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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

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提交审议的担保事项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考量。担保对象的

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华民、杜兴强、郑金都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