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077)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8-07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悦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永都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本次对外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需
要,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或“债权人1)”、河南省金博大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博大”或“债权人2”,与债权人1统称“债权
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沛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沛
都”)、安徽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都”)、合肥悦郡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悦郡”或“债务人1”)、合肥永都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永都”或“债务人2”,与债务人1统称“债务人”)签订
了配套合作协议,债权人向债务人总计投入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就合作协议
项下,债权人受让安徽盛都持有合肥永都5%的股权,受让安徽沛都持有合肥悦郡
5%的股权并分别向合肥永都、合肥悦郡提供借款。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
信用保证担保,债务人1和债务人2的部分股权分别质押于债权人,具体按照担保
协议约定执行。本次对外担保对应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以实际
放款金额为准。安徽沛都之小股东浙江自贸区淇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恒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盛都之小股东宁波宸都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就间接持有债务人1、债务人2的股权比例部分向公司
提供了相应的信用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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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
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其中授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70亿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6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
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47、临2021-052及
临2021-061号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股权比例 财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合肥悦郡房地产 交易结构项 年 1-6 月,总资产 20.14 亿
91340181MA2T60KT4U 45000 万元 2018-10-24 下公司持股
开发有限公司 比例 94% 元,总负债 16.16 亿元,营
业收入 0,净利润-0.02 亿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合肥永都房地产 交易结构项 年 1-6 月,总资产 31.67 亿
91340100MA2RT5KUXC 78000 万元 2018-06-13 下公司持股
开发有限公司 比例 94% 元,总负债 24.79 亿元,营
业收入 0,净利润-0.08 亿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1)信用保证担保,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信用保证担保;2)股权质押担保,安徽沛都将持有合肥悦郡 95%的股权质押于
信达投资,安徽盛都将持有合肥永都 95%的股权质押于信达投资。
2、信用保证期间以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于主合同项下义务/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含债务提前到期;存在债权分笔到期的,以最晚一笔债权期限到
期为准)后三年止。
3、本次对外担保的范围为包括主债权本金、相应利息等,具体依照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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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体签署协议及配套协议执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的融资需要。被担
保方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
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46.09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7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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