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关于预 计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相互担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 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该项担保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并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关于预计相 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华民、杜兴强、郑金都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