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1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拟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新增对合营企业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构成关联交易。
宋都股份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包括与上述交易
相关事项的议案),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宋都股份相关人
员进行了询问。
本人作为宋都股份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宋
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人特此声明:本人出具本同意函,不表明本人有义务在董事会会议上对上
述议案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签署):
华 民 杜兴强 郑金都
2017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