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4-12-30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8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或“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65,615.75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2 号),宋都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249,157,894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发 行 价 格 4.7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183,499,996.5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2,750,2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150,749,796.50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4〕279 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存入公司董事会决定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管理,且宋都股份、项目的实施主体、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和本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者四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占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
1 南京南郡国际花园项目 212,100.00 84,900.00 40.03%
2 杭州东郡国际三期项目 100,000.00 33,450.00 33.45%
合计 312,100.00 118,350.00 37.9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相对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
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进行
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出具的《关
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为 65,615.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净额 (注)
1 南京南郡国际花园项目 212,100.00 81,624.98 44,191.13
2 杭州东郡国际三期项目 100,000.00 33,450.00 21,424.62
合计 312,100.00 115,074.98 65,615.75
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
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5,615.75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天健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
具了天健审〔2014〕6607 号《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65,615.75 万元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南郡国际花园项目、杭州东郡国际三期项目)
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认为,宋都
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出具专项鉴证报
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齐鲁证券同意宋都股份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已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6607 号),鉴证意见为:
宋都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宋都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