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06-0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18 年 06 月
1/7
目录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2/7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俞建午先生
一、宣布开会,统计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情况;并介绍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四、董事会对股东的问询作出答复和说明;
五、提名本次会议监票人名单;
六、通过本次会议监票人名单(鼓掌方式);
七、表决议案;
八、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根据会议记录和表决结果整理的会议决议(草案);
十、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十二、闭会。
3/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
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
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
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
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 1 小时。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
东充分行使发言、表决和质询的权利,各股东应当在大会开始前向大会登
记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明确发言的主题,由大会登
记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安排股东发言时间。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
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
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
4/7
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
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
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六、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
态,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七、各项议案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参加现场会
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
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八、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加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九、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对违反本议事规则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应予以及时制止,以保
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3 日
5/7
议案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范围内发行直
接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种类:发行种类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类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
组合。
2、发行时间: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3、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4、发行利率: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
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对于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每次发行直
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
定。
6、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例如长租公寓)等用途。授
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3 日
6/7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债务融资
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效率,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债务融资工具授
权后,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可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
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
持类债券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直接债
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直接
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根据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
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
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
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董
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
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
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3 日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