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宋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延长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事项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有稳定发展
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的考
量。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稳定经营,确保资金优先用于投入公司日常经营上,公司董事会
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终止回购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华民、杜兴强、郑金都
2022 年 1 月 21 日