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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都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2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2019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

利益。现将我们在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1、华民:男,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

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1993年获复旦大学国际经济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讲

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地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杜兴强:男,1974年出生, 博士研究生。现为厦门大学会计学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系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与“教育部首届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等称号;曾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

教师奖一等奖、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教学成果曾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

二等奖及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曾任全国青联委员与福建省青联常委;同时担

任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宋都股份独立董事。
    3、郑金都: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台州三门人,一级律师,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86年获原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学学士,1989年原杭州大学(现

浙江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同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3-1994年美

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现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会

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省工商联咨询委员,杭州市三门商会会长等职。曾任浙大

网新、精工钢构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申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出席情况汇总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
         独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   参加董                                   两次未亲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华民     是      9        9       8       0       0        否         4

杜兴强    是      9        9       8       0       0        否         4

郑金都    是      9        9       8       0       0        否         4


    (二)现场考察和公司配合情况

    2019年度,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

和现场考察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交流等方式

与我们保持定期沟通,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均能够按照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并送达会议资料,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我们认真核查了相关资料以及实施决策程

序,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是

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而产生,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的情形。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1,236,450万元,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事务所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对《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

了如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并报公司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及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

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2018年年报审计

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拟定每10股派现0.31

元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所做的考量。我们同意此项议

案并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了97份临时公告,编制了4期定期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

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

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一)其他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度,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商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

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华民、杜兴强、郑金都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