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3-01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1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担保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及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
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签订《相互提供
担保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体现宋都控股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
保额度的基础上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应经济担保,并提请在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
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宋都控股持有公司 51.93%的股份,为公司
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双方相互提供担保内容概述如下:
1、本次双方签订互保协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之日起,至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互保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
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宋都控股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 20
亿元。双方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的担保额度。
3、互保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
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担保
主体包含双方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
建午先生、汪萍女士、龚睿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根据《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公司相关规定,该相互
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 :330000000005972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建材销售,经营进出口
业务。
根据宋都控股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宋 都 控 股 资 产 总 额 为 1,282,362.92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029,329.61 万元,净资产为 253,033.31 万元;2013 年 1-12 月营
业收入为 325,740.19 万元,净利润为 26,158.69 万元。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宋都控股签订互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宋都控股
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在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中,与
宋都控股相互提供担保能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实现2014
年的投资经营计划;同时,本互保协议是在体现宋都控股对上市公司
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原则下签订的,在建立互保关系的情况下,向宋
都控股提供一定金额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在实施过程
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宋都控股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
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四、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
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与宋都控股签订相互担保
协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意见如下:
公司与宋都控股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在
双方平等自愿、体现宋都控股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基础上
签订的。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的事
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452,002.12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3.69%,公司无逾期担保
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
4、《相互提供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