100.00% 70,915.89      100.00% 73,387.12    10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综合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为下游行业市场景气

度较高,平均销售价格有所上升,外延片产品和外延加工服务业务毛利率上升。

2020 年度,普兴电子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于 2019 年度均有上升,

主要原因为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外延加工服务业务收入占比有所提升。2020 年

度,普兴电子外延加工服务收入占比由 2019 年度的 0.20%上升至 15.09%。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503.82       1.02%      906.83      1.28%    998.36      1.36%
   管理费用     1,150.48       2.32%    1,902.72      2.68%   1,519.15     2.07%
   研发费用     2,442.33       4.94%    4,035.62      5.69%   4,367.57     5.95%

   财务费用        18.40       0.04%      264.92      0.37%   -148.53     -0.20%
     合计       4,115.03       8.32%    7,110.08     10.03%   6,736.56     9.1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保持稳定。2020 年度管理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9 年度上升,主要原因为当期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财务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一定波动,主要原因为外

汇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益波动。上述期间内,普兴电子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整体较为平稳,对净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普兴电子在上述期间内净利率等利润指标增速较快的主要原因

为受行业因素影响导致的销售价格变化以及收入结构的变化,具有合理性。

    自 2020 年下半年起,随新冠疫情逐渐控制,半导体市场全面复苏,回暖
                                        151
向好,以车用功率半导体为代表的半导体产品市场需求强劲,叠加全球晶圆制

造产能供应紧张,半导体市场供不应求。根据赛迪顾问统计,2019 年中国大陆

半导体硅外延市场规模约 13.2 亿美元,预计到 2024 年,中国大陆半导体硅外

延材料市场规模将达到 18.4 亿美元。普兴电子作为国内领先的硅外延材料研

发生产企业,受益于整体市场的增长,预计未来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六)国盛电子、普兴电子扣非后净利润情况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构

成情况,国盛电子、普兴电子的业绩增长不存在依赖于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

益的情况

    1、上述期间内,国盛电子、普兴电子扣非后净利润情况以及非经常性损

益的主要构成情况

    (1)上述期间内,国盛电子扣非后净利润情况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

构成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为 12,815.26 万元、12,031.57 万元和 11,590.84 万元。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

府补助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97         -0.62          -129.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99.47       270.11           216.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5.26         18.49            5.73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营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3.57          0.36            5.39
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03.32       288.34            98.23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0.50         43.25            14.7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2.82       245.09            83.5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                -                -
影响数

                                       15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172.82       245.09            83.50
益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期间内,普兴电子扣非后净利润情况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

构成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为 7,675.95 万元、9,524.14 万元和 12,107.64 万元。

    2019 年度,普兴电子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政府补助

构成,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

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9.49           798.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867.06     1,453.63           566.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57.76          6.36            4.92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营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9.62         13.54            1.37
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934.44     1,553.03         1,371.20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40.17       232.95           205.6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94.27     1,320.08         1,165.5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                -                -
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794.27     1,320.08         1,165.52
益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期间内,国盛电子、普兴电子的业绩增长不存在依赖于政府补助

等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1)上述期间内,国盛电子的业绩增长不存在依赖于政府补助等非经常

性损益的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153
助金额分别为 216.48 万元、270.11 万元和 199.47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

为 1.68%、2.20%和 1.70%,占比较低。

    上述期间内,国盛电子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各期非经常

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83.50 万元、245.09 万元和 172.82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

分别为 0.65%、2.00%和 1.47%,占比较低。

    综上所述,上述期间内,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国盛电子的业绩增长

影响较小,国盛电子的业绩增长不存在依赖于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的情

况。

    (2)上述期间内,普兴电子的业绩增长不存在依赖于政府补助等非经常

性损益的情况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

额分别为 566.27 万元、1,453.63 万元和 867.06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40%、13.40%和 6.72%,占比较低。

    2019 年,普兴电子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政府补助构

成,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

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165.52 万元、1,320.08 万元和 794.27 万元,

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3.18%、12.17%和 6.16%,占比较低。

    综上所述,上述期间内,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对普兴电子的业绩增长

影响较小,普兴电子的业绩增长不存在依赖于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的情

况。


二、拟购买资产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拟购买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介绍


                                    154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主要从事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

产品包括半导体硅及碳化硅外延材料等。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是国内最早从事

硅外延材料研究的单位之一,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地位,承担了

包括“02 专项”等国家半导体材料领域的重大工程和重大科研任务。目前,国

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处于国内硅外延材料供应商第一梯队,碳化硅外延材料也已

具备量产能力,客户遍布中国大陆、港台地区,以及美国、日本、韩国、俄罗

斯、印度等国际市场,在业界和国内外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国盛电子及普

兴电子多次荣获中国电子材料行业五十强企业、半导体材料十强企业、全国电

子信息行业百强优秀企业、国家优秀火炬计划项目等荣誉和奖项。

    半导体硅和碳化硅外延材料主要指通过化学气相沉积的方式在半导体硅

和碳化硅抛光片上生长一层或多层掺杂类型、电阻率、厚度和晶格结构都符合

特定要求的外延层。相比抛光片,外延材料厚度、掺杂浓度均匀性好,片间一

致性优,缺陷率低,有效提高了下游产品的一致性和良率。因此,半导体外延

材料被大规模应用于对稳定性、缺陷密度、高电压及电流耐受性等要求更高的

高级半导体器件中,主要包括 MOSFET、IGBT、晶体管等功率器件以及 CIS、PMIC

等模拟器件,终端应用领域包括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能源管理、通信、消费

电子等。碳化硅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击穿电场高、热导率高、电子饱

和速率高、抗辐射能力强等优势,碳化硅外延材料更适用于高电压、高频率等

特定场景。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的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生产该
  产品
          主要尺寸 产品的标的       图示           下游产品    终端应用领域
  分类
                     公司

 半导体                                          MOSFET、IGBT、汽车、高 端装
                    国盛电子、
 硅外延   4-8英寸                                晶体管等功率 备制造、 能源
                    普兴电子
 材料                                            器 件 , CIS 、 管理、通 信、




                                  155
                   主要生产该
  产品
          主要尺寸 产品的标的            图示               下游产品    终端应用领域
  分类
                     公司

 半导体                                                    PMIC等模拟器 消费电子 等行
 碳化硅                                                    件           业
          4-6英寸   普兴电子
 外延材
   料


    2、拟购买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处产业链的环节

    (1)半导体行业概述

    半导体是指在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绝缘体与导体之间的材料,常见的半导

体包括硅、锗等元素半导体及碳化硅、氮化镓、砷化镓等化合物半导体。作为

诸多电子产品的核心,半导体行业在支撑信息产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促进

国民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起到了基础性、战略性的作用。

    半导体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光电器件和传感器四大类,根据 WSTS

的统计,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和传感器 2019 年合计市场份额占比约 90%。半导

体产业链呈垂直化分工格局,具有技术难度高、投资规模大、产业链环节长、

产品种类多、更新迭代快、下游应用广泛的特点。半导体产业链主要包括半导

体材料与设备制造等上游产业以及半导体设计、半导体制造和半导体封测等半

导体制造产业。
                                图:半导体产业环节示意图




                                        156
                               硅片(包括抛光片、外延片等)、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光刻胶、
 半导        半导体材料
                               光掩模、抛光材料、湿电子化学品、溅射靶材、封装材料
 体材
 料与
 设备        半导体设备        硅片单晶炉、刻蚀机、气相沉积设备、光刻机、涂胶显影机、检
                               测设备、清洗剂、引线缝合机

             半导体设计                   集成电路:模拟芯片、存储器、逻辑芯片、微处理器
                               垂    产
 半导                                     分立器件:MOSFET、二极管、晶闸管、IGBT
                               直    品
 体制        半导体制造
                               分    分
 造                                       传感器:图像传感器、MEMS
                               工    类
             半导体封测
                                          光电器件

                                     下游终端产品与应用


  移动通信                云计算           计算机            物联网            汽车电子


  工业电子            人工智能            航空航天           大数据            虚拟现实



    (2)半导体材料及外延材料简介

    半导体材料位于半导体产业的上游,是半导体产业的支撑性行业,主要包

括硅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靶材、CMP 抛光材料、光刻胶、湿电子化学品、

电子特种气体、光掩膜等。半导体硅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为晶圆制造的重

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芯片技术的发展逐步向小批量多品种方向发展,产品

性能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产品定制比例不断增加,半导体外延材料行业逐步独

立出来。

    3、拟购买标的公司提供的主要附加值及半导体外延材料市场规模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主要从上游客户采购硅及碳化硅抛光片,通过外延生

长等工艺加工成硅及碳化硅外延材料,再向下游半导体制造厂商销售;国盛电

子及普兴电子亦向部分下游半导体制造厂商提供外延加工服务。国盛电子及普

兴电子加工的外延材料提高了抛光片的平坦度、厚度均匀性和电阻率均匀性,

降低了金属杂质,进而提升了下游芯片和器件产品的稳定性、一致性及良率,

使下游产品更适用于高电压、强电流及高运行稳定性要求的场景。外延材料存
                                             157
在上述优良特性,加工技术及工艺难度较大,产品附加值较高。

    根据 SEMI 数据,2015 年中国半导体硅材料市场规模为 101.6 亿元,2020

年增长至 200.9 亿元。近年来,受益于下游 MOSFET、晶体管等功率器件、CIS

和 PMIC 等模拟器件市场规模的高速增长,半导体硅外延材料的市场需求也持

续扩张。根据赛迪顾问统计,2019 年中国大陆半导体硅外延市场规模约 13.2

亿美元,约当 8 英寸实际需求量为 157.3 万片/月,而 2019 年中国大陆半导体

硅外延材料约当 8 英寸供给量仅为 90.1 万片/月,缺口高达 67.2 万片/月。未

来,随着越来越多元的智能终端及可穿戴设备的推出、新能源汽车、5G 通信、

物联网等新应用的普及,MOSFET、晶体管等功率器件及 CIS、PMIC 等模拟芯片

产品的使用需求和应用范围均将进一步扩大,预计半导体硅材料的市场需求将

持续增长。预计到 2024 年,中国大陆半导体硅外延材料市场规模将达到 18.4

亿美元,约当 8 英寸需求量将达到 216.5 万片/月,而中国大陆半导体硅外延

材料约当 8 英寸供给量约为 148.0 万片/月,缺口达 68.5 万片/月,存在较大

的增长及进口替代空间。

    相对硅外延市场,当前碳化硅外延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主要系碳化硅行业

技术成熟度尚待完善,供给成本仍较高,限制了下游市场购买力和需求的释放。

未来,随着碳化硅材料和器件制造行业技术的持续发展,制造成本有望下降,

碳化硅器件和系统的下游行业预计可得到快速发展,从而带动上游碳化硅材料

的整体需求和市场规模快速发展。

    4、半导体外延材料行业技术门槛

    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难度高、投资规模大、产业链环节长、产品种类多、

下游应用广泛的特点,产业链呈垂直化分工格局。随着芯片技术的发展逐步向

小批量多品种方向发展,硅及碳化硅外延产品性能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产品定

制比例不断增加,使得外延工艺逐步从硅片行业中独立出来,除了尺寸大小外,

外延层的厚度、翘曲度、弯曲度、电阻率、表面金属残余量等参数指标方面都

有很高的要求。
                                  158
    半导体外延材料的核心技术包括常压、减压、多层、高阻超厚层、过渡区、

金属杂质、晶格缺陷、均匀加热、清洗等,需要实现外延温度、气氛、气流、

时间等工艺参数的精确控制。在密闭高温腔体内进行外延生长是复杂的系统工

程,工艺难度较高,良品率和参数一致性受员工技能、生产设备性能及工艺水

平等因素的影响,对市场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尤其是在碳化硅外

延及大直径硅外延领域,国内整体起步较晚,技术和工艺水平能够达到规模化

生产且实现盈利的企业数量较少。

    5、市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海外主要企业

    1)信越化学(4063.T)

    信越化学成立于 1926 年,是东京证交所上市公司,是全球排名第一的半

导体硅片制造商,2020 年全球市场份额为 27.53%。信越化学主要产品包括半

导体、有机硅、化学品、加工及服务、功能性材料、电子与功能材料。信越化

学的半导体硅片产品主要包括半导体硅抛光片(含 SOI 硅片)、半导体硅外延

材料。信越化学在 1999 年并购了日立的硅片业务;于 2001 年开始大规模量产

300mm 半导体硅片。2018 年至 2020 年,信越化学营业收入分别为 1.59 万亿日

元、1.54 万亿日元和 1.50 万亿日元,其中 2020 年半导体业务收入占比约为

27.53%。

    2)SUMCO(3436.T)

    SUMCO 为东京证交所上市公司,是全球排名第二的半导体硅片制造商,2020

年全球市场份额为 21.51%。其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

要产品包括半导体硅抛光片(含 SOI 硅片)、半导体硅外延材料。2018 年至

2020 年,SUMCO 营业收入分别为 3,250.59 亿日元、2,994.60 亿日元和 2,913.33

亿日元。

    3)环球晶圆(6488.TWO)
                                   159
    环 球晶 圆是 全球 第三 大半 导体 硅片 制造 商,2020 年 全球 市场 份额为

14.80%。其主要经营地在中国台湾,是一家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挂牌的企业。

环球晶圆主营业务为生产用于电子设备的先进半导体,主要产品包括硅抛光片

(含 SOI 硅片)、硅外延材料,根据客户的精准规格要求制造 150mm(6 英寸)、

200mm(8 英寸)和 300mm(12 英寸)晶圆,其表面特征、组成、纯度、晶体性

能和电性各不相同,目前仍然制造和销售大量的 150mm 晶圆。2018 年至 2020

年,环球晶圆营业收入分别为 590.64 亿新台币、580.94 亿新台币、555.15 亿

新台币,主要来自半导体硅材料业务。

    4)Siltronic AG(WAF.DF)

    Siltronic 是全球排名第四的半导体硅片制造商,2020 年全球市场份额为

11.46%。其主营经 营地在德国, 于 2015 年在 法兰克福证券 交易所上市。

Siltronic 的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半导

体硅抛光片、半导体硅外延材料等,主要生产 300mm 的晶圆,在亚洲、欧洲和

美国都拥有工厂。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4.57 亿欧元、

12.70 亿欧元、12.07 亿欧元,主要来自半导体硅材料业务。

    5)SK Siltron(未上市)

    SK Siltron 设立于 1983 年,是全球第五大半导体硅片制造商,2020 年全

球市场份额为 11.31%,主要经营地在韩国。SK Siltron 的主营业务为半导体

硅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硅抛光片、半导体硅外延材料,

1996 年建成 200mm 半导体硅片生产线,2002 年建成 300mm 半导体硅片生产线。

    (2)国内主要企业

    1)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126.SH)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半导体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产品类型涵盖 12 英寸抛光片及外延材料、8 英寸及以下抛光片、外延材料

及 SOI 硅片。2018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0 亿元、14.93 亿元以
                                    160
及 18.11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0.10 亿元、-1.01 亿元以及 0.90 亿元。

    2)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5358.SH)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材料、半导体芯片及相关产

品的研发及制造,具有硅单晶锭、硅研磨片、硅抛光片、硅外延材料、芯片制

造的完整产业链。半导体材料领域拥有完备的 4 英寸、5 英寸、6 英寸及 8 英

寸硅片产品结构。2018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2.23 亿元、11.92 亿

元以及 15.0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2.09 亿元、1.51 亿元以及 2.15 亿元。

    3)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硅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

销售,主要产品为 8 英寸及 8 英寸以下外延材料。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国盛电子和普兴电子主要从事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

向下游芯片制造企业销售半导体外延材料实现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及采购管理制度,原材

料采购以订单为导向,对于重要原辅料主要通过直接采购的模式,从“合格供应

商名单”的厂家中进行采购,确保主辅材料供应渠道及产品质量的稳定。

    3、生产模式

    综合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及产品特点等因素,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主要采

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工艺效率、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稳居行业前列,产品

质量获得客户广泛认可。

    4、销售模式

                                  161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客户遍布中国大陆、港台地区,

以及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度等国际市场。销售流程主要包括客户开

发、客户资格审核、产品规格审核、订单确认、订单评审、签订合同、交付以

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三)核心竞争力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是国内最早从事硅外延材料研究的机构之一,在研发

和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外延生长技术经验,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和自

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经营生产能力以及产品质量均处于国

内同业领先水平,积极推动了我国半导体外延材料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目

前,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的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1、规模优势

    目前在全球半导体硅材料行业中,国际前五大半导体硅材料制造商常年占

据 90%以上市场份额。与国际主要半导体硅材料供应商相比,中国大陆半导体

硅材料企业市场份额相对较小,少数几家大型厂商占据了国内主要市场。

    目前,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处于国内硅外延材料供应商第一梯队,上下游

议价能力较强,普兴电子已具备碳化硅外延材料量产能力。国盛电子及普兴电

子客户遍布中国大陆、港台地区,以及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度等国

际市场,在业界和国内外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多次荣获中国电子材料行业

五十强企业、半导体材料十强企业、全国电子信息行业百强优秀企业、国家优

秀火炬计划项目等荣誉和奖项。

    2、产品及技术优势

    国盛电子深耕于行业多年,具有深厚的 CVD 外延技术底蕴,形成了全面的

核心工艺技术体系,掌握了 8 英寸硅外延工艺和技术,特别是 8 英寸硅外延材

料核心制造技术,打破了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与壁垒。普兴电子是国内最早从

事硅外延材料技术研究的单位,在国内率先稳定量产 8 英寸硅外延材料,碳化
                                  162
硅外延材料已经成功实现量产,填补了国内硅和碳化硅外延材料的技术及产业

化空白。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在国内率先稳定量产硅外延材料,形成了全面的核心

工艺技术体系,能够满足多元化的产品需求。目前,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已经

掌握了常压、减压、多层、高阻超厚层、过渡区、金属杂质、晶格缺陷、均匀

加热、硅片清洗等外延关键核心制备技术,实现了外延温度、气氛、气流、时

间等工艺参数的精确控制,产品能够满足 0.09-0.18μm 功率器件及集成电路

芯片需求,与国际一流水平相当,技术及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3、研发优势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以自主研发为主,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建立起一

套符合行业发展特征、满足公司业务需要的研发体系,研究领域覆盖硅基外延

材料和化合物半导体外延材料等。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拥有优秀、稳定的技术

团队,研发实力雄厚,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都处于国内同行的领先水平,

承担了包括“02 专项”等在内的国家半导体材料领域的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专

项任务,荣获多项国家及省级科研奖项。

    4、客户及认证优势

    半导体制造企业对各类原材料的质量有着严苛的要求,对供应商的选择较

为慎重,进入半导体制造企业的供应商名单具有较高的壁垒。通常,半导体制

造企业会要求原材料供应商先提供一些原材料供其试生产,待通过内部认证

后,半导体制造企业将产品送至下游客户处,获得其客户认可后,才会对硅片

供应商进行认证,最终实现正式供货。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将客户拓展和维护作为公司重点发展战略之一,经多

年发展,已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包括台积电、中芯国际、世界先进、士兰微、

华微电子、燕东微电子、华润微、扬杰科技、美国恩智浦、韩国 Magnachip、

日本东芝等国内外主要厂商,遍布中国大陆、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印

                                  163
度、港台等地区,被众多客户评价为优秀供应商。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依托稳

定的产品质量、先进的研发能力、优质的客户服务、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历史,

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较高的客户壁垒优势。




                                 164
           第六章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评估

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各标的预估值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预估值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预估值情况

    1、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综合考虑购买资产的

自身业务特点、经营情况、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定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范围

约为 43-53 亿元,其中国盛电子预估值 21 亿元-26 亿元,普兴电子预估值 22

亿元-27 亿元。

    2、本次交易拟采用的评估方法

    结合拟购买资产经营情况与业务特点,本次交易拟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预计将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

据。

    3、预估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1)预估值的确定依据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拟购买资产的经营情况良好,国盛电

子、普兴电子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净利润增长较快。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国盛电子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营

业收入及实现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42,506.95       70,466.14        79,361.84


                                  165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利润                         13,236.69     13,553.17     14,166.70
利润总额                         13,241.95     13,571.66     14,172.4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763.66     12,276.66     12,898.7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普兴电子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营

业收入及实现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49,483.52     70,915.89     73,387.12
营业利润                         14,689.75     12,296.95      9,950.46
利润总额                         14,747.52     12,303.31      9,889.91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901.91     10,844.22      8,841.4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自2020年下半年起,随着新冠疫情逐渐控制,半导体市场全面复苏,回暖

向好,以车用功率半导体为代表的半导体产品市场需求强劲,叠加全球晶圆制
造产能供应紧张,半导体市场供不应求。受下游行业景气度等影响,作为国内
领先的硅外延材料研发生产企业,拟购买资产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不断提高。2021
年1-6月,国盛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2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亿元,
普兴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9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9亿元。

    (2)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情况与本次交易预估值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为43亿元-53亿元,其中国盛电子预估值21亿

元-26亿元,普兴电子预估值22亿元-27亿元。结合国盛电子2020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国盛电子PE倍数为17.11至21.18之间;结合普兴电子2020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普兴电子PE倍数为20.29至24.90之间。

    目前一级市场的交易中未找到与本次交易直接可比的交易案例,综合考虑

拟购买资产所处行业,申万半导体行业的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9日静态市
盈率(剔除负值后)为114.32倍,与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估值水平存在一定
差异,主要系一二级市场流动性差异所致。

                                       166
    截至目前,拟购买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述预估值范围

与后续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请以后续正式审计、评估报告为准,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综上,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预估值处于合理谨慎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二)拟出售资产预估值情况

    1、拟出售资产的预估值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拟出售资产未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合计

约为3.78亿元,结合拟出售资产的资产情况,确定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预估值
6-8亿元,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约58.73%-111.64%。

    拟出售资产由上市公司持有的4个长期股权投资及上市公司母公司主要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构成,拟出售资产中各项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经审计的账
面净资产与预估值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
  资产简称                     预估值            增值率   预估值与评估基准日差异的原因
                账面净资产
 母公司层面                                               母公司承担投资管理平台职能较
 除长期股权                                               多,资产主要为土地、房产、设
                             1 至 1.5 亿
 投资外的其     1.07 亿元                    -7%至 40%    备等资产,结合资产构成及近年
                                 元
 他拟出售资                                               价格变动趋势,预估值基本接近
 产                                                       账面值
                                                          近年来基本处于盈亏平衡边缘,
 凤凰科技(光                -0.1 至 0.2
                -0.16 亿元                  38%至 225%    综合考虑资产构成,预估值较账
 学业务)                       亿元
                                                          面值略有增值
 凤凰科技(智                                             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结合其盈利
                             4.5 至 5.5          113%至
 能控制器业     2.11 亿元                                 能力、未来经营规划,预估值较
                               亿元               161%
 务)                                                     账面净资产有所增值
                                                          尚无稳定盈利能力,资产主要为
 凤凰光学日                  60 至 70 万
                66.57 万元                   -10%至 5%    流动资产及少量电子设备,综合
 本                               元
                                                          考虑预估值与账面值基本接近
                                                          尚未实现规模化盈利,未来经营
                             0.8 至 1.1
 凤凰新能源     0.99 亿元                   -19%至 11%    具有不确定性,结合其资产情况,
                               亿元
                                                          预估值与账面值基本接近
                                                          盈利能力相对较弱,综合考虑资
                             0.5 至 0.6
 协益电子       0.52 亿元                    -4%至 15%    产状况,预估值与账面值基本接
                               亿元
                                                          近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67
   2、本次交易拟采用的评估方法

   结合各个拟出售资产实际经营情况、业绩特点及市场情况,经与资产评估

机构讨论,拟出售资产中各项资产拟采用的评估方法如下:

               资产简称                  拟评估方法     拟定价评估方法
上市公司母公司资产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凤凰科技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

凤凰科技(智能控制器业务)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收益法
凤凰光学日本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凤凰新能源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协益电子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


   3、本次交易预估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拟出售资产预估值为交易各方结合拟出售资产情况初步确定,预估值充分

考虑了拟出售资产下属各项资产的具体资产情况、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等因素,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预估值具有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出售资产进行

资产评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评估结果将
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管理机构备
案的评估报告为准。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分析并发表意见,
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依法进行回避。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结果为基
础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并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回避义务。本次交易不存在通过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智能控制器资产预估值情况

   (1)智能控制器资产的预估值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出售资产的评估工作目前尚在进行中,针对
                                 168
智能控制器资产,综合考虑其自身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因素,智能控制器资
产预估值为4.5亿-5.5亿元。

   (2)本次交易拟采用的评估方法

   本次交易针对智能控制器资产拟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预计将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最终交
易价格。

   (3)预估值与前次重组估值的差异情况

   2019年12月,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康科技智能控制器资产,

本次重组中,凤凰光学将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
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英锐科技100%股权,凤凰光电75%股
权,丹阳光明17%股权,江西大厦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本次拟出
售资产中包括前次重组收购的智能控制器资产。

   依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210号《江西凤

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资产组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前次重组中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智能控制器资

产于评估基准日模拟报表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1,732.56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13,779.68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评估值为41,500.00万
元,前次重组购买智能控制器资产价格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被确定为
41,500.00万元。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出售资产的评估工作目前尚在进行中,针对

智能控制器资产,综合考虑其自身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因素,智能控制器资
产预估值为4.5亿-5.5亿元,较前次重组增值8.43%-32.53%。

   (4)不存在通过本次出售智能控制器业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工作目前尚在进行中,针

对智能控制器资产,综合考虑其自身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因素,智能控制器
资产预估值为4.5亿-5.5亿元,预估值充分考虑了智能控制器资产可能发生的增
                                 169
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评估结果将以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管理机构备案的评

估报告为准。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分析并发表意见,关联董
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依法进行回避。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
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并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回避义务。本次交易不存在通过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评估工作进展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已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

构对拟购买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目前资产评估机构正在履行资料
收集、现场勘查、函证、访谈等资产评估程序,现场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
评估结果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并经有权国资
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准。




                                 170
                       第七章 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要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国盛电子 100%股权的发行对象为电科材料、中电信息、

睿泛科技、盛鸿科技、盛芯科技。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国盛电子股权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普兴电子 100%股权的发行对象为电科材料、天创海河、

良茂投资、鸿基控股、汇得丰投资、磊聚投资、宝联控股、中电信息以及刘志

强等 26 名自然人。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普兴电子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

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14.56                     13.11

                                  171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60 个交易日              14.22                    12.80
     前 120 个交易日              14.37                    12.94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

12.8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作价尚未确定,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

量尚未确定。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于重

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股份发行数量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

之和。

    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去取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

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普通股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份锁定期主

                                  172
要安排如下:
  交易方                                      锁定期

               1.本公司/本企业以国盛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本企业认购
               的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电科材料、盛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鸿科技、盛芯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
    科技     约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1.本企业以国盛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
中电信息、睿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泛科技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1.本企业/本人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电科材料、磊   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
聚投资、陈秉   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
克、薛宏伟、   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企业/本人认购的股
袁肇耿、刘福   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海、高淑红、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魏毓峰、陈振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
魁、田忠元、
               约定。
郝东波、许斌
武、高亚林、   3.若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
  吴丽娜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173
   交易方                                   锁定期
             有关规定执行。

             1.就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本
             企业在取得新增股份时,如本企业持有普兴电子股权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
             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
             过协议方式转让;如本企业在取得新增股份时,如本企业持有普兴电子股权
             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
             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
             让不受此限。
  良茂投资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天创海河、鸿 1.本企业/本人以普兴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基控股、汇得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丰投资、宝联 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控股、中电信
息、刘志强、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姜莉、刘国铭、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
胡传林、李伟 定。
卿、姚鸿斌、 3.若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
李萍、沈振国、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赵丽霞、祝明 见进行相应调整。
廉、李伟、侯
丽敏、胡显海、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刘英斌    有关规定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简要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74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与各方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

等规定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175
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情形而新增获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

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用于拟购买标的公司符合

相关行业政策的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拟购买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

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

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若配套募集资金

金额不足以满足相关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

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

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




                                 176
             第八章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

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

变动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战略性退出光学器材行业,公司未来业务将定

位于半导体外延材料,主要业务包括半导体外延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

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凤凰科技、凤凰光学日本、协益电

子、凤凰新能源的股权,国盛电子、普兴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国盛电子及普兴电子在半导体外延材料领域具有领先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行业地

位,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完成战略转型,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上

市公司资产质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

在预案出具后尽快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出具备考财

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审议,在重组报告书中

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177
                  第九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拟购买标的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战略性退出光学器材行业,未来业务将定位

于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硅及碳化硅外延

材料等,产品主要面向分立器件与集成电路市场,广泛应用于 IGBT、FRED、

MOSFET、HEMT 等功率、射频器件以及集成电路领域,产品下游应用涵盖 IC、

家电、智能手机、计算机、5G 通讯、绿色能源、汽车电子、医疗、安防电子等

行业。拟购买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符合相关行业政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成员单位从事业务的情况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成员单位不存在与拟购买标的公司从事相似业

务情况

      中国电科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

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

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其主要业务板块分为电子装备、网信体系、基础

产业、网络安全四大领域。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科除电科材料之外的主

要成员单位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器生产、半导体生产设备、
         中国电子科技
                        元器件生产设备、清洗与洁净产品、真空设备、
  1      集团公司第二                                                    否
                        表面处理设备、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LED生产
         研究所
                        设备等研发生产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电视电声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产
  2      集团公司第三   品开发、生产试制、产品销售、工程集成、质         否
         研究所         量检验认证、标准制定、咨询服务



                                        178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负责研究特种移动通信技术、新系统和新
 3     集团公司第七   设备,为军队提供新型特种移动通信装备的技         否
       研究所         术体系和技术标准

                      主要从事光纤光缆技术的专业化研发机构,专
       中国电子科技
                      业领域为:光纤光缆及连接器技术、光纤传感
 4     集团公司第八                                                    否
                      技术、光纤光缆工艺专用设备和光纤通信系统
       研究所
                      工程技术等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磁性材料、磁光材料及器件的应用研
 5     集团公司第九                                                    否
                      究与开发
       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
                      专业从事侦察设备提供与系统集成、识别设备
 6     集团公司第十                                                    否
                      生产与系统集成
       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光电技术综合研究、集激光与红外技
 7     集团公司第十                                                    否
                      术于一体的骨干科研单位
       一研究所

                      主要从事各类新型真空微波器件和气体激光器
       中国电子科技
                      件研究,具有微波、激光、真空表面分析、精
 8     集团公司第十                                                    否
                      密加工、光机电一体化、传感技术、陶瓷、阴
       二研究所
                      极、磁性材料制造和计算机等技术基础

                      主要从事半导体研究,微波毫米波功率器件和
       中国电子科技
                      单片电路、微波毫米波混合集成电路、微波组
 9     集团公司第十                                                    否
                      件及小整机、光电器件、MEMS器件等研发和生
       三研究所
                      产

                      主要从事信息技术行业内的国家重要军民用大
       中国电子科技
                      型电子系统工程产品,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
10     集团公司第十                                                    否
                      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与
       四研究所
                      服务

                      主要从事特种型号的研制、基础研究、国家科
       中国电子科技
                      技攻关和指挥自动化、航天测控等重大应用项
11     集团公司第十                                                    否
                      目的研发,为国防信息化建设提供计算机及系
       五研究所
                      统装备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低温、电子、超导、汽车空调的应用
12     集团公司第十                                                    否
                      研究与开发
       六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研究化学能、光能、热能转换成电能的技
13     集团公司第十                                                    否
                      术和电子能源系统技术
       八研究所


                                     179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主要从事无线电导航、通讯、计算机等大型系
       中国电子科技   统工程技术应用研究、设计与生产。包括:航
14     集团公司第二   空器导航系统、航海导航系统、卫星导航系统、       否
       十研究所       飞机着陆系统、空港海港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无线电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专用设备、电机一体化产
15     集团公司第二                                                    否
                      品、开关电源电子产品研究开发
       十一研究所

                      专业从事电波环境特性的观测和研究、应用;
       中国电子科技
                      为各种电子系统设备提供基础数据、传播模式、
16     集团公司第二                                                    否
                      论证报告和信息服务;重点进行较大型软硬结
       十二研究所
                      合的信息化系统装备研制

                      专业研究光、电信总传输线技术的应用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
                      从事各种光、电信号传输线、连接器及组件、
17     集团公司第二                                                    否
                      光纤、光缆、光器件、光电传输系统和线缆专
       十三研究所
                      用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批量生产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半导体模拟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
18     集团公司第二                                                    否
                      微电路模块、电子部件的开发与生产
       十四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声表面波技术、振动惯性技术、声光
19     集团公司第二   技术、压电与声光晶体材料、声体波微波延迟         否
       十六研究所     线研究与开发

                      主要从事测控与卫星应用、光电整机与系统、
       中国电子科技   信息对抗及新概念技术、无人飞行器平台与系
20     集团公司第二   统无人机研发的军品业务和以物联网、电动汽         否
       十七研究所     车、无人飞行器、信息化服务为主体的民品业
                      务

       中国电子科技   军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安全信息系统顶
21     集团公司第二   层设计及总体论证、系统研制生产、软件设计         否
       十八研究所     开发与集成,机动式装备设计制造集成业务

                      主要从事电子对抗系统技术研究、装备型号研
       中国电子科技
                      制与小批量生产,专业涉及电子对抗系统集成
22     集团公司第二                                                    否
                      与设计、超宽带微波、高密度信号处理、软件
       十九研究所
                      系统工程

       中国电子科技
23     集团公司第三   主要从事信息安全和通信保密领域的研发生产         否
       十研究所

24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嵌入式计算机及其操作系统、软件环         否

                                      180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集团公司第三   境的研究开发、应用,宇航计算机研究开发,
       十二研究所     芯片设计开发,软件工程测评等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高性能、多种规格钕铁硼磁钢的开发、
25     集团公司第三                                                    否
                      生产以及磁性器件的研制开发磁性设备的生产
       十三研究所

                      从事光通信整机和系统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
       中国电子科技
                      生产,以光纤通信网络与系统、光网络设备、
26     集团公司第三                                                    否
                      光电端机、光纤通信工程设计与实施为主要专
       十四研究所
                      业方向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特种通信技术的研究、设备的研制和
27     集团公司第三                                                    否
                      生产
       十六研究所

                      主要从事特种雷达及电子系统工程、民用雷达、
       中国电子科技
                      广播电视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各种电
28     集团公司第三                                                    否
                      子仪器(医疗电子、环保电子、汽车电子、专
       十八研究所
                      用测试仪器等)特种元器件的生产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反射面天线及天线控制系统的研制、
29     集团公司第三                                                    否
                      开发、设计及生产
       十九研究所

                      主要从事特种、民用微型、小型、特种连接器
       中国电子科技   和继电器新品的研发与制造;连接器、继电器
30     集团公司第四   基础理论、制造技术和测试技术研究;连接器、       否
       十研究所       继电器专业技术情报信息及标准化研究;连接
                      器、继电器质量监督与检测

                      主要从事微波、毫米波、光电、通信、通用/
       中国电子科技
                      基础等门类电子测量仪器和自动测试系统的研
31     集团公司第四                                                    否
                      制、开发及生产;为特种、民用电子元器件、
       十一研究所
                      整机和系统的研制、生产提供检测手段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混合集成电路和多芯片组件的研究及
32     集团公司第四                                                    否
                      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
       十三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半导体光发射器件、半导体光探测器
33     集团公司第四   件、集成光学器件、光纤传输组件及摄像机、         否
       十四研究所     红外热像仪等光电产品的研究生产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电子专用设备技术、整机系统和应用
34     集团公司第四                                                    否
                      工艺研究开发与生产制造
       十五研究所



                                      181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主要从事微电子技术的研发,以微控制器/微处
       中国电子科技
                      理器及其接口电路、专用集成电路、存储器电
35     集团公司第四                                                     否
                      路、厚膜混合集成电路和计算机及其应用为发
       十七研究所
                      展方向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微电子、太阳能电池、光电材料、电
36     集团公司第四                                                     否
                      力电子、磁性材料专用设备的研发及生产
       十八研究所

                      主要生产气体传感器、变动器、测控系统、压
       中国电子科技   力开光、法拉级超大容量电容器温度钟表、可
37     集团公司第四   燃性气体报警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          否
       十九研究所     湿度传感器、噪声传感器、流量传感器、烟雾
                      紫外线

                      特种通信领域主要包括研究、生产特种通信系
       中国电子科技   统和设备;微波、探测领域主要包括研制、生
38     集团公司第五   产测试仪器和探测设备;民用领域主要包括电          否
       十研究所       力电子、城市公用视野监控与管理、民用探测、
                      感控等

       中国电子科技   异型波导管厂主要以铜、铝加工为主,产品涉
39     集团公司第五   及铜及铜合金装潢管、射频电缆、矩形及扁矩          否
       十一研究所     形波导管、脊形波导管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数字音视频、数字存储记录、外设加
40     集团公司第五   固、税务电子化、智能监控等技术及各类电子          否
       十二研究所     产品、节能照明产品研发生产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经营有线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电视监控、
41     集团公司第五                                                     否
                      防盗报警、计算机、特种光源等工程项目
       十三研究所

                      主要从事卫星通信、散射通信、微波接力通信、
                      综合业务数字网及程控交换、广播电视、办公
       中国电科网络   管理自动化、伺服、跟踪、测量、侦查对抗、
42                                                                      否
       通信研究院     遥控、遥测、遥感、网络管理与监控、高速公
                      路交通管理、电力配网自动化等专业领域的研
                      发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固态器件与微系统、光电显示与探测
43     集团公司第五                                                     否
                      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十五研究所

                      主要从事微电子基础理论与发展探索研究、委
       中国电子科技
                      托集成电路及电子产品设计与开发、集成电路
44     集团公司第五                                                     否
                      工艺制造、集成电路掩模加工、集成电路及电
       十八研究所
                      子产品应用、委托电路模块的设计与开发、集

                                      182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成电路的解剖分析、高可靠性封装及检测与测
                      量

       中国电子科技   国家电子信息系统顶层设计、系统总体研究开
45     集团公司电子   发与系统集成以及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的总         否
       科学研究院     体研究

                      主要从事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和大型信息系统
       中国电子科技   研发、应用、服务;负责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
46     集团公司信息   的总体设计及关键技术研究;承担大型信息化         否
       科学研究院     工程的建设;承接软件及应用系统的开发、测
                      试、集成、监理等业务

       中国远东国际
47                    贸易代理                                         否
       贸易总公司

       中电科能源有   主要从事各种单元产品及电源系统的研制及生
48                                                                     否
       限公司         产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
       中电太极(集
49                    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         否
       团)有限公司
                      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

       中电科技国际   主要从事电子信息高新技术、设备和产品的进
50                                                                     否
       贸易有限公司   出口业务及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中电海康集团   智能化电子产品、安防电子产品的研究、生产、
51                                                                     否
       有限公司       服务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铁路专
                      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研发、
                      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内贸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电子
       中电国睿集团
52                    系统工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         否
       有限公司
                      程的设计、施工,航空系统咨询服务,农业机械
                      及配件产品研发、技术服务,农业生产信息系统
                      建设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电科技集团   主要从事微电子、光电子、特种电子元器件的
53     重庆声光电有   研究、开发、制造、销售、规划与策划、保障         否
       限公司         与服务

       中科芯集成电   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应用、技术服务;计
54                                                                     否
       路有限公司     算机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的销售

       中电科航空电
55                    主要从事民用飞机航电系统研制开发和生产           否
       子有限公司


                                      183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业务范围包括: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中国电子科技   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
56                                                                     否
       财务有限公司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

       中电科数字科
                      主营业务为软硬一体产品、重大行业解决方案、
57     技(集团)有限                                                  否
                      产业互联网运营服务等三大板块
       公司

                      主要从事通讯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
       中电科西北集
58                    收设备)、航空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的研制、         否
       团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

       中电科电子装
                      主要从事于集成电路装备、光伏板块和平板显
59     备集团有限公                                                    否
                      示装备
       司

       中电科投资控
60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否
       股有限公司

       西安中电科西
       电科大雷达技   科学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61                                                                     否
       术协同创新研   等
       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
                      主要从事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研究、开发与技
62     网络信息安全                                                    否
                      术服务
       有限公司

       中电科思仪科   仪器仪表及相关元器件产品等电子产品的技术
63     技股份有限公   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计         否
       司             量测试服务,测试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专用设
       中电科资产经
64                    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除外);酒         否
       营有限公司
                      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
                      天地信息网络重大专项相关的计算机系统服
       天地信息网络
65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目前尚未开展实质性经         否
       有限公司
                      营业务

                      开发符合中国信息化战略、自主可控的操作系
       神州网信技术
66                    统,为国有企业用户提供技术先进、安全可控         否
       有限公司
                      的软件及服务


                                      184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通信网络与电子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软件、
       中电网络通信   硬件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信
67                                                                     否
       集团有限公司   息系统集成;通信系统工程施工及总承包;卫
                      星导航运营服务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咨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
       中电科(北京)
                      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出租办公用房;物业
68     置业发展有限                                                    否
                      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工程勘察;工
       公司
                      程设计

                      微电子工艺技术开发、服务;电子材料和电子
                      产品(芯片、器件、组件、模块、微系统、整
                      机、封装、测试)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技术
                      服务;工艺技术培训、技术转移和孵化;应用
       联合微电子中
                      软件设计、开发;数据服务;系统集成;各类
69     心有限责任公                                                    否
                      设备、仪器、仪表零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
       司
                      销售和技术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须取得
                      相关资质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贸易代理;
                      展览展示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设备
                      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中电博微电子
70                    主要从事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半导体研究,微波毫米波功率器件和
       中电国基北方   单片电路、微波毫米波混合集成电路、微波组
71                                                                     否
       有限公司       件及小整机、光电器件、MEMS器件等研发和生
                      产

                      电子信息系统技术研究;指挥信息系统、公共
                      安全信息系统、智能交通信息系统、智慧城市
                      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信息系统设计、研发、销
       中电莱斯信息
72                    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       否
       系统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设备研制与生产;方舱研制与销售;
                      特种车综合集成;软件测试、评估;自有房屋
                      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芯片、电子器件、模
                      块及组件、系统、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
                      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半导体制造和封装;软
                      件系统集成和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
       中电国基南方
73                    施工;电子产品及仪器仪表检测;自营和代理         否
       集团有限公司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85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中电科真空电   技术推广;真空电子器件产品样机制造(含中
74     子科技有限公   试、研发、设计);销售电子产品和机电设备;        否
       司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
                      商业用房

                      光电子器件、电子器件、相关整机和系统的技
                      术开发;销售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计算机、
                      软件及其辅助设备;制造光电子材料、红外材
                      料、激光材料、光纤材料、非线性光学等光电
                      子材料及相关器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
                      制造环节除外);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中电科光电科   制造光学仪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
75                                                                     否
       技有限公司     环节除外);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敏感元件
                      及传感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环节除
                      外);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检测服务;安装安
                      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施工
                      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

                      机器人、系统集成及核心部件、微特电机及组
                      件、齿轮减速机、控制器、开关电源及专用设
                      备、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生产、加
                      工(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展览展示服务,机器
                      人及核心部件、微特电机及组件的计量、试验、
       中电科机器人
76                    检验、检测,从事机器人及核心部件、微特电机        否
       有限公司
                      及组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
                      术中介、技术入股,自有设备租赁,房地产租赁
                      经营,出版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综合化电子信息系
                      统、通信系统和设备、导航系统和设备、测控
                      系统和设备、雷达系统和设备的研究、开发、
       中电天奥有限
77                    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         否
       公司
                      件开发;软件测试与评估;电子元器件、组件
                      制造及销售;电子机械产品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房屋租赁

       中电科核心技
78     术研发投资有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否
       限公司

                                      186
                                                                 是否与重组完成后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从事相似
                                                                   的同类型业务

                      致力于打造云运营服务、数据汇聚共享与治理、
       电科云(北京) 云合规认证三大能力,为党政军用户提供安全
79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可靠的全方位、成体系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
                      能力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
                      器件、仪器仪表、电子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
                      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软件
       中电科视声科   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80                                                                     否
       技有限公司     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规
                      划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设计;地震
                      服务;海洋服务;环境监测服务;认证服务;
                      租赁舞台设备;会议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防务系统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电子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测试与评
                      估;电子信息工程施工及总承包(凭有效资质
                      经营);综合化电子信息系统、电磁系统及设
                      备、激光设备、微波装备、软件、配套设备和
                      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
       中电科新防务
81                    务;从事人工智能、大数据、雷达、通信、导         否
       技术有限公司
                      航、遥感领域内系统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
                      售、运营服务;无人系统、新能源汽车的研发、
                      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机械产品设计、生
                      产、制造和维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
                      计量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房屋租赁

                      通信设备、邮政专用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及维
                      修零配件、通信设备专用电子元器件、邮政通
                      信专用摩托车及零部件和本系统生产的其他产
                      品的研制、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展销;
                      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
       中国普天信息
                      设计和监理项目;承包通信系统工程;与业务
82     产业集团有限                                                    否
                      有关的设备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
       公司
                      服务;小轿车销售。组织本行业内企业出国(境)
                      参加、举行经济贸易展览会。(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87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电科材料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成员单

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从事相似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从事业务情况

      电科材料为中国电科下属一级单位,主要从事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制造和

销售业务。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国盛电子和普兴电子外,电科材料控制/托

管的下属成员单位情况如下:

                                                                   是否与重组完成
                                                                   后上市公司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相似的同类型业
                                                                         务

                                                                 下属子公司中电
        中国 电子科技集 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材料、半导体砷化镓材料、
                                                                 晶华从事硅外延
  1     团公 司第四十六 半导体碳化硅材料、特种光纤及光纤器件、电
                                                                 材料加工及销售
        研究所          子材料质量检测分析、工业仪器仪表的生产
                                                                 业务

        山西 烁科新材料
  2                     主要从事碳化硅衬底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否
        有限公司


      电科材料为控股型公司,自身不从事实际业务。山西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系电科材料直接控股子公司,其主要从事碳化硅衬底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主要产品为碳化硅衬底材料,与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不

同,不存在从事相似业务的情况。

      四十六所系电科材料托管的事业单位,其下属子公司中电晶华与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相似业务的情形。中电晶华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382.43 万元,为四十六所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硅外延材料研发、

加工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4-6 英寸硅外延材料。本次交易未将中电晶华

纳入拟注入资产范围的原因为:①中电晶华系四十六所硅外延业务的产业化平

台,实际运行时间较短,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②中电晶华目前生产

所用厂房、设备主要系通过租赁四十六所相关资产实施,资产及业务独立性尚

待规范,目前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将根据中电
                                      188
晶华的发展情况,在其盈利提升且独立运行后注入上市公司。中电晶华后续注

入的具体方案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中电晶华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

上市公司不存在从事相似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拟购买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国盛电子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例                 例                   例
扬州国宇电子 外延片产品、原
                            2,566.20       6.04% 4,351.28     6.17%   4,453.09     5.61%
  有限公司         材料
             外延片产品、原
  五十五所                    956.94       2.25%   879.50     1.25% 13,803.69     17.39%
             材料、技术服务
             外延片产品、原
无锡中微晶园
             材料、外延加工 617.65         1.45%   682.93     0.97%    144.03      0.18%
电子有限公司
                   服务
重庆中科渝芯 外延片产品、外
                              130.17       0.31%   114.38     0.16%    222.45      0.28%
电子有限公司 延加工服务
中国电子科技
             外延片产品、外
集团公司第五                   29.20       0.06%    10.35     0.01%     41.22      0.05%
               延加工服务
十八研究所
中电科技德清
             原材料、外延加
华莹电子有限                    0.16       0.07%    0.14      0.00%          -         -
                 工服务
    公司
             外延片产品、外
  四十六所                         -           -    7.36      0.01%    107.71      0.14%
               延加工服务
无锡中微亿芯
               外延片产品          -           -    2.28      0.00%          -         -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 外延片产品、外          -         -    38.72     0.05%      0.94      0.00%

                                         189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例                    例                       例
 集团公司第五 延加工服务、技
   十研究所       术服务
 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第二 外延片产品                 -          -   125.44       0.18%         1.22       0.00%
 十四研究所
               合计              4,300.32     10.12% 6,212.39        8.82% 18,774.34          23.66%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主要向关联方销售外延

 片产品及外延加工服务,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8,774.34 万元、6,212.39 万元

 和 4,300.32 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66%、8.82%和 10.12%,

 占比较低,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情形。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五十五所          动燃费等    3,239.29       12.53% 5,257.90        12.66% 5,800.59          13.74%
  四十六所            原材料      47.97        0.19%     42.70        0.10%       319.10        0.76%
南京第五十五
所技术开发有   维修服务等          0.64        0.00%      0.30        0.00%        7.63         0.02%
    限公司
电科云(北京)
               信息系统服务             -           -     1.37        0.00%             -             -
科技有限公司
  烁科晶体            原材料            -           -          -             -    501.24        1.19%
扬州国宇电子
                      原材料            -           -          -             -     0.25         0.00%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第五          版面费            -           -     0.23        0.00%        0.08         0.00%
十八研究所
  普兴电子            原材料            -           -    75.22        0.18%             -             -
             合计               3,287.90       12.72% 5,377.73        12.95% 6,628.89          15.70%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

 为 6,628.89 万元、5,377.73 万元和 3,287.90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

                                              190
别为 15.70%、12.95%和 12.72%,占比较低,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情形。

    2、未结清往来金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国盛电子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账龄
   应收票据               五十五所                 4,271.22      1 年以内

                          五十五所                   706.98      1 年以内
                  无锡中微晶园电子有限公司           112.43      1 年以内
   应收账款
                  重庆中科渝芯电子有限公司           111.24      1 年以内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
                                                       4.20      1 年以内
                           研究所
  其他应收款              五十五所                     3.00       4-5 年
                          五十五所                 3,564.65      1 年以内
   应付账款
                          四十六所                    18.03      1 年以内
  其他应付款              五十五所                   244.29      1 年以内
 一年内到期的
                          五十五所                   916.44      1 年以内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五十五所                 3,670.99      1 年以内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国盛电子对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均由经营性

销售、采购产生,对五十五所的 3 万元其他应收款为员工宿舍租赁的押金,国

盛电子与关联方应收款项均在信用期内,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对国盛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关联担保、关联借款、存款及利息

    (1)关联担保及借款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向关联方借款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贷款金融机构        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191
  贷款金融机构           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电科财务           6,500.00     4.7850%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


    上述借款由五十五所为国盛电子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预案签署

日,该项担保已解除。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国盛电子不存在关联担保的情

形。

    (2)关联存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国盛

电子在电科财务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电科财务          存款               31,931.51              24,943.00                 4,492.03


    (3)国盛电子在电科财务存款和贷款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在电科财务存款及贷款

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电科财务           利息收入                    140.27           188.44                   38.04
 电科财务           利息支出                        -                     -               32.83


    4、关联方租赁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国盛电子从五十五所租赁房屋及

部分设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租赁租金                      563.14               1,151.40                  1,264.40


    5、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
   期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金额

                                           192
         期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金额

    2019 年度            五十五所            固定资产转让                资产转让          2,503.60


         综上所述,国盛电子在业务上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不存在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普兴电子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占营收比                   占营收比                 占营收比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扬 州国宇电       外延片产
                              1,705.54         3.45%       2,782.41      3.93%      965.36            1.38%
子有限公司        品
                  外延片产
十三所                        1,431.55         2.89%       3,543.65      5.00%      840.46            1.20%
                  品
无 锡中微晶
                  外延片产
园 电子有限                     283.61         0.57%        272.11       0.38%      114.44            0.16%
                  品
公司
                  外延片产
烁科晶体                            37.61      0.08%        250.99       0.35%             -             -
                  品等
北 京国联万
众 半导体科       原材料                -             -       7.15       0.01%      293.27            0.42%
技有限公司
重 庆中科渝
                  外延片产
芯 电子有限                             -             -            -         -        0.55            0.00%
                  品
公司
中 国电子科
技 集团公司
                  原材料                -             -            -         -        0.43            0.00%
第 四十七研
究所
国盛电子          原材料                -             -      75.22       0.11%             -             -
           合计               3,458.31         6.99%       6,931.53      9.77%    2,214.51            3.02%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分别

                                                     193
  为 2,214.51 万元、6,931.53 万元和 3,458.31 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3.02%、9.77%和 6.99%,占比较低,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情形。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十三所            动燃费等   1,564.64      5.11%      3,854.21      8.69%    4,418.87      9.45%
同 辉电子科
技 股份有限       动燃费      192.32       0.63%       255.36       0.58%     674.06       1.44%
公司
北 京国联万
众 半导体科       原材料等     71.46       0.23%       231.71       0.52%     456.48       0.98%
技有限公司
烁科晶体          原材料       21.24       0.07%        28.76       0.06%      35.28       0.08%
中 国电子科
技 集团公司
                  备件等        1.30       0.00%       446.62       1.01%            -         -
第 四十五研
究所
四十六所          原材料等           -           -      11.18       0.03%     107.61       0.23%
扬 州国宇电
                  测试片             -           -            -         -      14.18       0.03%
子有限公司
北 京代尔夫
特 智能科技
                  测试费             -           -            -         -      10.40       0.02%
研 究院有限
公司
中 电科工程
                  工程设计
建 设有限公                          -           -            -         -       4.91       0.01%
                  服务
司
石 家庄麦特
达 电子科技       原材料等           -           -      32.07       0.07%            -         -
有限公司
中 科芯集成
电 路股份有       卤素灯泡           -           -            -         -       3.78       0.01%
限公司
           合计              1,850.96      6.05%      4,859.91     10.96%    5,725.57     12.24%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

  为 5,725.57 万元、4,859.91 万元和 1,850.96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12.24%、10.96%和 6.05%,占比较低,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的情形。

                                                194
   2、未结清往来金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普兴电子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账龄
                            十三所                        2,378.20        1 年以内
                     扬州国宇电子有限公司                 1,190.77        1 年以内
  应收账款        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254.50         1-2 年
                              司
                           烁科晶体                            8.50       1 年以内
  预付账款                  十三所                             0.18       1 年以内

                            十三所                          159.79        1 年以内
                   同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54        1 年以内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五
  应付账款                                                  225.92        1 年以内
                            研究所
                  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80.75        1 年以内
                              司
                           烁科晶体                          55.50        1 年以内
  预收账款         无锡中微晶园电子有限公司                  87.24        1 年以内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普兴电子对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均由经营性

销售、采购产生,目前普兴电子与关联方应收款项均在信用期内,不存在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关联担保、关联借款、存款及利息

   (1)关联担保及借款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向关联方借款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贷款金融机构         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电科财务          5,000.00     4.5675%    2018 年 11 月 26 日-2019 年 1 月 27 日
       电科财务          5,000.00     4.5675%    2018 年 12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7 日


                                        195
    上述借款由十三所为普兴电子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预案签署

日,该项担保已解除。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普兴电子不存在关联担保的情

形。

    (2)关联存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普兴

电子在电科财务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电科财务          存款                9,636.51               4,575.13                  1,298.76


    (3)普兴电子在电科财务存款和贷款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在电科财务存款及贷款

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电科财务           利息收入                     22.52               22.41                78.12
 电科财务           利息支出                         -                    -               34.26


    4、关联方租赁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普兴电子从同辉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租赁厂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租赁租金                       77.45                 138.02                    167.59


    5、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
   期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金额
 2020 年度         烁科晶体          固定资产转让                资产转让                935.00


    综上所述,普兴电子在业务上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不存在实际控
                                           196
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197
                        第十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

十五、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需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涉及向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批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

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不

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

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

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

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

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以

                                  198
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为准。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

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存在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对价等

核心条款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涉及多个交易对方,若后续无法和任一交易

对方就交易作价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或将导致本次交易方案发生调整。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本次重组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从光学产品、智能控制器产品和

锂电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变更为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资产和人员等都较重组前有较大变化。如果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未能及时适应业务转型带来的各项变化,以及在管理制度、

内控体系、经营模式等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必要调整,可能会在短期内对重组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交易后上市公司相

关整合风险。


二、与拟购买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外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半导体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与宏观经济整体发展亦密切相关。如果宏

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半导体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响;

下游市场的波动和低迷亦会导致对半导体产品的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

利能力。




                                   199
(二)产业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所处半导体领域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的行

业,如果未来国家在半导体产业方面的政策有所调整,将会导致拟购买标的公

司未来经营前景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国内对半导体产品的需求迅速扩大,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吸

引了国内外企业进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国内半导体企业数量不断

增加;另一方面,国外领先的半导体企业对中国市场日益重视。在日趋激烈的

市场竞争环境下,如果拟购买标的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提高产品性能

与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与优化营销网络,可能导致拟购买标的公司产品失去市

场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技术创新和研发风险

   多年来,拟购买标的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进一步巩固自主化核心知

识产权,并致力打造行业领先的技术平台。半导体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具有工艺技术迭代快、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同时需要按照行业发

展趋势布局前瞻性的研发。如果拟购买标的公司未来不能紧跟行业前沿需求,

正确把握研发方向,可能导致工艺技术定位偏差。此外,如果拟购买标的公司

不能及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且具备成本效益的技术平台,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汇率风险

   拟购买标的公司的部分海外业务及出口业务以外币报价及结算。汇率随着

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实现销

售收入所在国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拟购买标的公司的业绩表现将面临影响。


三、其他风险

                                 200
(一)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其盈

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

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

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

正常现象。为此,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

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

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1
         第十一章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阅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

事前认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司拟签订的相关交易协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四)公司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

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

最终交易价格将以上述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

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能够保证标的资产定价的

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

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已按规定

                                  202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公司本次交易中的发行股份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市场抗

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

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届

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安排。”




                                   203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重大资产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

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

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凤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电科投资均已出具

说明,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

    根据凤凰控股、中电海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其自本次重组复牌之

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除已披露的无偿划转计划以外,不存在其他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电科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其自本次重

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其自

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对于本次重组,公司拟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
                                 204
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及拟购买资产进行专项审计、评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

对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

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上

市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

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

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已聘请或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

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

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

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并声明承担由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


五、停牌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经向上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上市公
                                  205
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的公司股票价 格、上证综合指数(代码:

000001.SH)以及 WIND 证监会仪器仪表行业指数(代码:883137.WI)的累计

涨跌幅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 年 9 月 17 日

股票收盘价(元/股)                           13.01                 15.40     18.37%

上证综合指数                               3,427.33               3,613.97     5.45%

WIND 证监会仪器仪表行业指
                                           3,259.16               3,236.85     -0.68%
数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2.93%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跌幅(%)                                         19.05%
资料来源:WIND

    综上,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

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规

定的 20%。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

方及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及其经办人员,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206
   综上,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七、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

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

整地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207
                       第十三章 声明与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宗年                     王雄                      章威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翔                      刘锐                      范文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杨宁                      郭斌                      仇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

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君                     郑高洁                     李华山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9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缪建新                      高波                   童学平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谢会超                     王晓雄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0
(此页无正文,为《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盖章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