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关于在浙江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7-07-29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5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浙江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自贸区恒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晟投
资”)
投资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区”)的优
惠政策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浙江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恒晟投资,持
有该公司 100%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新设公司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晟投资
2、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2000
室(自贸试验区内)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依
1/2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浙江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充分利用浙江自贸区的优惠政策
优势,便于公司拓展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恒晟投资为新设公司,可能面临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但综合考虑,在
浙江自贸区较为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管理层会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
风险,风险基本可控。
上述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但需要进一
步熟悉相关的政策体系,加强风险控制管理,避免发生政策风险。该全资子公司
为新设公司,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9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