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077)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或“控
股股东”)。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共计 19,000 万元,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俞建午先生均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以信用保证担保方式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47.0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11.70%,对宋都控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6.3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76.97%。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过去 12 个月与宋都控股进行的交易:过去 12 个月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
借款累计发生额为 29.29 亿元,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发生额为
33.41 亿元,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对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除上述反
担保外,宋都控股向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为 15.56 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控股股东宋都控股融资需要,近日宋都控股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或“上海银行”)签订了2笔融资配套协议,融
资金额19,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
都集团”或“出质人”)与债权人分别签订了《质押合同》,以定期存单质押形
式为前述主债权项下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9,000万元。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预计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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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方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拟以存单质押形式提供担保金额为 35 亿元,拟以信用保证方式提供担保金
额为 6 亿元,宋都控股为公司方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50 亿元。双方在总额度范
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
下,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
批具体的担保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
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临 2020-051、临
2020-053 及临 2020-061 号公告)。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即2020年5月26日)起至
今公司以存单质押形式对宋都控股提供担保金额为27.85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
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7614164X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
货);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
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267.01 407.49
总负债 230.47 3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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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经审计) 2019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61 43.35
净利润 2.20 2.90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比为公司总股本的35.01%,系公司
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存单质押担保
2、担保情况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主债权本金金额 质押合同签订日 被担保方履行债务的期限
1 宋都集团 宋都控股 上海银行 9500 万元 2021/5/24 2021/5/24-2024/5/24
2 宋都集团 宋都控股 上海银行 9500 万元 2021/5/24 2021/5/24-2024/5/24
小计 19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
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宋都控股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有相对应的反担
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相互担
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
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该项担保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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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互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
与股东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以规避相关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47.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11.70%,其中对宋都控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6.30 亿元(包括以存单
质押形式担保的总额为 35.31 亿元及以信用保证形式担保的总额为 0.99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97%。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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