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02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
部审计工作,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宁、章威、仇旻,其中杨
宁、仇旻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
杨宁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无变化。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共召开 4 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第一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0
年财务报告》
1
2、2021年4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3、2021年8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2021年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第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制度开展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在外部机构进行年度审
计的过程中,我们及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
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专业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信”)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大信参与年审
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
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
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
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准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
2
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
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
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
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