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公告2014-03-13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或“公
司”)参股公司桐庐大奇山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奇山郡置
业”)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抄告单》,桐庐县人民政府做出如下审批意见:大奇山郡住宅(湖
西)项目 3 号、4 号地块因部分坟墓、房屋未搬迁,到目前仍未完全
交地。上述地块今后如涉及闲置用地处理等政策处置问题时,桐庐县
国土部门应根据事实情况,对全面交地前的时间,不计入评估、处置
范围。
现就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由大奇山郡置业开发。大奇山郡置业
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立于 2009 年,注册
资本 20,000.00 万元。宋都股份与新华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杭州大奇山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奇山郡实业”)50%股权,
大奇山郡实业持有大奇山郡置业 100%股权。
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是集居住、运动、度假、休闲于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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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分为 3 号地块、4 号(包括 4-1 号、4-2 号、
4-3 号、4-4 号)地块,共计约 530.57 亩土地。大奇山郡置业已按规
定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3 年下半年,
该项目 3 号地块、4-1 号地块、4-2 号地块(共计约 336.28 亩)已开
工建设。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相关土地未能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经核实,其主要原因在于,在
项目前期施工准备过程中,因项目用地所在地村委书记涉及刑事犯
罪,擅自将部分征迁补偿款挪作他用,导致桐庐县人民政府已按期拨
付的青苗处理、坟墓搬迁、房屋拆迁等费用未能最终由村委会支付给
当地村民,致使项目无法实现全面交地,开发未能如期进行。
三、项目具体进展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有序推进,桐庐县人民政府在了解到项目相关情况
后,多次就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所涉问题召开协调会,专门指
定城南街道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公司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协调工
作,积极地与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林业局、桐庐县建设局等相
关部门进行沟通,使项目得以推进。2013 年初,3 号地块及 4-1 号地
块完成前期遗留问题的处理。2013 年下半年,4-2 号地块完成前期遗
留问题的处理。
截至目前,3 号地块、4-1 号地块、4-2 号地块(共计约 3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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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已开工建设;4-3 号地块、4-4 号地块(共计约 194.29 亩)尚未
开工。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4-3 号地块、4-4 号地块的遗留问题于 2014 年 10 月底之前处理完毕,
同时,该抄告单作出如下审批意见:
3 号地块、4 号地块因部分坟墓、房屋未搬迁,到目前仍未全面
交地。上述地块今后如涉及闲置用地处理等政策处置问题时,桐庐县
国土部门应根据事实情况,对全面交地前的时间,不计入评估、处置
范围。
四、公司下一步推进措施和进度安排
公司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就项目延期开工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查
证,针对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制定了推进方案,具体推进措施
和进度安排如下:
1、公司将全力协助并督促大奇山郡置业推动大奇山郡住宅(湖
西)项目 3 号地块、4-1 号地块、4-2 号地块的后续开发;
2、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桐庐县人民政府要求城南街道办事处加快相关地块征迁进度,于 2014
年 10 月底前落实 4 号地块清表工作并全面交地。公司将持续关注大
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 4-3 号地块、4-4 号地块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并督促大奇山郡置业在相关遗留问题处置完毕后的一年内尽快开发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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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的影响
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置与解决,有助于该
项目地块的全面交付,有助于公司参股公司大奇山郡置业有序推进该
项目的开发建设。该事项对公司 2014 年度资产和经营状况无重大影
响。
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事宜我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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