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1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互保协议有效期内,宋都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新增 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为本公 司(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 双方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不 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 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本次互保对象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宋都控股系公司控股股 东,截止本公告日宋都控股持有公司44.75%的股份。宋都控股及其关 联方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总额不受上述金额限制。 本次事项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 决。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而言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76,955.13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6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 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过去12个月与控股股东进行的交易: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担保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11 号、临2016-015号公告、临2016-016号公告及2016年4月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26号公告。过去12个月控股股东为公司 提供借款累计额发生额10,300万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累计 发生额119,958.58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顺利贷款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及有效控制风险,公司 (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方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体现股东 方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 应经济担保,并提请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 双方拟相互提供担保内容概述如下: 1、本次双方签订互保协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互保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宋 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新增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宋都控 股及其关联方为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总额 度不超过40亿元。双方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 的担保额度。公司拟对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行为作出预计,具体 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单位:万元)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160,000 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杭州梧都贸易有限公司 5,000 建德致中和酒销售有限公司 5,000 香港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20,000 合计 200,000 3、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 的担保方式。 4、其他: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实际融 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 等以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 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对于 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相关内 控制度之规定,该相互担保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互保情况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 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宋都控股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 25亿元。双方签订互保协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公告 日,本公司为宋都控股实际担保余额为173,758.58万元,主要担保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79,400 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37,900 宋都股份 建德致中和酒销售有限公司 3,000 香港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12,110.58 宋都集团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41,348 总计 173,758.58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建材销售,经营 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571,069.22 1,289,340.55 总负债 1,221,093.60 941,159.88 净资产 349,975.63 348,180.66 2015年度(经审计) 2016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9,504.08 503,765.62 净利润 -7,320.50 -1,526.08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340,122,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5% 2、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建德市洋溪街道高畈村 法定代表人: 应豪 注册资本: 10,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生产:五加皮、白酒、黄酒、配制酒。分支机构经 营项目:生产:密酒、液体调味(烹饪黄酒)、黄酒(饮用)。销售本 公司生产的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17年2月28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52,368.22 52,368.22 总负债 48,565.89 48,484.11 净资产 3,802.33 3,342.11 2016年度(未经审计) 2017年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51.89 983.04 净利润 -2,783.18 91.31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杭州梧都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市富春路789号610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批发兼零售:酒类。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产 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一 般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农产品;服务:企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 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收购本企业销售的农产品(限直接向 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17年2月28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266.04 16,261.54 总负债 13,602.92 13,612.97 净资产 2,663.12 2,648.57 2016年度(未经审计) 2017年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80.80 -3.46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建德致中和酒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建德市洋溪街道高畈村 法定代表人:应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零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17年2月28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7,783.15 7,890.92 总负债 6,633.00 6,515.46 净资产 1,150.15 1,375.46 2016年度(未经审计) 2017年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207.36 1,641.66 净利润 364.97 194.65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香港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公司注册证书于2017年10月7日发出。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金。 经营范围:酒类、食品类等一般商品的贸易、批发、零售和物 流配送。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单位:港币)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权益 284,061 流动资产 38,200,000 流动负债 -5,200 201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除税前亏损 -11,056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宋都控股签订互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宋都控股 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与宋都集团相 互提供担保能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实现2017年的投资经 营计划;同时,本互保协议是在体现宋都控股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 保额度的原则下签订的,在建立互保关系的情况下,向对方提供一定 金额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 加强与宋都控股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公司还将通过 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在互保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 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新增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宋都 控股及其关联方为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40亿元。双方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 供的担保额度。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 司、杭州梧都贸易有限公司、建德致中和酒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认为: 本次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双方平 等自愿,体现宋都控股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签订 的。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鉴于上述 情况,同意《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 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 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 东利益的行为。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76,955.13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6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 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