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17-01-07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投资基金份额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美国南加州牡蛎湾地产综合开发私募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本基金”)
●投资金额: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
团”)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500 万元认购所对应的投资基金份额。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基金财产用于认购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与合伙企业
的经营状况以及发展相关的各种因素,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
前景、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等,均可能影响其盈利和运作能力,从而
导致其发生亏损、净资产降低,进而影响其利润分配,可能给本基金
财产带来风险。
2、基于投资基金为投资海外物业项目,资金闲置期间可以投资
于现金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基金等,故本
次对外投资存在境外市场投资风险,包括且不限于法律风险、政策风
险、经济周期及利率风险等。
3、投资基金不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属风险高、收益中的投资
品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是公司正常的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主
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宋都集团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500 万元认购美国南
加州牡蛎湾地产综合开发私募投资基金份额。本基金计划募集资金规
模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即人民币 80,400 万元,不低于 100 万美元即
人民币 670 万元(此人民币金额为暂定值,美元与人民币间汇率可能
随时变化,届时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人民币金额为准)。在不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本基金投资目标为通过设立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所
有或有处分权的资金投资于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进行集
中管理、运用或处分,从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基金收益。在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财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将首先投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合伙企业将通过资
金出境和特殊目的公司持股美国合资公司等形式间接投资美国房地
产开发项目(包括偿还开发项目前期及未来借款及利息等);资金闲
置期间可以投资于现金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货
币基金、以及其他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在产品名称或相关文件中明确规
定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的金融产品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名称: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佳华
3、成立时间: 2008 年 9 月 9 日
4、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5、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黄金等贵金属投资、国内贸易、受托资产管理。
7、股权结构:股东为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 100%。
8、管理模式和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管理模式,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共 7 人,其中总经理为邓清泉,合规风控负责人为孙静。
9、主要投资领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投资基金
10、管理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326,891,372.64
负债总额 11,797,785.84
净资产 315,093,586.80
(2)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4,658,903.85
净利润 4,436,169.83
11、该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
登记编号:P1009428。
1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该基金管理人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
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
排。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法定代表人:姚贵平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1099 号
4、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18 日
三、认购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美国南加州牡蛎湾地产综合开发私募投资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不定期开放式
3、基金规模
本基金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即人民币 80,400
万元,不低于 100 万美元即人民币 670 万元(此人民币金额为暂定值,
美元与人民币间汇率可能随时变化,届时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人民币
金额为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
调整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4、成立背景及投资项目和计划
通过设立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所有或有处分权的资
金投资于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
分,从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基金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基金财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将首先投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合伙企业将通过资
金出境和特殊目的公司持股美国合资公司等形式间接投资美国房地
产开发项目(包括偿还开发项目前期及未来借款及利息等);资金闲
置期间可以投资于现金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货
币基金、以及其他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在产品名称或相关文件中明确规
定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的金融产品等。
5、投资人及投资比例、资金来源
本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数量规模上限为 200 人。本基金仅向合格投
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
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单位;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
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6、基金的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预计存续期间为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五年;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本基金投资的实际情况延长本基金的存续期间,但最多可延长
两次,每次延长的期间为 1 年。
7、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登记编
号:SN2668。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本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提供日常运营管理服
务;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而基金合同未有另行约定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1)决定延长基金合同期限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私募基金运作期间,决定聘用投资顾问(如需) ;
3)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资顾问(如有) ;
4)决定调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资顾问(如有)的报
酬标准;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私募基金运作期间,针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收益分配等
核心条款的变更;
7) 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8)法律法规、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事项。针对本款所列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
意的,可以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作出决议,并由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签署决议文件。
(2)以下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自行决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变更投资经理或投资关键人士;
2)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对基金的认购、
申购、追加认购、转让业务规则进行的调整;
3)法律法规、本合同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自行决定的其他事
项。
(3)以下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资顾问(如有)的报酬标
准;
2)因本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
致,对本合同内容进行的相应变更;
3)对本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
修改不涉及本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4)法律法规、本合同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决定的其他事项。
(4)除上述 (1)-(3)项列明的事项之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
定是否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投资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各投资人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管理费、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
(1)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分为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年固定管理费率为 0.5%/年,计提标准及支付方式
如下:固定基金管理费以各投资者成功认购基金份额实缴出资额之和
为基础, 按照 0.5%的年固定管理费率在每一个自然日进行计提。每
日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截至该日成功认购基金份额实缴出资额之和
×0.5%÷365。
基金财产在完成了投资本金、门槛收益的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则
剩余收益的 10%将作为浮动管理费向基金管理人支付。
(2)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支付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
的年托管费率为 0.01%。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以各投资者成功认购基金份额实缴出资额
之和,按照 0.01%的年托管费率在每一个自然日进行计提。每日应计
提的托管费=截至该日成功认购基金份额实缴出资额之和×0.01%÷
365。
(3)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
在本基金收到合伙企业向本基金分配的投资收益后,基金管理人
将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基金管理人按照以下顺序,以基金财产为限进行计提
并向各方进行分配:
首先,支付基金份额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不限于管理费、托
管费,根据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原则具体以其各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
伙人约定应由本基金按比例承担的合伙企业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应由本基金承担的其他税赋和费用。
其次,扣除上述的各项费用后即成为基金份额的可分配收益,并
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回其投资本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投资本金取得门槛收益。向各基金份额
持有人按照其各自于基金收益分配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占基金份
额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基金份额的收益
率达到门槛收益率(“门槛收益率”),对应收益为“门槛收益”。门槛
收益率为单利 8%/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至基金全部收益分配完成
之日止。
3) 分配剩余收益。如在前述各轮分配后还有剩余的,则剩余部
分中的 90%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其各自于基金收益分配日持有
的基金份额数量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余的 10%应分
配给基金管理人作为浮动管理费。
(4)费率的调整
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监督费率
将保持不变。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拟投资领域及项目
投资海外物业项目,以获取投资利润,同时为投资者配置外币投
资产品。
2、盈利模式
本投资基金的收益包括:基金通过最终投资美国不动产开发项目
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
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后的余额。
3、退出机制
(1)基金份额转让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现时或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
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转让地点、时间、规则、费用等按
照办理机构的规则执行。基金份额转让须按照基金业协会要求进行份
额登记。转让期间及转让后,持有基金份额的合格投资者数量合计不
得超过法定人数。
(2)标的项目退出
标的项目的整体开发周期拟控制在七年内,但截至风险揭示书出
具之日,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还未确认。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届满时,若
标的项目未完全开发并销售,且本基金未与其他合资方协商一致,本
基金可能需通过向合资方等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退出。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认购投资基金,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产管理能
力、拓宽公司投资范围,同时提升投资和资本运作能力、盘活闲置资
金,提升公司地产主业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是公司正常的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主营
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
净资产 378,240.90 万元,本次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8%。因此本次投资的风险敞口规模可控。
五、风险提示
1、本基金财产用于认购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与合伙企业
的经营状况以及发展相关的各种因素,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
前景、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等,均可能影响其盈利和运作能力,从而
导致其发生亏损、净资产降低,进而影响其利润分配,可能给本基金
财产带来风险。
2、基于投资基金为投资海外物业项目,资金闲置期间可以投资
于现金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基金等,故本
次对外投资存在境外市场投资风险,包括且不限于法律风险、政策风
险、经济周期及利率风险等。
3、投资基金不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属风险高、收益中的投资
品种。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与私
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美国南加州牡蛎湾地产综合开发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