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5-09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4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或“控
股股东”)。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14,920 万元,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俞建午先生均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以信用保证担保
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39.20 亿元,其中对宋都控股提
供的担保总额为 37.89 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过去 12 个月与宋都控股进行的交易:过去 12 个月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
借款累计发生额 35.10 亿元,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 33.44
亿元,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对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除上述
反担保外,宋都控股向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为 11.65 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控股股东宋都控股融资需要,近日宋都控股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杭分”)签订了2笔融资配套协议,融资金额共计
14,92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
团”或“出质人”)与民生杭分签订了《质押合同》,以定期存单质押形式为前述
主债权项下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共计14,920万元。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
易的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方为宋都控股方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49 亿元,宋都控股方为公司方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50 亿元。双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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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
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临
2019-010、临 2019-017 及临 2019-023 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7614164X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
货);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
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70,109.94 4,098,500.25
总负债 2,304,685.90 3,715,540.91
2018年度(经审计) 2019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6,119.72 134,797.49
净利润 21,982.17 -20,610.52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比为公司总股本的35.01%,系公司
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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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担保情况
主债权本金 质押合同签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履行债务的期限
金额(万元) 订日
2020/5/7-2023/5/7,若债务提前到期,
1 宋都集团 宋都控股 7,900 2020/5/7
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2020/5/8-2023/5/8,若债务提前到期,
2 宋都集团 宋都控股 7,020 2020/5/8
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小计 14,920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
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经核查无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上述
关联交易有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新增
相互担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有相应的反担
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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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互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宋都控股方经营稳健,资产质量
良好,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与公司相互提供担保能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有助于公司实现投资经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宋都控股方的
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
障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39.20 亿元,其中对宋都控股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 37.89 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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