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查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并了解其相关情况,现就上述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有相 应的反担保措施。鉴于上述情况,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华民 杜兴强 郑金都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