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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都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

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10,440,585 股)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预计股数为

1,329,681,741 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现金红利比例低于 30%的简要说明:考虑到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

行业,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及项目投资,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88,364,140.41 元 , 报 告 期 末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491,065,697.53 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

经审慎研究。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

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10,440,585 股,按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440,585 股进行测算)后的股份数

                                                                            -1-
量为基数,预计股数为 1,329,681,741 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现金分红比例为 9.04%。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

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

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 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已累

计支付的现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77,340.3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19 年年度合计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 14.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一)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销售自行

开发的商品房,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是影

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偏紧,融资成本较高,公司为

2020 年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促进公

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公司 2019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588,364,140.41 元,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考虑到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




                                                                 -2-
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

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结合 2019 年年报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19 年审计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拟定每 10 股派现 0.4 元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

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

利益所做的考量。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

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兼管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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