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查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了解其相关情况,现就
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反担保事项初衷是为下属参股公司融资,反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2、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
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
险。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
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华民 杜兴强 郑金都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