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公司新增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和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关联 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该议案并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宁、郭斌、仇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