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5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为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预计新增提供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
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
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本次事项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宋都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预计新增对外担
保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77,984.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235.4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担保而涉诉的事项。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31,525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9%。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控股股东宋都控股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公司为宋都控股新增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3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实
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提请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
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
宋都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宋都控股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31,525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9%。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13,258.41 2,154,496.14
总负债 1,699,720.19 1,798,790.41
净资产 313,538.24 355,705.73
2017年度(经审计) 2018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8,555.55 55,383.61
净利润 -3,805.39 -1,628.16
关联关系:宋都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
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主要内容
1、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为宋都控股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
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3、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
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4、其他: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
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
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
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宋都控股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
好,本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
极加强与宋都控股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
益。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宋都控股经营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宋都控股经营情况良好,经核查无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有
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新
增对外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有相应的
反担保措施。鉴于上述情况,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77,984.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235.4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担保而涉诉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