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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关于向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3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电海
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
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中电海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凤凰科技”)向财务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
保总额度为 3.5 亿元。公司拟以前述担保额度(即 3.5 亿元)为上限
向中电海康提供最高额反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凰科技 2022 年研发、市场推广、固定
资产投资所需资金、开展票据业务以及归还其 2022 年陆续到期的贷
款的需求,中电海康同意为凤凰科技在财务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3.5 亿元。
公司拟就全资子公司凤凰科技使用的前述担保额度(即 3.5 亿元)为
上限向中电海康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拟签署的反担保协议约定的保证期限

                                  1
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电海康为公
司控股股东,本次为中电海康提供反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

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中电海康

  1.企业名称: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6073XD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经营期限:2002 年 11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1500 号 1 幢 311 室

  6.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7.注册资本:66,000 万元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环保产品、网络产品、智能化产品、电子
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商务咨询服务,
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9.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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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                                11,909,903.44

            负债合计                                 5,044,008.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65,895.29

               项目                   2021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295,454.60

            利润总额                                 1,765,579.99

              净利润                                 1,580,909.68

  (二) 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电海康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47.16%,中电海康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保持独
立性。

     三、拟签署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范围:反担保人就保证人在主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
担保范围内的全部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费用、补偿金、
损害赔偿金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3、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具体反担保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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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是考虑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2、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
先认可,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
向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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