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3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查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了解其相关情况,
现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初衷是为下属参股公司融资,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就超额担保部分收取了相应的担保费,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
任人责任等,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
规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华民 杜兴强 郑金都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