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宋都股份: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4-06-18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自

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0332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股东为0.0315元

●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 2014年6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6月24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1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3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4年6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8,183,755.12元。

4、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

85号)》有关规定,公司先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

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325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公司股票时,所转

让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

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

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再由中登公司上

海分公司划付至本公司,由本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税

率为:相关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

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率为5%。具体操作为:

如果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份,根据“先

进先出”的原则,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不再补缴税款;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股补缴税款 0.0052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股补缴税款 0.00175元。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现金红利,本公司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由

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0.31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

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

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及法人投资者

自行缴纳其取得现金红利所应承担的税款,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2014年6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6月2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6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郭轶娟、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除上述3个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

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

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电话:0571-86759621

传真:0571-8605678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五楼

邮编:310016



七、备查文件目录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